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7.5128 | 净值增长率:-0.87%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87% | 累计净值:3.1262 | 截止日期:2025/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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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5.41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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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博时黄金ETF场外I类 | 基金代码 | 000930 |
成立日期 | 2014/12/1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721 (2025/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721 (2025/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5.41 (2025/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赵云阳 王祥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商品型 | 二级分类 | 商品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在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争取为投资者提供与标的指数表现接近的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黄金现货实盘合约AU99.99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以投资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合约,包括: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及其他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 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基于跟踪误差、流动性因素和交易便利程度的考虑,黄金现货实盘合约中,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AU99.99。但因特殊情况(比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买入足够的AU99.99时,基金管理人可投资于AU99.95和AU(T+D)或其他品种以进行适当替代。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的黄金现货合约可以根据市场流动性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此调整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可从事黄金现货租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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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黄金现货合约,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相似,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收益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收益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I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主动申请选择具体的收益分配方式。但若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特定销售方式下仅采用某一收益分配方式且通过业务规则载明的,投资者对该销售方式的业务规则的接受则视为选择该销售方式业务规则所载明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的认定方法将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则为准; 2、每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的基金累计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收益率达到0.01%以上,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方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的基金累计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收益率达到1%以上,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收益可不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每年至多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本基金场内份额及D类场外份额收益可不分配; 5、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