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年化收益率:0.00% | 每万份收益:0.000 | 年化标准差:0.00057 | 截止日期:2024/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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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2.48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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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货币E | 基金代码 | 005058 |
成立日期 | 2017/8/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482 (2024/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482 (2024/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2.48 (2024/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燕 丁锐 高德勇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 | 二级分类 | 货币B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流动性高、信用风险低、价格波动小的短期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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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其收益为正值,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收益为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其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将损益增入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若当日已实现收益为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实际赎回份额办理赎回;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将损益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