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2.6112 | 净值增长率:4.37% | 累计净值:2.6112 | 截止日期:2024/1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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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4.31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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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安制造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制造先锋混合A | 基金代码 | 006154 |
成立日期 | 2018/12/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652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652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4.31 (2024/6/30) | 选股风格 | 中盘—无风格(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把握标的行业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7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