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彭成军
单位净值:1.1649 | 净值增长率:0.05% | 累计净值:1.2096 | 截止日期:2024/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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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27.64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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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A | 基金代码 | 007562 |
成立日期 | 2019/10/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3.727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3.727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7.64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彭成军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9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含商业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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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