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张文平
单位净值:1.0724 | 净值增长率:0.04% | 累计净值:1.3181 | 截止日期:2024/4/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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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34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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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平安鼎信债券A | 基金代码 | 002988 |
成立日期 | 2016/7/2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314 (2023/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314 (2023/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34 (2023/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文平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5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中小企业私募债)、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亦参与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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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6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