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年化收益率:0.00% | 每万份收益:0.000 | 年化标准差:0.00020 | 截止日期:2025/3/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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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419.92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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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天弘云商宝 | 基金代码 | 001529 |
成立日期 | 2015/6/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419.915 (2024/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419.915 (2024/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419.92 (2024/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刘莹 李一纯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 | 二级分类 | 货币B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包含超级短期融资券); 4、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央行票据”); 7、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8、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9、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 10、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11、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或法律法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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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投资者已获得T+0赎回服务的基金份额应遵循下述原则:当基金T日净收益大于零时,投资者不再享有上述基金份额自T日起产生的投资收益,该部分收益归入基金资产。当基金T日净收益小于零时,投资者应承担上述基金份额T日产生的亏损,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持有人向上述投资者追索该部分亏损。 8、如法律法规对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或方式进行修改,则基金管理人将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修订后的相关规定对本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