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1.5890 | 净值增长率:-1.06% } else {?> | 净值增长率:-1.06% | 累计净值:1.5890 | 截止日期:2023/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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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22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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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中银标普全球资源等权重指数(QDII)A | 基金代码 | 000049 |
成立日期 | 2013/3/1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37 (2023/1/17)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37 (2023/1/17) |
基金规模(亿元) | 0.22 (2023/1/17)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以低成本、低换手率实现对标普全球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的有效跟踪,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控制目标为基金净值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 | ||
基金比较基准 | 人民币计价的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NTR)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5%(税后)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包括股票和/或存托凭证,下同)、备选成份股,与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中国证监会许可投资的结构性产品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现金头寸可存放于境内,满足基金赎回、支付管理费、托管费、手续费等需要,并可以投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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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