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 聚盛 灵活配置 灵活配置 灵活配置 混合型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平安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3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7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9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1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2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7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35 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38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3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4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5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52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5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2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0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72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73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74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75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6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第一部分 前言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依据和原 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是保护投资人法权益,明确当事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合同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法权 益。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基金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他与 基金相关的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系任何文件或表述,如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基金合 同有冲突,均以为准。当事人按照《法》、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管理、托和份额持有。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和的当事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份额,即成为持有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对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广发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证券投资基金由管理人依照《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注册 ”)注册 。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和运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基金管理人、托在本合同之外披露涉及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如与基 金合同有冲突以的,如与基 金合同有冲突以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规成立并运作,若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 内容与届时有效法律规的强制性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为准。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如含义: 1、基金或本:指 广发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平安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基金合同或本:指《 广发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证券投资基 金证券投资基 金金合同》及对本基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 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 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 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 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 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 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 管协议:指基金理人与托就本签订之《 广发 聚盛灵活 聚盛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招募说明书:指《 广发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广发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 证券投资基金份 证券投资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法律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 政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月 15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月 31 日颁布、同年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 :指券督管理委员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17、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个人 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于证券基金的自然18、机构投 资者:指依法可以机构投 资者:指依法可以资证券投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资证券投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人、事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内证券管理 办法》及相关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募集的证券基金办法》及相关律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募集的证券基金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和合格境外以及法 律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和合格境外以及法 律投资人:指个者、机构和合格境外以及法 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投资基金的其他人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法取得的投资 人 22 、基金销 售业务:指管理人或基金销 售业务:指管理人或基金销 售业务:指管理人或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份额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托管及定期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 销售机构:指 广发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售服代理协议,为办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登记业务:指基金、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5 、登记 机构:指办理登记 机构:指办理业务的机构。基金登记为 业务的机构。基金登记为 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录其持有管理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及其变动情况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 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通过该构买卖基金的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账户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 止日:指规定的基金合同终 止日:指规定的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确认后 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基金募集期:指自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结束止的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限 32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的正常33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请的 开放日 34 、T+n T+n日:指自 T日起第 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5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36 、开放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 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 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 业务规则》: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范基金管理人 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由范基金管理人 所的开放式证券投资登记方面业务规则,由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买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规定的条件要求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规定的条件要求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份额持有人按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的行41、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 基金转换:指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合同和管理届时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 有基 金管理人的、某一份额转换为有基 金管理人的、某一份额转换为金管理人的其他基份额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 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定期 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定期 额投资计划:指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每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日、扣款金额及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在投资人指银行账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加上基金转换中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购及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 :指人民币46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基金收益:指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买卖证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成本和费节约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基金资产总值:指拥有的各类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 :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资产除以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和负债的价,以确定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的过程 51 、基金份额类别:本将分为 A类和 C类不同的别。在投 类不同的别。在投 资者认购、申基金时收取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的,称为 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时不收取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时不收取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时不收取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时不收取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52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指定媒介:中国证监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报刊、互联网 站及其他媒介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以合理价格予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票、资产支持证券因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4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件。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件。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件。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能预见、避免且克服的客观件。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广发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 础上,通过对不同类别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 础上,通过对不同类别优化配置,充分挖掘市场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产长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 份额 总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为 2亿份。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 基金时收取认/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时不收取费用,而是从本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时不收取费用,而是从本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时不收取费用,而是从本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时不收取费用,而是从本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时不收取费用,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 C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净值。公式为 :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该的资产/计算日该 类基金份额余总数 投资者在认购、申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规且不损害已有份额持人 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规且不损害已有份额持人 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规且不损害已有份额持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份额类别、或者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份额类别、或者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份额类别、或者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份额类别申购费率、调低赎 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份额类别申购费率、调低赎 回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管理 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管理 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管理 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得互相转 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得互相转 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得互相转 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得互相转 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得互相转 换。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方式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 时间见基金份额个月,具体发售 时间见基金份额公告。 2、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网点公开发,具体名单见份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网点公开发,具体名单见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布的增加销机构相关。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的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一旦被 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基金销售机 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生效,而仅基金销售机 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一定生效,而仅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的以登记机结果为准3、发售对象 符合 法律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基金个人者、机构和符合 法律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基金个人者、机构和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的其他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的其他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的其他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的其他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券基金的其他资人 。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本基金 A类份额 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财产。 本基金 C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 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承担。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0 三、基金份额认购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 间的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间的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间的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间的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间的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间的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间的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1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不少于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不少于 2亿份, 基金募集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自管理人办完毕手续并取得 基金募集达到备案条件的,自管理人办完毕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 金合同》生效;否则不。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期间的资存入专门账户,在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足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 存款利息 ; 3、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如基金募集失败,管理人托及 销售 机构不得请求 机构不得请求 报酬。 基金管理人、托和 基金管理人、托和 销售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情形 人民币情形 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规另有定时,从其。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2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 售机构进行。具体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 售机构进行。具体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 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的营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所、深圳证券交易的正常日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所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所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所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指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开始办 理申购,具体业务开始办 理申购,具体业务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开始办 理赎回,具体业务开始办 理赎回,具体业务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 基金管 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份额申购 或 者赎回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 者赎回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 者赎回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3 2、“ 金额申购、份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请赎回份;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 赎回遵循 “先进出 先进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 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定指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 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 款项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交付 款项申购 款项,申 款项,申 购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份额时,申购生效 。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 回申请,成立;本登记机构确认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 回申请,成立;本登记机构确认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 回申请,成立;本登记机构确认时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 回申请,成立;本登记机构确认时回生 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 生效 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 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时,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处理3、申购和赎回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 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有效 申购 和赎回请的当天作为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T+ 1日内对该交易的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可在 T+ 2日后 (包括该日 包括该日 )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确认情况。