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林乐峰
单位净值:1.0807 | 净值增长率:-0.3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30% | 累计净值:1.3987 | 截止日期:202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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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4.13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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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南方安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方安康混合 | 基金代码 | 004517 |
成立日期 | 2017/6/1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3.075 (2023/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3.075 (2023/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4.13 (2023/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3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林乐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5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辅助投资于精选的股票,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下同))、股指期货、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等遵循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投资为主的混合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中低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本基金份额净值连续10个工作日不低于1.15元,且第10个工作日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时,则本基金将以该日为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但本基金两次收益分配基准日间的间隔不得低于30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