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杨德龙
单位净值:1.5420 | 净值增长率:-1.85%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85% | 累计净值:1.7240 | 截止日期:2024/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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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58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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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混合 | 基金代码 | 002443 |
成立日期 | 2016/7/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375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375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58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4年2季) |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德龙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大陆A股市场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通过跨境资产配置,重点投资沪港深股票市场各细分行业中的龙头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收益率×3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指的龙头精选主题相关证券是指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筛选出细分行业中市场份额大、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在各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龙头公司发行的证券。具体而言,龙头公司具有市场份额领先,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增长能力较强,估值水平相对较低且竞争优势明显等特征。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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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跨境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大陆A股市场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港股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