对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确认情况。对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确认情况。对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确认情况。对售网点柜台或以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确认情况。对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 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一定 生效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结果为准。对于请情况,投资者应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结果为准。对于请情况,投资者应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结果为准。对于请情况,投资者应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结果为准。对于请情况,投资者应 及时查询。因投资 及时查询。因投资 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 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 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 金管理人、基托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利后果 金管理人、基托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利后果 金管理人、基托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利后果 。若申 购不 生效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首次申购和每的最低额及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4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 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请 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请 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请 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请 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请 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请 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4、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当接受申购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额上限或日净比例、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份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规模予以基金管理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规模予以制。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定申购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 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 T+ 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处理方式:本基金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中列示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上述计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上述计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除以当日基值,单位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 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的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的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的费率由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应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份乘以当日基净值并扣除相应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基金财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 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5 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招 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 对于 持续有期少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 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用,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别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体计算方法赎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体计算方法赎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份额具体计算方法赎 回费率、赎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式由基管理人根据合同规定 回费率、赎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式由基管理人根据合同规定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合同约的范围内调整费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合同约的范围内调整费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合同约的范围内调整费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期和不地开展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理人可以适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理人可以适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手续后理人可以适 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的申购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投资人的申购请。 3、证券交易所时间非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 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份额持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技术 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技术 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技术 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技术 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技术 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技术 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技术 基金管理人、托销售机构或登记的技术 故障等异常情况 障等异常情况 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注册登记或会计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些申购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6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请。 9、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 项暂停申购情形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请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人的请被拒绝,款项将退还给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人的请被拒绝,款项将退还给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人的请被拒绝,款项将退还给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应及恢复业务办八、暂停 赎回或延缓支付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资产估值情况时,管理人可接收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款项。 3、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证券交易所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接受某笔或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人利益时。 6、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 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申请的措施。 7、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回款项 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将可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人,未支付部可延期并以后续开放日基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人,未支付部可延期并以后续开放日基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人,未支付部可延期并以后续开放日基 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若出现上述第 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 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 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 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部分 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能未获受部分 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并 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并 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恢复业务办并 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7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转换中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购及基金入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 基金总份额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以根据的资产组合 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的部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的 全部 赎回申请有困难 赎回申请有困难 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全部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总份额 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于当日应按单 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 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 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总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份额;对于未能 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赎 回或取消。选择延期赎 回或取消。选择延期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直到全部为止;选择取消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延期与下一开放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以下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以下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以下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础计算赎回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份持有人的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份额持超过比例以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份额持超过比例以 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基金份额 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 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 申请与其他账户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个工作 日以上 (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以延缓支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以延缓支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8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办理时,基金管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办理时,基金管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办理时,基金管人应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和重新开放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指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在指定媒介上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放日最近一个工作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放日最近一个工作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期基金管理人应每至少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管理人应提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管理人应提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 、基金转换 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及本合同的定决开办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与基金管理人的其他之间转换 业务,可以收取一定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定制并公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定制并公 告 ,并提前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但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 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十二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在法律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份额持有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管人拟受转让业务, 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管理公告的业务规则办转让。 十三、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等情形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9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 法律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法律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份额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的由合法;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的给福利性质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机构依据生效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标准收费。 十四、 基金的转 托管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 定期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办定期额计划,具体规则由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期额计划时可自约每扣款 金,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金额必须不低于基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 期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 十六、 基金的冻 结和解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关依法要求的份额冻结与解,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规的其他情况下冻结与解 冻。 如相关法律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号 4004 -56 室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设立日期: 2003 年 8月 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字 [2003]91[2003]91 [2003]91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688 亿元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0 -83936 666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托管 人,如认为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 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1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12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 )依法募集 资金,办 金,办 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相互独立,对不同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得利用基金财 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2 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和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严格按照《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意向等。除《 基金法》、 基金法》、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 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复印;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追偿; (22 )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3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26 )建立并保存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 平安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成立时间: 1987 年 12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文号 :银复 1987 【365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170,411,366 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间: 永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号: 中国证监会许可 [2008]1037[2008]1037 [2008]1037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 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监督基 金管理人对本的投资运作,如发现有违反《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4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账户 、为基金 办理证券交易资、为基金 办理证券交易资、为基金 办理证券交易资、为基金 办理证券交易资清算 ;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证其托管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证其托管 的 基金财产与托管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管基金财; (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 )保守基金商 )保守基金商 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业秘密,除《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适当的措施;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5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大会; (16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务,基金管理人 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应为份额持有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22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 持有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 投资者自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投资者自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投资者自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投资者自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投资者自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 每份基金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6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对基金 管理人、托服务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行担;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 使权利和履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费用; (5)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 权代基金份额持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 额持有的每一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 额持有的每一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暂不设立日常机构。在存续期内,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暂不设立日常机构。在存续期内,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暂不设立日常机构。