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六年十二月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年第2号) 重要提示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19日证监基金字[2004]32号文件“关于同意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募集设立,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29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0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1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年4月29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设立日期:2001 年5月22 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目前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黄庆华先生,工科学士,现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历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事业部综合管理处主管。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David Semaya(薛迈雅)先生,教育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有限公司顾问。历任日本美林副总,纽约美林总监,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代表董事和副总、代表董事和主席,巴克莱全球投资者日本信托银行有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巴克莱全球投资者(英国)首席执行官,巴克莱集团、财富管理(英国)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孟朝霞女士,经济学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简历同上。 总经理孟朝霞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刘晓玲女士,金融学学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监。2015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 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邹曦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学学士,15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划部总经理。2001年2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监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监助理、行业分析师、宏观策略分析师、基金管理部总监、研究策划部总监,2012年7月3日起至今任“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04年4月29日起至2005年10月12日,由黄盛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05年10月13日起至2007年6月24日,由冯宇辉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07年6月25日起至2008年3月30日,由冯宇辉先生和邹曦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08年3月31日起至2012年1月11日,由邹曦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2年1月12日起至2012年1月18日,由邹曦先生和严菲女士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2年1月19日起至2012年7月2日,由严菲女士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2年7月3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由邹曦先生和严菲女士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6月20日起至今,由邹曦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投资总监商小虎先生,研究策划部总经理、基金经理邹曦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刘格菘先生,基金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马洪元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7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5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90位,较上年上升27位。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9,563.22亿元。2016年1-6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376.6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75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张里程 电话:(0755)26948050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单元 邮政编码:100140 联系人:魏艳薇 电话:(010)66190989 (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6楼601-602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0755)26947856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767 客服电话:400-8888-666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30236 客服电话:400-8888-108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客服电话:400888800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热线: 95523或4008895523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281963 客服电话:95562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客服电话:4008895548 (8)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栋18、19全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020)38286651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 95536 (1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0512)65588066 (1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25265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8888 (1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邓颖贇 电话:0351-8686796 客服电话:95573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蝉君 电话:(0755)82943511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客服电话:4006515988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3、25-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1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客服电话:95555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 赵艳青 电话:(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0532)96577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客服电话:4008-888-8888 (2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2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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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0731)85832463 客服电话:95571 (4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电话:(010)68098778 联系人:李伟 (4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刘莹 电话:(029)87406649 客服电话:95582 (47)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南中路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25859591 联系人:霍兆龙 (4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杨鹏军 电话:(0551)2207114 客服电话:95578,4008888777 (4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3 联系人:陈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5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62470304 客服电话:4008918918 (5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5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鹿馨方 联系电话:(010)63080994 客服电话:4008008899 (5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0591)96326 (54)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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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85679888-6035 联系人:秦朗 客服电话:4009101166 (7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联系人:刘婧漪 客服电话:4006-600109 (7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82791065 联系人:吴川 客服热线:4009908826 (7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55 联系人:马晓男 客服电话:95538 (7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联系电话: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服热线:4000676266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77)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李智磊 联系电话:0592-3122679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热线:0592-3122716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7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陈云卉 客服热线:400-820-2819 公司网站:www.fund.bundtrade.com (79)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电话: 0755-83999907 联系人:马力佳 公司网站:www.jinqianwo.cn (8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8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24层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82)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张建鑫 