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4月2日证监许可【2014】35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6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者披露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7年6月5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37、39、40层 法定代表人:陈光明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518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981 联系人:廉迪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陈光明先生,董事长,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业务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代行)。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潘鑫军先生,董事,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卫华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68年出生,社会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陈波先生,监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经营管理层人员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中证报2010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2012年度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卢强先生,副总经理,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五室项目经理,华夏证券武汉分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服总监、综合行政部行政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部销售总监,海通证券客户资产管理部市场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发展部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唐涵颖女士,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1976年出生,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宏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税务部主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金融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筹备组副组长、督察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唐涵颖女士,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的介绍)。 6、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王延飞先生,生于1983年,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自2010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研究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行业高级研究员,现任公募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15年6月8日起任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6月26日起任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日起任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杨达治先生,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7、基金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委员李家春先生,委员纪文静女士,委员周云先生。 列席人员:唐涵颖女士。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709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7层 法定代表人:陈光明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廉迪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层-29层、32层、36层、39层、40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230807 联系人:杨国平、吴蓉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徐昳绯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093082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黄仲颜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南区3C座7楼(天天基金)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胡阅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露平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邮政编码:1000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1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20211842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黄琳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62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未雨 电话:010-67596233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楼 负责人:黄宁宁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联系人:宣伟华 经办律师:宣伟华、孙芳尘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把握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机遇,在受益于产业升级的传统行业和新兴产业中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产业升级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所指的产业升级主要是指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效率的提高。从宏观方面理解,产业升级是国民经济结构综合资本、技术、供需结构、对外贸易结构等因素逐步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移动,到达一定水平后再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升级状态,转移的动力来自于各产业利润率的差异(商业利润率高于工业,工业利润率高于农业)。从微观方面理解,企业内部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流程重组等,提升企业自身的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的价值;同一行业中的企业,在竞合机制的指引下,积极主动地转产,生产市场需要的某种商品或退出某种商品的生产,或者进行资产重组,通过兼并、接管、破产、倒闭等方式寻求资源的有效利用。 待基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等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参与国债期货的相关准备完备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中国经济列车在高速运行30年后,已进入一个转型期,产业结构升级是经济转型期的一项根本任务。在此背景下,本基金以中国转型期的产业结构升级为投资主线,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构建资产组合。一方面,管理人通过研究发达国家产业演进的历史,结合中国经济的自身特点和政策导向,寻找中国当期阶段最受益的一些行业;另一方面,管理人会自下而上的观察一些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把握产业演进过程中,行业龙头盈利能力提升的投资机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主要指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等货币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管理人会重点跟踪直接反映资金成本的各种利率水平,对流动性有重大影响的一些因素,包括央行货币政策走向、外汇占款的变动、海外风险偏好等,以及反映市场风险偏好的一些指标,例如垃圾公司债和国债之间的利差等。同时管理人会对宏观经济,以及各行业企业的盈利走向做一个大致判断。依据这些,管理人通过定性和半定量的比较大类资产之间的风险收益比,在符合基金合同的情况下,在大类资产之间做一个相对最优的配置。 2、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在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中,本基金将以中国转型期的产业结构升级作为投资主线。具体来说,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策略分三个层次,首先通过判断宏观经济趋势和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趋势,判断产业升级的方向;然后分析产业升级方向对不同行业的影响、筛选出受益行业;最后在相关行业中精选受益最大、盈利增长最明确、资质最好的个股,完成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1)产业升级分析 产业升级主要是指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素质与效率的提高。