在存续期内,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的与运作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和中 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的与运作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除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除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除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除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除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除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除法律规, 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 当出现或需要决 当出现或需要决 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 或销售服务费率 或销售服务费率 或销售服务费率 ,但法 律,但法 律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 或销售服务费率 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除外) ;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托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基金 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对基金 合同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项; (13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8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 、托)调低基金管理费 、托)调低基金管理费 、托)调低基金管理费 、托)调低基金管理费 、托、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 及其他应当由基金财 及其他应当由基金财 及其他应当由基金财 产承担的费用 ; (2)法律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收取; (3)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回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 ; (4)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 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基金合同》明确约定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况;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销售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管等业务规则; (8)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9)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 、除法律规定 、除法律规定 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金管理人召集 。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 或不能时,由托。 3、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应当 向基金管理提出书面议。有人大会,应当 向基金管理提出书面议。有人大会,应当 向基金管理提出书面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9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托管 提出书面议。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管理;托决定 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代表基 、代表基 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大的,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和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收取。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 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通知理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0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书面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书面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 、通讯开会方式 或法律规和监管 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 召开,会议的方式由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授权应当列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同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同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同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法律规、 《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50% (含 50% )。 2、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书面方进行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书面方进行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告; (2)召 集人按基金合同 集人按基金合同 集人按基金合同 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为召集, 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 份额持有人书面表决意见;托管或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 份额持有人书面表决意见;托管或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1 有人所持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50% (含 50% ); (4)上述第( )上述第( )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 或受托代表他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备案。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低于第 1款第( 2)项、或者 )项、或者 第 2款第( 3)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开 )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加,方可召开。 3、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管 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与其他合 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与其他合 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与其他合 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与其他合 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与其他合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2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 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 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 (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每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均一般决方式。 2、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 ,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 以上(含 三分之二 )通过方可做出。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 、与其 他基金合并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 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 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代表的总数。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出席的基 金份额持有和代理中选举两名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代表担任监票 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代表担任监票 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代表担任监票 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代表担任监票 人。 基金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2)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表对书面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不影响和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 指定媒介 上公告。如 上公告。如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4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人、基金托管均有约束力。 九、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 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 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 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 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 律法规或监管则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 律法规或监管则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 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托协商一致报监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 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托协商一致报监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 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托协商一致报监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 接对本部 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5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托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4、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4、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托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托或单独合计持有 10% 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管理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的 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份额持有所表权三 分之二 以上(含 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 :新任、临时基金管理人 :新任、临时基金管理人 :新任、临时基金管理人 :新任、临时基金管理人 :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管理人; 4、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管理的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 生效后方可执行 ,且该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托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 2个工作 日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 ;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妥善保业务资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6 料,及时向临 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办业务的移交手续料,及时向临 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办业务的移交手续料,及时向临 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办业务的移交手续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应及接收。与托核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应及接收。与托核 对基金资产 总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 ,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8、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基金名称变更:管理人换后, 如果原任或新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管理人有关的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理或单独合计持有 10% 以上(含 10% )基金 份额的份额 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托管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 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形成决议,该需经参加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表权三分之二 以上(含 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3、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金托管人:新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金托管人; 4、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托管的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 生效后方可执行 ,且该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理在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 2个工作日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财产和业务 资料 ,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人或者临,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人或者临,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人或者临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与理核对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聘请会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 ,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三)基金管理人与托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提名:如果基金 管理人和托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管理和托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7 人; 2、基 金管理人和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托 应在更换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决议 生效 后 2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托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规或监管则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引用法律规或监管则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托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托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托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8 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 基金托管人和理按照《法》、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是明确基金人与理之间在财产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护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9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存管过户清算和结,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登记销售业务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 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管理人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机构 办理。基金管人委托其他机构本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签订办理。基金管人委托其他机构本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签订办理。基金管人委托其他机构本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签订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人和代机构在投资者账户、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1、取得登记费;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名册等; 4、在法律规允许 、在法律规允许 、在法律规允许 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媒介上公告; 5、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登记务; 2、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严格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条件办理本份额登记业 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信息及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之日起不得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之日起不得 少于 20 年;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保 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对 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对 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对 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对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0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 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本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本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本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本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本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本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本注册登记 业务的) ;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 义务。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 础上,通过对不同类别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 础上,通过对不同类别优化配置,充分挖掘市场潜 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产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股指 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债券 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 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他金融工具 他金融工具 他金融工具 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等权益类 资产 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 为 0-95% ,每个交 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每个交 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每个交 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易保证金后,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5%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对比例要求有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 相应调整。 三、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研究宏观经济面、政策和资等多种因素的础上,判断 本基金在研究宏观经济面、政策和资等多种因素的础上,判断 本基金在研究宏观经济面、政策和资等多种因素的础上,判断 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周期及趋势,分析不同政策对各类资产市场影响评 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周期及趋势,分析不同政策对各类资产市场影响评 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周期及趋势,分析不同政策对各类资产市场影响评 估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 的值水平和投价,根据估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 的值水平和投价,根据估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 的值水平和投价,根据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灵活配置,确定合适资产比例并时调整。 (二)债券投资策略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2 1、利率预测及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 GDP 、CPICPICPI、国际收支等民经济运行指标进深入的研究, 、国际收支等民经济运行指标进深入的研究, 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策、货币内 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策、货币内 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策、货币内 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 收益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 收益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收益类产的久期配置。 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收益类产的久期配置。 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收益类产的久期配置。 (1)久期配置策略 债券积极投资策略的关键是对未来利率走向预测 。通过科学债券积极投资策略的关键是对未来利率走向预测 。通过科学和对债券投资组合久期的正确把握,可以提高收益。 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向的预 测,动态调整组合目标久期。在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向的预 测,动态调整组合目标久期。在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向的预 测,动态调整组合目标久期。在期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适当降低组合久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在预 期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适当降低组合久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在预 期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适当降低组合久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在预 期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适当降低组合久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在预 期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适当提高组合久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是根据对收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组合 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是根据对收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组合 期限结构。