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张文
七日年化收益率:0.00% | 每万份收益:0.000 | 年化标准差:0.00040 | 截止日期:2024/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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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14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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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A | 基金代码 | 002247 |
成立日期 | 2015/12/2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42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42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14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文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 | 二级分类 | 货币A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保持相对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同业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参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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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则相应缩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