基金全称 |
西藏东财国证龙头家电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财龙头家电指数A |
基金代码 |
012461 |
成立日期 |
2021/7/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738 (2023/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738 (2023/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59 (2023/9/30)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3年3季) |
基金管理人 |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姚楠燕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
基金比较基准 |
国证龙头家电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