要运用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必须先预测变动的方向然 期限结构。要运用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必须先预测变动的方向然 期限结构。要运用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必须先预测变动的方向然 期限结构。要运用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必须先预测变动的方向然 后在确定本基金债券组合目标久期的础上,结对收益率曲线变化预测根 后在确定本基金债券组合目标久期的础上,结对收益率曲线变化预测根 后在确定本基金债券组合目标久期的础上,结对收益率曲线变化预测根 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 的情景分析,选择合适策略构建组期限结并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 的情景分析,选择合适策略构建组期限结并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 的情景分析,选择合适策略构建组期限结并态调整。 (3)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一种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投资 管理策略。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大可以 管理策略。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大可以 管理策略。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大可以 管理策略。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即相邻期限利差大可以 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水平相对较高随着 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水平相对较高随着 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水平相对较高随着 持有期限 的延长,债券剩余期限将会缩短此时收益率水平较投资 的延长,债券剩余期限将会缩短此时收益率水平较投资 的延长,债券剩余期限将会缩短此时收益率水平较投资 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收益率的滑来获得资本利。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别选择、各的适当组合以及对管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别选择、各的适当组合以及对管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理。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 场和二级市,银行间交易所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 场和二级市,银行间交易所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 场和二级市,银行间交易所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 场和二级市,银行间交易所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 场和二级市,银行间交易所存款、信用债政府券等资产 类别之间进行属配置,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本基金将在信用利差水平较高时多的配置债券,低 本基金将在信用利差水平较高时多的配置债券,低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3 时较多的配置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品种。 3、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利差水平和发行主自身状况变化都 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 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 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 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 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 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整体变 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整体变 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辅即采 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辅即采 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辅即采 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辅即采 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辅即采 用内外结合的信研究和评级制度,债券发行主体企 业基本面以确定用内外结合的信研究和评级制度,债券发行主体企 业基本面以确定用内外结合的信研究和评级制度,债券发行主体企 业基本面以确定业主体债的信 用状况。本基金投资策略要包括利差曲线配置和业主体债的信 用状况。本基金投资策略要包括利差曲线配置和用债券精选两个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配置 经济周期的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 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 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 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 利状况持续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差可能收窄而当济步入下行阶 利状况持续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差可能收窄而当济步入下行阶 利状况持续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差可能收窄而当济步入下行阶 利状况持续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差可能收窄而当济步入下行阶 段时,企业的盈利 状况减弱信用差可能会随之扩大。国家政策也对段时,企业的盈利 状况减弱信用差可能会随之扩大。国家政策也对段时,企业的盈利 状况减弱信用差可能会随之扩大。国家政策也对段时,企业的盈利 状况减弱信用差可能会随之扩大。国家政策也对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企业发行信用债审核条件则将扩主 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企业发行信用债审核条件则将扩主 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企业发行信用债审核条件则将扩主 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行业景气度好转往 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行业景气度好转往 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行业景气度好转往 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行业景气度好转往 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可使得信用差 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可使得信用差 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可使得信用差 相应收窄,而行业景气度的下可能会使得信用利差扩大。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和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变化趋势 信用债券市场结构和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变化趋势 信用债券市场结构和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变化趋势 也会在较大程度 也会在较大程度 也会在较大程度 也会在较大程度 也会在较大程度 也会在较大程度 也会在较大程度 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债发行率提高相对于贷款成本优 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债发行率提高相对于贷款成本优 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债发行率提高相对于贷款成本优 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债发行率提高相对于贷款成本优 势减弱,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少这影响到市场供求关系进 势减弱,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少这影响到市场供求关系进 势减弱,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少这影响到市场供求关系进 势减弱,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少这影响到市场供求关系进 而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趋势产生影响。 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因此,我们将 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因此,我们将 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因此,我们将 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进行相应债券配置操作。首先,本金管理人内 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进行相应债券配置操作。首先,本金管理人内 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进行相应债券配置操作。首先,本金管理人内 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进行相应债券配置操作。首先,本金管理人内 部的信用债券 研究员将和分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部的信用债券 研究员将和分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部的信用债券 研究员将和分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部的信用债券 研究员将和分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市场供求、信用债券结构品种的流动性以及相关等因素变化 市场供求、信用债券结构品种的流动性以及相关等因素变化 市场供求、信用债券结构品种的流动性以及相关等因素变化 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然后,本基金将综合参考 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然后,本基金将综合参考 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然后,本基金将综合参考 外部权威、专业信用评级机构 外部权威、专业信用评级机构 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在此基础上本金 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在此基础上本金 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在此基础上本金 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在此基础上本金 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在此基础上本金 确定信用债券总的配置比例及其分行业投资。 (2)信用债券精选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4 本基金将借助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专能力,并综 本基金将借助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专能力,并综 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成果,对发债主体企进行深入基本面 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成果,对发债主体企进行深入基本面 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成果,对发债主体企进行深入基本面 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以确定信用实际风险状况及其利 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以确定信用实际风险状况及其利 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以确定信用实际风险状况及其利 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利大的优质品种。 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分析是投资础性工作。具内容及 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分析是投资础性工作。具内容及 指标包括但 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 人所处业展前景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 人所处业展前景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 人所处业展前景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市场地位财管理水平及其债等。 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 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 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 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 率、信用等级利差水平税赋特点因素,对个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精选估值合理或者相对较低、到期收益率高票息的债券。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的特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主 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的特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主 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债底保护,防范风险另一 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债底保护,防范风险另一 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债底保护,防范风险另一 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 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期的上涨空间。 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面研究,从行业、 公司地位竞争优势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面研究,从行业、 公司地位竞争优势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面研究,从行业、 公司地位竞争优势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面研究,从行业、 公司地位竞争优势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信用违约风 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信用违约风 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信用违约风 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信用违约风 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信用违约风 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和流动等方面特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和流动等方面特 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主体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主体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主体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主体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主体性质、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品种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 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品种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 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品种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 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6、资产支持证券投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抵押贷款( ABS 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证券( MBS 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 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 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 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 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 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 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应决策。 (三)股票投资策略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5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权证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权证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权证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权证 等权益类资产的投,以增加基金收。 本基金将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分析框架,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以此构建股票组合。 (1)定性分析 从持续成长性、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上进行一步的 从持续成长性、市场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对上进行一步的 精选。 ①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场经营状况等方面 ①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场经营状况等方面 ①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场经营状况等方面 ①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场经营状况等方面 ①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场经营状况等方面 的深入研究,评估具有持续成长能力上市公司。 ②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广度、深政策扶持强 ②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广度、深政策扶持强 ②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广度、深政策扶持强 ②在市场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广度、深政策扶持强 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场进而造润增长 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场进而造润增长 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场进而造润增长 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竞争优势、开拓场进而造润增长 的能力。 ③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战略、创新能力盈利乃至估值水平 ③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战略、创新能力盈利乃至估值水平 ③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战略、创新能力盈利乃至估值水平 都有至关重 要的影响。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制度 要的影响。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制度 要的影响。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制度 体系等方面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评价。 (2)定量分析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金将主要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金将主要 运用财务报表分析与估值方法进行 个股的定量分析。财务方面,本基金采用主营业收入增长率、利 个股的定量分析。财务方面,本基金采用主营业收入增长率、利 个股的定量分析。财务方面,本基金采用主营业收入增长率、利 个股的定量分析。财务方面,本基金采用主营业收入增长率、利 润率、净资产回报( 润率、净资产回报( 润率、净资产回报( ROEROE )以及经营现金净流量,作为评价上市公司投资值 )以及经营现金净流量,作为评价上市公司投资值 )以及经营现金净流量,作为评价上市公司投资值 的核心财务指标。估值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采用( 的核心财务指标。估值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采用( 的核心财务指标。估值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采用( 的核心财务指标。估值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采用( P/EP/E )/G 作为估值分析的主要 作为估值分析的主要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 P/EP/E )/G 值越低,股价被估的可 值越低,股价被估的可 值越低,股价被估的可 值越低,股价被估的可 值越低,股价被估的可 能性越大。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 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保值为目选择流动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保值为目选择流动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保值为目选择流动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运行趋势研判以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运行趋势研判以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运行趋势研判以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运行趋势研判以 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票现资产进行匹配实多头或空套 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票现资产进行匹配实多头或空套 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票现资产进行匹配实多头或空套 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指货时将 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指货时将 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指货时将 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指货时将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6 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 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以殊情况下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 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以殊情况下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收益特。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原则有利 于加强风险控制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原则有利 于加强风险控制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原则有利 于加强风险控制于基金资产增值。在进行 于基金资产增值。