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2061 | 净值增长率:0.01% | 累计净值:1.2061 | 截止日期:2024/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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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27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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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恒生前海恒锦裕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恒生前海恒锦裕利混合C | 基金代码 | 006536 |
成立日期 | 2019/3/2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053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053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1.27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2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维康 吕程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前瞻性的研究布局,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中证高股息精选指数收益率×15%+恒生高股息率指数收益率×1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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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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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与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