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4.4530 | 净值增长率:1.27% | 累计净值:4.4530 | 截止日期:2025/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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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49.2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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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人民币 | 基金代码 | 000043 |
成立日期 | 2013/6/1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1.050 (2025/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1.050 (2025/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49.2 (2025/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张自力 张楠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QDII | 二级分类 | 权益类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4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7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在股票选择及组合构建方面均运用量化投资方法并结合风险管理手段,力争获取长期资本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95%×罗素1000成长指数收益率+5%×境内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一般来说,大盘股票是指市值超过20亿美元的股票;成长型股票是指市净率、中期预期盈利增长率、最近5年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均较高的股票。权益类资产是指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现金头寸可存放于境内,满足基金赎回、支付管理费、托管费、手续费等需要,并可以投资境内货币市场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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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属于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类别分别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两类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某一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或默认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则美元份额以美元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份额以人民币进行现金分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各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比例分别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一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不能低于其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