在进行 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标的券本面 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标的券本面 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理估值水平根据高杠杆性、有限 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理估值水平根据高杠杆性、有限 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理估值水平根据高杠杆性、有限 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理估值水平根据高杠杆性、有限 损失性、灵活等特,通过限量投资趋势优化组合获利策略 损失性、灵活等特,通过限量投资趋势优化组合获利策略 损失性、灵活等特,通过限量投资趋势优化组合获利策略 损失性、灵活等特,通过限量投资趋势优化组合获利策略 损失性、灵活等特,通过限量投资趋势优化组合获利策略 损失性、灵活等特,通过限量投资趋势优化组合获利策略 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产的收益性、流动及风险特征, 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产的收益性、流动及风险特征, 进行权证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产的收益性、流动及风险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券组合久、流动性和风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券组合久、流动性和风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券组合久、流动性和风 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的 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的 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的 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 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 定量分析。构建化体系,对国债期货 和现定量分析。构建化体系,对国债期货 和现定量分析。构建化体系,对国债期货 和现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水平套保值有效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础上,力求实现长期稳定增值。国 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础上,力求实现长期稳定增值。国 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础上,力求实现长期稳定增值。国 债期货相关投资遵循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定。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的比例 为 0-95 %; (2)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 ,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 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10 %;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券的 10 %; (5)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的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的 15%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30% ;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7 (6)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3%; (7)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产净值的 0.5 %;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0 )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11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12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13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 级为 BBBBBBBBB以上 (含 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 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15 )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回购的资余额不得超过金资产净值的 40% ; (16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10% ; (17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20% ; (18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价值与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价值与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价值与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95% ,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得超 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得超 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得超 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得超 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得超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8 过基金持有的 股票总市值20%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货合约的成交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 债券总市值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 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 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 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 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 货合约 的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易日基资产净值30% ; (20 )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的 140% ; (21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 的投资; (22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保持一致; (23)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 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除上述第( 2)、( )、( )、( 13 )、( )、( )、( 21 )和( )和( 22 )条外, )条外, 因证券 、期货 、期货 市 场波动、上市 场波动、上市 场波动、上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的投资监督与检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开始。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取 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条件下本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条件下本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条件下本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条件下本可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9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依照法律规有关定,由中国 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法律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法律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法律 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 。 如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定,本基金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如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定,本基金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准: 3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0% ×中证全债指数收 益率。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于如下考虑: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的,中证公司系列体 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 2、在中证系列指数,沪深 300 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适合作为本基 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适合作为本基 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中证全债指数能够好反映券市场变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准。 如果今后法律 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现更加适合用于本 金的业绩指数时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现更加适合用于本 金的业绩指数时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现更加适合用于本金的业绩指数时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0 基金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准并及 基金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准并及 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 金是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和债券本基 金是混合型,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和债券金,低于股票型基属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 各类证券及票据价、银行存款本息和应收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 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基金 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为本开立资账户 、证券 、证券 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 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管 理人、托。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管 理人、托。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管 理人、托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登记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相独 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 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本基金 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和销售 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金托管人保。基理、登记机构和销售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法律责任,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行使请求冻结、 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处 分外,财产不得被分。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基金管理人、托因依法解散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 不属于其。管理人运作所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务相互抵销;基 金管理人运作同金的基财产所生债权务不得相互抵销。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法律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 、衍生工具 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 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 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项其它投资 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本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按如下原则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权益类估值 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交易所 上市的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挂牌的市价(收盘)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格的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 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生影响价格的事件,以最近交易日市 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价(收盘)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行机构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 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 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 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 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现行市及变化因 素,调整最 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权益类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理: (1)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送股、转增配和公开发的新,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 该日无交易,以最近市价(收盘)(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允价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的情况下,按成本。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在交 易所上市后按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按监管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按监管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估值方法;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按监管 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公允 价值。 3、交易所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1)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除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 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净价进行; (2)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 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对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3 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应利息后得到的净进行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在估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 4、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相应当日的估 值 净价进行估。对银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机构提供值 净价进行估。对银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机构提供值 净价进行估。对银间市场未上,且第三方机构提供价格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5、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同一证券时在两个或以上市场交易的,按所处分别估 值。 6、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因持有股票而享的配权,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在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7、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 结算价进行无结算 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无结算 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无结算 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价估值。 8、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国债期货合约以估值日的结算价。当无,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规今 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规今 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如法律规今 后另有规定的,从其。 9、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托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格估 值。 10 、相关法律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定的, 从其。如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如基金管理人或托发现估值违反合同订明的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序及相关法律规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根据有关法律规,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基金会计核的义务由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承担。本基金的会 计责任方由管理人,因此就与有关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4 1、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基金份 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资产除以当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额的余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份额,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资产估值。但根据法 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 时除外。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由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托管 人经复核无误由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托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确保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的准确性、及时。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内 (含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管理人或托、登记机构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误,导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误,导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误,导 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 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事(“受损方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承担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数 据传输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下达指令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时协调各方,及进行更正因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承担; 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由于估 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足够时间进行更正而未,则其应承担相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任。估值错误责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保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 不间)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直接损失负,不间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5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第三方。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负。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利的事人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当得利造成其他事人的益损失 (“受损方 ”),则估值错误责 ,则估值错误责 ,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任方应赔偿受损的失,并在其支付金额范围内对获得不当 利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 当得利的权;如果获已经将此部分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当 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应将其已经获的赔偿额加上不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的正确情形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处理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查明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列所有当事人并根据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造成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责任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 金登记机构交易数由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向有关当事人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 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 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3)前述内容如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托无法准确评估资产价值时;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6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 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时;出现基金管理认为属于紧急事故情况导 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时;出现基金管理认为属于紧急事故情况导 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时;出现基金管理认为属于紧急事故情况导 投资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时;出现基金管理认为属于紧急事故情况导 致基金管理人不能 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时; 4、当前一估值 日基金资产净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5、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资产净值和份额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基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理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的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金资产净值和基份额并发送给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对净值予 以公布。