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0520 | 净值增长率:-0.1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10% | 累计净值:1.6240 | 截止日期:2024/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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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1.01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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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年年红债券A | 基金代码 | 000227 |
成立日期 | 2013/11/1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959 (2024/6/30)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959 (2024/6/30) |
基金规模(亿元) | 1.01 (2024/6/30)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5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谨慎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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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和中等收益的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但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