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2664 | 净值增长率:1.14% | 累计净值:1.2664 | 截止日期:2023/5/8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5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大成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
基金简称 | 大成MSCI价值100ETF联接A | 基金代码 | 007782 |
成立日期 | 2019/9/2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42 (2023/5/8)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42 (2023/5/8) |
基金规模(亿元) | 0.05 (2023/5/8)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即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100指数的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基金比较基准 | 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来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MSCI中国A股质优价值100指数及目标ETF的表现密切相关,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