电 话: 010-64816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www.bsb.com.cn; (8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仅代销前端) 办公地址:烟台市南大街248号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电话:4008138888 (8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8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8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8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联系人: 张煜 客服电话:4008096096 (88)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 蒋煜 联系人:尚瑾 电话: 010-58170925 客服电话: 4008188866 (8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9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法人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北京汇成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 网址:www.fundzone.cn; (91)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联系人: 姜吉灵 客服热线:400-821-0203 (92)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021-20324153 (93)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 4453 联系人: 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94)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传真:(0755)26935011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 尹小胜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刘少华 尹小胜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020(直线) 15302728596 传真:07553303308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 五、 基金的名称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行业景气程度以及市场运行趋势为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八、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严格限定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行业景气趋势良好的投资对象,行业景气趋势良好是指行业处于景气复苏以及上升阶段而发展态势良好,即行业目前的整体运行状况或者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是指行业运作效率以及收入、利润增长情况)优于宏观经济、其他行业或其自身历史状况。 同时,本基金将结合对阶段性市场状况的研判,以不超过基金股票投资20%的部分对价值被低估或成长性良好的非景气行业上市公司进行适度投资,调整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 九、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在对市场趋势判断的前提下,重视仓位选择和行业配置,同时更重视基本面分析,强调通过基本面分析挖掘具备行业代表性的个股。追求投资组合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的中长期有效结合。 1、资产配置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结合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运行周期确定风险收益互补的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行业/风格资产配置 通过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完成行业资产配置。主要是对行业所处周期、发展前景、相关结构性因素进行分析和判断,确定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本基金将选择处于行业景气复苏以及上升阶段的行业作为重点配置对象。 行业研究员通过研究各行业的经营发展状况,特别是关注各行业的关键因素的变化情况,对行业的景气趋势作出定性判断。例如,我们使用产量(轿车行业)、开工率或价格(石化行业)、吞吐量(港口行业)等指标来评判行业的景气程度。同时,根据本公司所开发的行业景气监测系统,利用行业本身的效率指标(例如固定资产周转率等)、盈利指标(例如毛利率等)的时间序列数据等判别行业的景气趋势。 对于同时处于景气上升期的拟入选行业群,将考虑各相关上市公司受所属行业景气上升因素影响而带来的业绩增长情况、行业估值水平确定配置对象。 在公司代表性不强或景气趋势平缓或下降的行业中,我们将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并控制投资比重来补充资产配置,并视市场情况定期评估投资绩效及适度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3、股票选择 强调以行业为导向进行个股选择,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行业及其上市公司股票,把握由市场需求、技术进步、国家政策、行业整合等因素带来的行业性投资机会。公司基本面是行业投资价值的直接反映,本基金将选择处于行业景气恢复或者上升阶段中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从盈利性、成长性及抗风险能力等方面选择具体的投资对象。 (1)企业成长性较好,市场竞争能力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息税前收益保持较高的成长性; (2)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主营业务盈利水平较高;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资产盈利水平较高;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4)企业在管理制度、产品开发、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核心竞争优势,有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5)企业管理层开拓进取,具备企业家素质,建立了科学的管理和组织架构; (6)针对不同行业采用相应的估值方法在优势企业中选择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进行投资。 在股票投资中,本基金将坚持以下基本策略: (1)充分研判行业景气程度及企业具体经营情况,以业绩成长和股价低估作为选择投资对象的重要标准。 (2)以现代投资理论为指导,在组合投资中致力于引进金融工程方法构建备选组合、优化组合与实时评价组合的系统。 (3)重视对趋势的把握,强调资产战术性配置的时点选择,顺势而为,灵活操作,根据不同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4、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另一方面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GDP增长等因素。 权证投资策略 (1)投资策略 根据权证作为衍生品种本身的特性和作用,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上主要运用以下投资策略:基于标的证券未来合理估值范围分析及权证定量分析基础上的头寸保护策略及跨式权证投资策略;基于权证杠杆比率及Delta对冲比率分析基础上的权证替换投资策略;基于Black-Scholes等权证合理定价分析方法基础上的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投资策略。 (2)风险控制措施 1)实行投资授权控制,确保权证投资的审慎性。 2)实行投资流程控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参与权证的投资。权证投资必须有公司内部研究报告的支持,研究报告需包含权证标的证券的投资价值分析以及权证投资价值金融工程定量分析。 3)公司监察稽核部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权证投资管理过程的合规性进行检查。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及风险控制措施 A、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a、买入持有策略 基金可在与投资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b、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趋势、提前还款率等的预期,预测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从而决定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买入或卖出。 c、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d、相对价值策略 基金通过计算资产支持证券的名义利差、静态利差及期权调整利差等指标,将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风险特征与其他资产类别和债券的收益风险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对价值,从而决定对其整体或个券的买入和卖出。 B、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将相应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a、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控制投资风险,基金经理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 b、在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首先应由固定收益研究员提出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风险收益报告和投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投委会决定的资产配置计划和相应的投资权限,参考固定收益研究员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报告,充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具体投资方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c、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及交易对手风险控制等。 d、固定收益部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密切跟踪影响基金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变化的各种因素,并在投资中进行相应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的上升。 e、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并评估模型风险。密切跟踪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变化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收益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f、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时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等流动性安排,并考虑其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 g、基金经理将密切关注影响债务人提前偿还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h、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技术手段,使基金相关操作以谨慎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基金及持有人利益得到保障。 i、严格审查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文件,确保各业务环节都有适当的法律保障。