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谢芝兰
单位净值:1.1060 | 净值增长率:0.01% | 累计净值:1.1060 | 截止日期:2024/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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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52.72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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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兴证全球恒惠30天持有期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兴证全球恒惠30天持有超短债A | 基金代码 | 012324 |
成立日期 | 2021/6/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47.663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47.663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52.72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谢芝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超短期债券,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所投资的超短债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270天(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其中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1、含回售权的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行权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2、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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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