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年化收益率:0.00% | 每万份收益:0.000 | 年化标准差:0.00015 | 截止日期:2025/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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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38.6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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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A | 基金代码 | 002195 |
成立日期 | 2015/12/1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8.599 (2025/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8.599 (2025/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38.6 (2025/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蔡静 徐一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 | 二级分类 | 货币A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 ||
基金比较基准 |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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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的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的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增入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 6.当日成功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成功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本基金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