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1075 | 净值增长率:0.09% | 累计净值:0.1075 | 截止日期:2024/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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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02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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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华宝油气美元 | 基金代码 | 001481 |
成立日期 | 2015/6/1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68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68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0.02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周晶 杨洋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严格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实现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以美元资产计价)。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S&P Oil&Gas Exploration&Production Select Industry Index),该指数是基于标普全市场指数(S&P Total Markets IndexTM)的精选子行业指数之一,选择在美国主要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等)上市的石油天然气勘探、采掘和生产等上游行业的公司为标的,采用等市值加权的方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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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比较基准 | 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全收益指数)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1)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2)跟踪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等;(3)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跟踪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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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美国股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以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预期风险较高的产品。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美元份额以美元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份额以人民币进行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对于美元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