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他不可抗 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 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 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 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 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 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 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 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 资产估值管理人和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理、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 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7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费; 2、基金 托管人的费; 3、从 C类基金份额的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和诉讼;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和诉讼;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费用和银行维护;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可以在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式 1、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60%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方法如下: H=E× 0. 6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 15%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算方法如下: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8 H=E× 0.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支付期顺 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 25 %年费率计提。算方法如下: H=E×0. 25 %÷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 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 基金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发送基金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发送基金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发送基金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 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 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 基金销售机构等。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支付期顺延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机构佣金、以及基管理人的行广告 费、促销活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9 目。 四、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费 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 和基金 销售服务费率 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 和基金 销售服务费率 等费率,无需召开基 等费率,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基金利润指息收入、投资益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准日未与中 已实 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6次, 每份基金额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金额 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收益分配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准日的可供利润、益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 2个工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 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法律规 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规。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1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的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 月,可以并入下一个 月,可以并入下一会计 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元单;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 5、本基金独立建账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基金管理人及托各自保留完整的 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理就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托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对本基金年度财报表进行审。 2、会 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由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托。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个工作日内在 指定媒介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3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一、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法》运作办《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方 式、登载媒介报备相关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方 式、登载媒介报备相关法律对信息披露的方 式、登载媒介报备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管理、托召集份额持有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 和中国证监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 和中国证监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规 和中国证监定的自然人、法和其他组 定的自然人、法和其他组 定的自然人、法和其他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并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定,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和完整。 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本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予的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托互联网站(以下简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托互联网站(以下简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托互联网站(以下简 称“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 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 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或者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推荐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四、本基金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如同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 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 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 的内容一致。发生歧,以中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 单位为人民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4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 1、《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合同》是界定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产品特性等涉投资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产品特性等涉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说明基金认购、申和赎回安排投资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合同》生效后,管理在每 6个月 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网站上将后的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在地 的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内容提供面。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人和理在财产保及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后,基金管理人在份额发售的 3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管理人托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托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 (三)《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指定媒介上登载《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 、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 日的次,将基金资产净值、 日的次,将基金资产净值、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5 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半和季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摘要在指定媒介。基金的财务会计 报告应当经过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摘要指定媒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或者。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主要办公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应当采用电子文本 或书面报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 告和半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 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形,基金管 的情形,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 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产品的特风险,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产品的特风险,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内变化情况产品的特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告书,予以公并在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6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托; 5、基金管理人托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及其他高级员和托 管人基金托部门负责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基金管理人托部门的主要业务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过百分之 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财产托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托受到监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他高级员受到严重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部门负责受到严重;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 托、管理费 托、管理费 托、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 等费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 等费用计提标准、方式和率发生变 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申请;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7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请后重新; 26 、基金份额实施分类或别发生变化; 27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28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本基金发生涉及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时; 29、中国证监会 或本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市场上流传消 息可能对基金 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 案,并予以公告。 (十) 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国证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 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一)投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 支证券总额、基金管理人应在年报及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 支证券总额、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 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 有的资产支证券总额、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大小排序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二)投资股指期货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 情况、 损益情况、 损益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目标等。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8 (十三)投资国债期货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等定期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损益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目标等。 (十四)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基金管 理人、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指定专负责理信息披露事 务。 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开,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中国证监会的定和《合同》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资产净值、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审 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基金管理人、托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 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在其他 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披露信息,并且 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一信息的内容应当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托和销售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管理人和托的住所以 供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托可暂 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9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暂停营业 时; (3)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不能售或评估资产 的紧急事故任何情况; (4)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情况。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情况。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 涉及 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对于可不经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生后方可执行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效,生后方可执行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效,生后方可执行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生效 ,生效 之日起 两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 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监指定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1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的具体情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的具体情 况适当延长清算期限,并提前公告 。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报经会计师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2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一、基金管理人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法》等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法律规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给财产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 金财产或者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 金财产或者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给基 金财产或者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失仅限于 直接 损失。 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基金管理人及 、基金管理人及 /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 法律规证监会定作为或不而造成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合同》规定的投 资原则而行使或不其资权而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违约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应当。非违约方事人在职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致使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致使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适当致使 损失 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扩大而支 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三、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三、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三、由于基金 管理人托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管理人和基金托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管理和托免除赔 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管理和托免除赔 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管理和托免除赔 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 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托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 或减轻 由此造 成的影响。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3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该会 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地点为 深圳 ,仲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 ,仲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 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地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地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地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地 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4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当事人之间、与权利义务关系 《基金合同》是约定当事人之间、与权利义务关系 《基金合同》是约定当事人之间、与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文件。 1、《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基金合同》经管理人托双方盖章以及法定代表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备案手 续,并 续,并 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2、《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之日起至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确认 并公告之日止。 3、《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管理人托和份额持 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具等法律约束力。 4、《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二外理 人、基金托管各持有二份,每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 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5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人各方按关法律规协 商解决。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6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规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管理费以及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 )依据《基金 )依据《基金 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 人,如认为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证监会和其他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的相关行为进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基金登记办理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请 ; (12 )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依照法律规为基金的利 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利益依进行融资;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7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基金认购申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依法募集资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基金投分析、决策,以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人 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不同基金分别 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运作基金财;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 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赎回和注销价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方法符合《基金同》等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计算并公告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和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投资计划、 意向等。