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8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15]1907号文),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2日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测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该法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设立日期:2007年9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2007]2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14245.3886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9539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证券公司。其中:中国华融出资42.04亿元,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纽森特投资有限公司、九江和汇进出口有限公司、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融福泰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中达针织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北京立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翰鹏瑞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豪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等14家股东共出资9.38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祝献忠先生,董事长。曾任招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副主任(主  持工作)、基金托管部负责人,企业年金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胡援成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江西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金融学首席教授、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现任  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金融学资深教授、博导、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中心主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连起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北京商业网点建筑公司会计主管、经济日报财务处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长辉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力女士,公司董事。曾任职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一部 高级副经理、股权管理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 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杨林波先生,公司董事。曾任职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部经理、 资产管理二部高级副经理、业务审查部高级副经理、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风险总监、纪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司颖女士,公司董事。曾任职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高 级副经理、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合规审查部总经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杨铭海先生,公司董事。曾任职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行长、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助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庞月英女士,公司董事。曾任职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执行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高洁女士,公司董事。曾任职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高级副经理、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总经理、风险总监。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2、监事会成员  王水洋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支行副行长,赣州分行信贷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江西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自助中心主任、电子银行部总经理级行员、天津分行筹备组成员,中国华融第二重组办公室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主任,华融湘江银行副监事长,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副行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书记。  令强华先生,监事,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学士,华北电力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学士。历任葛洲坝机电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葛洲坝机电公司紫阳金结厂厂长,湖北南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葛洲坝水泥厂副厂长、党委书记,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黄芳女士,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曾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研究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工作,先后任副经理、经理、高级副经理职务。  王劭斐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曾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投资银行部第一重组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先后任经理、高级副经理职务。  王娜,女,汉族,现年34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2年9月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06年9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008年6月在华安保险资产管理中心任风控专员,2010年1月在平安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2013年6月在深圳键桥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于2014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科铭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张建军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及董事总经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罗农平先生,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学硕士,经济师,曾任职于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经理,远都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招商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招商证券有限公司下属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公司总裁,中国中投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杜向杰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铭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国家农业投资公司、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及天津分行,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高鹤先生,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曾任职于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金亮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市政集团新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联想集团、中国证监会,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平先生,公司合规总监、总经理助理,会计学硕士,曾任职巨田证券、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副处长,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总经理助理。  王晓天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招商银行总行战略发展部战略管理主管、经理,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同业金融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现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4、基金经理  靳冰馨,本科学历。2011-2015年,任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研究工作;2016年任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研究工作;2017年1 月进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研究工作。2017年5月至今,任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杜骐臻,硕士研究生。2013-2014年任职GraniteCreekPartners,任分析师;2014-2017年任职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7月至今,任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任委员:罗农平(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贺文哲、范贵龙(基金经理)  秘书:杜骐臻(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  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72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直销中心电话:95390  传真:010-85556592  联系人:李茜茜  电话:010-85556777  网址:http://fund.hrsec.com.cn  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fund.hrsec.com.cn)  3、销售机构  (1)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828 号鑫  远杰座  法定代表人:刘永生  客服电话:0731-96599  联系人:杨舟  电话:0731-89828900  网址:www.hrxjbank.com.cn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江宁路168 号兴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021-52629999-218022  网址:www.cib.com.