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 单位净值:0.7701 | 净值增长率:1.21% | 累计净值:0.7701 | 截止日期:2023/1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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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 最新规模:0.04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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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全称 | 财通行业龙头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简称 | 财通行业龙头混合A | 基金代码 | 006967 |
| 成立日期 | 2020/4/13 | 上市日期 |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55 (2023/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55 (2023/9/3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04 (2023/9/30)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3季) |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47家) |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各细分行业中的龙头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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