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3)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上市公司研究; (6)证券市场的走势。 2、决策程序 (1)研究部提供宏观分析、行业分析、企业分析及市场分析的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论证,做出投资建议提交给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决定本基金下一阶段的仓位和资金分布,形成资产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 (三)投资组合管理 投资组合的原则是追求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有机结合。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流通量的10%; 5、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A、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B、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C、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D、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E、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B项和第D项规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将在10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F、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G、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6、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7、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比例的情况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十、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3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十一、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锁定可承受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较高收益。 十二、 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1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00,533,472.99 94.17 其中:股票 1,400,533,472.99 94.1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6,173,691.43 5.12 8 其他资产 10,463,969.68 0.70 9 合计 1,487,171,134.1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25,243,152.63 28.85 C 制造业 260,666,518.74 17.6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63,157,850.37 17.85 F 批发和零售业 73,683,279.52 5.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8,889,034.70 1.9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78,758,042.05 5.34 K 房地产业 46,024,522.20 3.1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6,958,098.00 9.9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7,152,974.78 5.23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00,533,472.99 95.00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284 苏交科 6,174,710 146,958,098.00 9.97 2 601225 陕西煤业 25,600,925 145,669,263.25 9.88 3 300073 当升科技 2,807,616 144,676,452.48 9.81 4 000983 西山煤电 12,638,985 121,081,476.30 8.21 5 600491 龙元建设 7,393,303 93,525,282.95 6.34 6 000937 冀中能源 12,762,747 79,639,541.28 5.40 7 600188 兖州煤业 6,333,564 78,852,871.80 5.35 8 000728 国元证券 3,851,249 78,758,042.05 5.34 9 300070 碧水源 4,168,178 77,152,974.78 5.23 10 002310 东方园林 4,773,815 74,566,990.30 5.06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截止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36,044.5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196,915.9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791.33 5 应收申购款 2,515,217.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463,969.68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300070 碧水源 77,152,974.78 5.23 重大事项停牌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各阶段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1)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1)-(3) (2)-(4) 2004年4月29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 -4.20% 0.70% -13.61% 0.94% 9.41% -0.24% 2005年度 -2.30% 0.97% -4.01% 0.96% 1.71% 0.01% 2006年度 101.34% 1.31% 89.46% 0.99% 11.88% 0.32% 2007年度 143.97% 2.11% 56.52% 1.55% 87.45% 0.56% 2008年度 -59.44% 2.58% -50.04% 1.99% -9.40% 0.59% 2009年度 91.30% 1.93% 53.16% 1.32% 38.14% 0.61% 2010年度 -5.68% 1.49% -7.80% 1.11% 2.12% 0.38% 2011年度 -35.34% 1.51% -16.98% 0.91% -18.36% 0.60% 2012年度 8.54% 1.21% 6.93% 0.90% 1.61% 0.31% 2013年度 14.74% 1.59% -4.46% 0.98% 19.20% 0.61% 2014年度 5.36% 1.45% 38.00% 0.86% -32.64% 0.59% 2015年度 46.86% 3.04% 7.26% 1.74% 39.60% 1.30% 2016上半年度 -9.11% 2.75% -10.76% 1.29% 1.65% 1.46% 注:自本基金成立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0%×上证综合指数 + 30%×银行间债券综合指数;自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30%;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十四、 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和赎回费 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用可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称为前端申购费用;也可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称为后端申购费用。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1)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非养老金客户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2)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500万 0.90% 500万≤M<1000万 0.30% M≥1000万 单笔1000元 后端申购费率: 持有时间(T) 后端申购费率 T<1年 1.90% 1年≤T<2年 1.42% 2年≤T<3年 0.95% 3年≤T<4年 0.47% T≥4年 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3%,随着持有份额的时间递减,同时区分普通客户赎回和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其进行更新,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赎回的具体费率如下: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1年 0.3% 1年≤持有时间<3年 0.15% 持有时间≥3年 0 养老金客户特定赎回费率为原赎回费率的25%,即特定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2、转换费用 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与融通通利系列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基金、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之间已经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转换费率: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补差费率: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补差费为0。 (4)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调整自2012年11月30日起生效。自2012年11月30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按新的申购费率计算投资者的前端申购费用,同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也将按照新的申购费率计算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转换业务的补差费用。 (5)转换费及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转换费的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转换费的其余部分及补差费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3、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转换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中重要变动部分如下: 一、在“二、释义”部分,更新了《证券法》和《基金法》的释义。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的联系人信息和“(二)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信息。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概况”的“主要人员情况”与“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和“(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信息。 四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部分更新了部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相关联系信息,新增了部分代销机构信息。 五、在“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八)申购费、赎回费与转换费”的相关信息。 六、在“七、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为本基金2016年3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七、在“八、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八、在“二十、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