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崔宸龙
单位净值:0.9268 | 净值增长率:1.14% | 累计净值:0.9268 | 截止日期:2024/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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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3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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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前海开源沪港深非周期性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前海开源沪港深非周期股票A | 基金代码 | 006923 |
成立日期 | 2019/3/1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251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251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23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4年3季) |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崔宸龙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普通股票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分红相对稳定的非周期性行业相关股票,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恒生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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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跨境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港股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按除权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