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李栋梁
单位净值:1.3829 | 净值增长率:-1.56%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56% | 累计净值:1.3829 | 截止日期:2024/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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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5.29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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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宝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宝可转债债券C | 基金代码 | 008817 |
成立日期 | 2020/1/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823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823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5.29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栋梁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对可转债的投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重点配置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与基金分红方式的设置与变更相关的规则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