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1200 | 累计净值:1.3000 | 截止日期:2019/5/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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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0.09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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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00629 |
成立日期 | 2014/5/3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82 (2019/1/24)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82 (2019/1/24) |
基金规模(亿元) | 0.09 (2019/1/24)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6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本基金通过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认股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1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本基金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获得的股票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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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基金份额的分红金额将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