除《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外,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8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请,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 (16 )按规 )按规 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随查阅到与有关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复印;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与的保管、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的损失或害份额持有人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不因退而免除; (21 )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规和《合同》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金托管人违反《基合同》造成财产损失时,理应为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追偿; (22 )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当基 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时,应对有关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份额持有利益行使诉讼权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的备案条件, 《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资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9 (27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 ,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规和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托管费以及法律规或监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 本基 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本基 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本基 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本基 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本基 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本基 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本基 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管理人有违反《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金合同》及国家法律规行为,对基财产、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 开设证券账户、办理交易资清算; (5)提议召开或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 (7)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专职人员,负责财产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等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确保基金财产的 安全,证其托管与人自有以及不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分别设置账户, 核算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划拨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除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保管由基金理人代表签订的与有关重大合同及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账户和证券,照《合同》约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0 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资产净值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半年度和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如果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合同》规定的为,还应当说明托是否采取了 适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份额持支付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依据《基金法》、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份额持人 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份额持有依法召集大会; (16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的定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与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及报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 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法律和《合同》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合同》造成财产损失 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1 (22 )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份额的行为即视对《合同》承认和接受, 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合同》取得的份额,即成为本持有人和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 份额。作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上书面签章或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额具有等合法权益。 1、根据《基 、根据《基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基份额持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对基金管理人、托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及其他有关规定,份额持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行担;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缴纳基金认购、申赎回款项及法律规和《合同》所定的 费用; (5)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在其持有的 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亏损或者《合同》终止有限责任;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2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合同》当人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获得的不当利; (9)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组成,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表有权代基金份 额持人出席会议并决。的每一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暂不设立日常机构。在存续期内,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暂不设立日常机构。在存续期内,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暂不设立日常机构。在存续期内,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的与运作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和中 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的与运作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除法律规,或基金合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外当出现需要决 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但法 律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定的 除外); 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份额持有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含 10% )基金 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收到提议当日的计算,下同)就一事项书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3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项; (13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法律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应当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份额持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调低基金管理费、托销售服务及其他应当由财 产承担的费用; (2)法律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收取; (3)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在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的范围内调 整本申购费率、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规发生变动而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对《基金合同》的修 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影响或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基金合同》明确约定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况;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况; (7)基金管理人、登记机 构销售)基金管理人、登记机 构销售)基金管理人、登记机 构销售)基金管理人、登记机 构销售)基金管理人、登记机 构销售)基金管理人、登记机 构销售构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构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构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构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构在法律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过户托 管等业务规则; (8)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9)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按照法律规和《基金合同》定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方式 1、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除法律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外,份额持人大会由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时,由托。 3、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必要召开份额持大会的,应当向理提出书面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之日起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4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集, 托仍认为有必要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向管理提出书面议。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向管理提出书面议。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向管理提出书面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理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 管理人决定不集,代表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 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书面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书面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仍认为必要召开,应当向托管提出书面议。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理;托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理;托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管理;托决定召集,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管理、托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 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托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负责选择确定开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内容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应于议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2)会议拟审的事项、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人大会的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 )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权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权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权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权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权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权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 理人身份,权和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履行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5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议召集人定在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收取。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还应另行书面通知托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则应另书面 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则应另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书面通知基金 管理人和托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书面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管理人或基金托拒不派代表对书面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影响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和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方式、讯或法律规和监管 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由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的 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同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同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同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或托不派代表列席的影响决效力。现场开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具委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代理投票授权明符合 法律规、《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凭证与管理人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凭证显有效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在权益登记日总50% (含 50% )。 2、通讯开会 、通讯开会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书面方进行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书面方进行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托管(如果为,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6 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则为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在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金托管人(如果基为召集,则理)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 托管人或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 托管人或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影响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代表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总50% (含 50% ); (4)上述第( )上述第( )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受托代表他)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受托代表他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同时提交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受托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持有基金份额凭证及投票授权明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合法律规、《基金同》和会议通知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备案。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低于第 1款第( 2)项、或者 )项、或者 第 2款第( 3)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开 )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基金份额持有大会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参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参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参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参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参 加,方可召开。 3、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在不与法律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通知中列 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项,如《合同》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改、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更换管理人托与其他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并、法律规及《基金合同》定的其他事项以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发出议通知后,对原提案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 告。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7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主持人按照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宣读提案经讨论进行表决并形成议。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主持 人为基金管理授权出席议的代表,在未能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议代表主持;如果理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表和 基金托管人授权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的份额有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管理和托拒不出席或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作出的决议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员的签名 册。载明参加姓(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代表决权的基金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个工作日内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每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和特别: 1、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所表 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均一般决方式。 2、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所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管理人或者托终止《合同》与其 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8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有充分的相反证据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表决视为有效出席,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代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代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内并列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托召集,份额持 有的主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 布在出席会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布在出席会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布在出席会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布在出席会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中选举两名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票;如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管 理托,但是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理人或基金托管未出席大会的,份额持有主应当在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代表担任监票 人。 