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0.6141 | 净值增长率:11.45% | 累计净值:0.6141 | 截止日期:2024/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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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6.19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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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广发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广发中证光伏产业指数C | 基金代码 | 012365 |
成立日期 | 2021/7/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0.085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0.085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6.19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力求实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光伏产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中证光伏产业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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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和F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