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1120 | 累计净值:1.1120 | 截止日期:2017/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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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6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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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宝兴业中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宝中国互联股票(QDII) | 基金代码 | 001767 |
成立日期 | 2015/9/23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53 (2017/6/26)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53 (2017/6/26) |
基金规模(亿元) | 0.06 (2017/6/26)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其他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把握中国互联网相关行业在中国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互联网指数×50%+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5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回购、证券借贷;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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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都较高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某一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或默认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则美元份额以美元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份额以人民币进行现金分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4、基金收益分配后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对于美元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