基金管理或托不出席大会的,影响计票效力(2)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监票人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有代理 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 重新清点。监人应当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以一次为限。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场公布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召集人授权两名监督员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召集,则为理)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过程予以。基金管理人或托拒派代 表对书面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 9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时必须将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员姓名等一同告。 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管理人 、托和份额持有应当执行生效的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大会的决议。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全体、管理 人、基金托管均有约束力。 (九)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本部分关于(九)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本部分关于(九)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影响的前提下,本部分关于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条件议程序表决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 法律规或监管则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 法律规或监管则的部分,如将来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 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托协商一致报监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 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托协商一致报监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 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托协商一致报监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 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每年收益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份基金额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次,每份基金额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基准日每份金额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两种:现 红与利再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金红利或将现自动转为基份额进行再投资;若者不选择,本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即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收益分配后不能低于面。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额享有等分配权; 5、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 (二)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中应载明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利润、金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利润、金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0 分配对象、时间数额及比例方式等内容。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托复核在 2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间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间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准(即可供润计算截止)的时间 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承担。当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 资者自承担。当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一定额,不足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一定额,不足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方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红利自动转为。再投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比例 (一) 基金管理人的费 本基金的 管理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 60%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年费率计提。管理的算 方法如下: H=E×0.50% ÷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基 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理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费 本基金的 托管费按前一日资产净值0.1 5%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算方法如下: H=E×0.1 5%÷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1 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基 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由理人向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金托管人发送基费划款指令,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等,期顺 延。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 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 25 %年费率计提。算方法如下: H=E×0. 25 %÷当年天数 ÷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 基金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发送基金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发送基金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发送基金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管理人向托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 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 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 基金销售机构等。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支付期顺延销售服务费主要 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管理人的行广告 费、促销活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由基托管人从财产中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入基金: 1、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管理人和托因未履行或 完全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托处与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 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项 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费 基金管理人和托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发展情况调整费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2 率、基金托管费等相关。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等,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 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义务按国家收法律、规执 行。 五、基金资产的投方向和限制 (一)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及其他经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权指 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固定收(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固定收(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固定收(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金融企业公司次级可转换券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分离交易可转债、换券中小企业私募期票据短 融资超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期融资券、产支持证债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国货以及法律 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但须符合相关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但须符合相关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但须符合相关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但须符合相关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融工具(但须符合相关定)。 定)。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理人在 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的投资 组比例:股票等权益类产占本基金为混合型,的投资 组比例:股票等权益类产占本基金为混合型,的投资 组比例:股票等权益类产占产的比例为 0-95% ,每个交 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每个交 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每个交 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易保证金后,现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资产净值5%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对比例要求有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二)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3 (2)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 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债券 ,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存出保证应收申购款等 ;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 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10 %; (4)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持有一家公司发行证 券,不超过该券的 10 %; (5)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开放式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的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的 15%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 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30% ; (6)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3%; (7)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部持有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10 %;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资 产净值的 0.5 %;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产支持证券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0 )本基金持有的 全部资产支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净20 %; (11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 例,不得超 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12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本基金管理人的全部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各类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合计规模的 10 %; (13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为 BBBBBBBBB以上 (含 BBBBBBBBB)的资产支持证 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证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所报的额不超过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次总; (15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 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4 (16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10% ; (17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本基金持有的全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资产净的 20% ; (18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价值与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价值与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价值与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的 95% ,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买入返售金融产(不含质 产(不含质 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过基金持有的 股票总市值20%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 货合约的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易日基资产净值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 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 债券总市值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政府 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期货合 约价,计(轧差算应当符基金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 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 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 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不包括平仓)国期 货合约的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易日基资产净值30% ; (20 )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的 140% ; (21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性受限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净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等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性受资产 的投资; (22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资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范围 保持一致; (23)法律规及中国证监会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除上述第( 2)、( )、( )、( 13 )、( )、( )、( 21 )和( )和( 22 )条外, )条外, 因证券 、期货 、期货 市 场波动、上市 场波动、上市场波动、上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5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 合基金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投资范围、策略应当符 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本生效之日 基金合同的约定。托管人对投资监督与检查自本生效之日 起开始。 如法律规或监管机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取 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条件下本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条件下本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条件下本消限制的,在不改变基金 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条件下本可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 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托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活动; (7)依照法律规有关定,由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基金管理人运用财产买卖、托及其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证券承销期内,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 投资目标和策略遵循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 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项进行审查如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定,本基金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如法律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定,本基金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6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总减去负债后的价。 (二)基金资产净值、份额的公告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 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人应当每个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的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资产净值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金份额净值。基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次,将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规定或本约应经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 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召开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 公告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 公告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和托同意后变更并 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通过之日起生 效,生后方可执行通过之日起 五个工作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效,生后方可执行通过之日起 五个工作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效,生后方可执行通过之日起 五个工作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效,生后方可执行通过之日起 五个工作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托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 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合同》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规和中国证监会定的其他情况。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7 (三)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织财产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管理人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证监指定的人 注册会计师、律以及中国证监指定的人 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负的保管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务进行清理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进行外部审,律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 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的具体情 个月,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的具体情 况适当延长清算期限,并提前公告。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 用是指基金财产小组在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用,清算费由基金财产小组优先从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的分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依据基金 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后全部剩余资扣除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偿基金 债务后,按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 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经会计师务所 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经会计师务所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 8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八、争议的处理和适用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而产生的或与有关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地点为深圳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地点为深圳仲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 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地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地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地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地 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份额持有人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管理人、托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查阅。 9 9 本页无正文,为《 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签字页。 《基金合同》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或授权签字、订地日 基金管理人: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签字)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签字) 签订地点: 签 订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