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0488 | 净值增长率:-0.76%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76% | 累计净值:1.0488 | 截止日期:2023/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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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3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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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联接A | 基金代码 | 009079 |
成立日期 | 2020/3/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16 (2023/3/27)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16 (2023/3/27) |
基金规模(亿元) | 0.23 (2023/3/27)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包括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包括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可投资于存托凭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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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的目标 ETF 为股票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