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2890 | 净值增长率:-0.01%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1% | 累计净值:1.4836 | 截止日期:2023/11/30 | |
---|---|---|---|---|---|
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06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
---|---|---|---|
基金全称 | 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夏海外收益债券C(QDII) | 基金代码 | 001063 |
成立日期 | 2012/12/7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819 (2023/9/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819 (2023/9/30) |
基金规模(亿元) | 1.06 (2023/9/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祝灿 江伟轩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固定收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8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同期人民币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含以外币计价和以人民币计价),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基金还可投资于房地产信托凭证、固定收益类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等与债券相关或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果将来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境内市场的,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适度参与境内市场投资。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别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认购/申购币种相同。美元收益分配金额按除权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相应的美元金额。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美元认购/申购份额的红利再投资按所对应的美元折算净值为基准计算;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或美元折算净值)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