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 号26 号  楼2 楼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胡锴隽  电话:021-20613635  网址:http://www.howbuy.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姗姗  电话:18611705311  网址:fund.eastmoney.com  (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1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朱晓超  电话:021-60897840  网址:http://www.fund123.cn  (6)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A栋11 层  1101-02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7)江西正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3333号绿地新都会38栋2107室  法定代表人:陆雯  客户服务电话:0791-86692502  网址:http://www.jxzrzg.com.cn/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设立日期:2007年9月7日  联系电话:010-85556777  联系人:王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 号SK 大厦36-37 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经办律师:姚启明  联系人:姚启明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联系人:秦俊  电话:010-85207335传真: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燕、秦俊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把握市场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股票,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选择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能够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优质标的,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实行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从全球经济格局和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变化,分析经济的驱动力和阶段性特征,结合宏观政策、产业政策、结构变迁、市场情绪等对比分析大类资产风险收益比,合理分配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关注的宏观因素包括,主要宏观经济数据、金融数据、物价数据等。具体包括GDP 增速、工业增速、进出口增速、投资增速、消费增速、物价指数、货币供应量、全社会融资总量和利率水平等,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在现实条件约束下,合理推断对各大类资产的可能变化和影响。  (2)关注的政策因素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策、财政货币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尤其注意经济新常态下的宏观调控思路的创新。  (3)市场情绪和估值因素主要包括,绝对估值水平,横向、纵向比较的相对估值水平,成交量、新开户数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秉承价值投资理念,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深挖符合经济升级转型、发展潜力巨大的行业与公司,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的实地调研对研究逻辑和结论进行验证,灵活运用多种低风险投资策略,把握市场投资机会。  (1)符合经济转型方向的新领域  在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增速进入中高速、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增长动力切换等将成为主要特征,符合经济转型升级、能够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优质标的是主要投资方向,具体则通过观察企业是否涉足新领域、采用新模式、实施新战略来进行筛选。  (2)定量分析  参考财务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净利率等,本基金选择预期未来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较高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使用DDM 模型、DCF 模型、FCFF模型等绝对估值法估算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并与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等相对估值法作对比,从行业中选择价值低估、现金流量状况好、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的上市公司。  (3)定性分析  行业发展是否处于生命周期的上升阶段,是否与宏观经济发展大趋势相融合;  商业模式和经营理念是否具有领先性,是否有有效配置各种生产要素的管理运行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健全等;  竞争优势是依赖于经营许可管制,还是品牌、资源、技术、成本控制或营销机制等,竞争对手是否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等;  产品自主创新情况、主要产品更新周期、专有技术和专利、对引进技术的吸收和改进能力。  (4)实地调研  本基金投研团队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其管理团队能力、公司法人治理情况、经营状况、重大投资项目情况、核心竞争力状况以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通过上下游产业链的实地调研验证研究逻辑和结论。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势分析、债券供求分析基础上,灵活采用类属配置、个券选择、套利等投资策略。  (1)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的类属配置策略主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类属配置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二是通过类属配置获得投资收益。从流动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需对市场资金供求、申赎金额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以确定本基金的流动性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组合资产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间的配比,以满足投资人的流动性需求。从收益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分析各类属品种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品种,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品种,以期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2)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除考虑安全性因素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值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市场环境中,有必要审慎灵活地综合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对冲系统性风险、降低投资组合波动性并提高资金管理效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套期时将综合考虑:  (1)股指期货交易品种的流动性;  (2)股指期货交易品种与现货市场的相关度;  (3)通过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必要性;  (4)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综合成本,来判断是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或套期保值的合理对冲比率。  5、套利策略  利用市场的弱有效性,以较低成本、较高效率、承担较低风险情况下把握市场定价偏差带来的机会,主要包括新可转换债券套利、增发套利、转债转股套利等。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 30%+1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70%  采用该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沪深300指数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  代表性和权威性。  2.1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良好的固定收益  市场代表性。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摘自2017年半年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期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  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1.2%,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可适用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 1.2% 50万≤M<100万 0.8% 100万≤M<500万 0.4%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 7日≤持有期<30日 0.75% 30日≤持有期<6 日 0.5% 持有期≥6个月 0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 日但少于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7、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适用固定金额的申购费,即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  8、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人赎回10,000份本基金,假设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元,持有期为3个月,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二)更新了“三、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四)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及报告附注内容、更新了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内容、也更新了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五)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六)其他文字及格式修改等。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