从宏观方面理解,产业升级是国民经济结构综合资本、技术、供需结构、对外贸易结构等因素逐步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移动,到达一定水平后再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升级状态;根据配第的解释,转移的动力来自于各产业利润率的差异(商业利润率高于工业,工业利润率高于农业)。从微观方面理解,企业内部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流程重组等,提升企业自身的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的价值;同一行业中的企业,在竞合机制的指引下,积极主动地转产,生产市场需要的某种商品或退出某种商品的生产,或者进行资产重组,通过兼并、接管、破产、倒闭等方式寻求资源的有效利用。 产业层面,本基金重点两个层面的变化: 第一,宏观上,产业升级表现为主导产业的轮换,结合经济发展规律和政策导向,基金管理人希望自上而下的寻找一些未来能够驱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例如新型服务业,附加值更高的高端制造业等。 第二,微观上,基金管理人会密切关注由于产业升级而导致的产业内部竞合关系的变化。深入研究产业不同发展阶段,龙头企业市场份额以及盈利能力的变化趋势。 (2)行业配置 在行业配置层面,管理人倾向于代表未来方向的新兴行业以及盈利能力正在提升的传统行业。具体分析时,管理人通过跟踪各行业整体的收入增速、利润增速、毛利率变动幅度、ROIC变动情况,依此来判断各行业的景气度,再根据行业整体的估值情况,市场的预期,目前机构配置的比例来综合考虑各行业在组合中的配置比例。 (3)个股选择 针对个股,每个报告期管理人都会根据公开信息和一些假设推理初筛一批重点研究标的,围绕这些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票研究团队将展开深入的调研,除了上市公司外,管理人还会调研竞争对手,产业链的上下游,以此来验证管理人的推理是否正确。具体来说,管理人会重点关注以下三方面:管理层素质、公司商业模式、估值水平。 本基金会坚持长短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对于一些长期受益于经济结构转型的行业,包括一些战略新兴行业,管理人会寻找其中的优秀公司长期持有,在基本面发生变化或有更好的标的出现的时候卖出;除此以外,对于一些短期机会,比如景气周期较短的行业性机会,概念性的投资机会等,在有一定安全边际的情况下,管理人也会适当参与,选股的标准包括业绩弹性、市场认可度等。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投资主要用于提高非股票资产的收益率,管理人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严格控制风险,追求合理的回报。 基金管理人的债券研究团队会密切关注通胀、利率、期限、流动性、税收等因素,实时的确定各债券品种的公允价值。通过配置不同类别和期限的债券品种,达到债券组合的收益率目标。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具。管理人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情况确定权证的合理价值,在发现权证价值低估或者权证能有效对冲正股波动风险时买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196,995,817.67 81.43 其中:股票 1,196,995,817.67 81.4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915,097.72 7.48 8 其他资产 163,030,973.94 11.09 9 合计 1,469,941,889.33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8,942,289.20 1.99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06,538,643.35 69.1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2,955,674.40 2.9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9,152.56 0.0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6,046,539.37 5.22 J 金融业 14,552,332.00 1.0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854,256.63 1.9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930.16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96,995,817.67 82.18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6,860,490 129,731,865.90 8.91 2 002415 海康威视 2,836,180 90,474,142.00 6.21 3 000333 美的集团 2,674,500 89,060,850.00 6.11 4 300408 三环集团 4,222,512 83,647,962.72 5.74 5 600066 宇通客车 3,384,497 72,698,995.56 4.99 6 000651 格力电器 2,233,934 70,815,707.80 4.86 7 600426 华鲁恒升 4,658,566 62,052,099.12 4.26 8 002311 海大集团 3,145,428 51,993,924.84 3.57 9 600196 复星医药 1,775,132 50,094,225.04 3.44 10 600297 广汇汽车 4,661,042 42,881,586.40 2.9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1,081.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3,052,451.6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5,670.15 5 应收申购款 39,761,770.2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3,030,973.9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 1、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2.90% 1.08% 43.20% 0.89% -0.30% 0.19%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1.85% 2.09% 6.97% 1.74% 44.88% 0.35%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0.05% 1.40% -8.07% 0.98% 8.02% 0.42% 2014年6月6日至2017年3月31日 139.20% 1.58% 44.53% 1.26% 94,67% 0.32%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 (2)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即从2014年6月6日起至2014年12月5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开户费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a、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一年内,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之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分档收取。 前一年的收益率(R) 适用管理费率M(年) R<-5% 0 -5%≤R<8% 1.5% R≥8% 2.5% 基金份额前一年的收益率R=(区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100%, 其中: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当基金份额前一年的收益率小于-5%时,基金的管理费为0,即不收取管理费。 当基金份额前一年的收益率大于等于-5%,且小于8%时,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 当基金份额前一年的收益率大于等于8%时,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在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在该日之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确定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该日)的基金管理费率,管理费率确定后在该季度内保持不变;自下一个季度对日起,按照新的季度对日之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的结果确定之后一个季度的管理费率;以此类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适用申购费率 M<50万 1.5% 50万≤M<100万 1.0% M≥100万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个自然日 1.5% 7个自然日≤L<30个自然日 0.75% 30个自然日≤L<365个自然日 0.5% 365个自然日≤L<730个自然日 0.3% L≥730个自然日 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6个自然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浮动范围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的情形除外;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5、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6、十、基金的业绩部分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 7、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客户呼叫中心电话服务的文字表述。 8、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进行了更新,内容为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其他相关事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