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罗晓倩
单位净值:1.0218 | 净值增长率:-0.09%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9% | 累计净值:1.0218 | 截止日期:2025/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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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37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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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A | 基金代码 | 010640 |
成立日期 | 2021/11/1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366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366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37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小盘—混合型(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罗晓倩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平衡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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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限,按该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