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银华货币  基金代码:A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9  (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5]4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1月31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7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6年2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投资银行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等22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仲裁委仲裁员。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并历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200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事。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4年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起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自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哈默女士,2007年7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股票交易员、债券交易员及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自2015年5月25日起兼任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及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7月16日起兼任本基金及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7月21日起兼任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彬女士,曾任职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6年3月7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及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许炜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5年1月31日至2005年7月9日。  王华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5年7月9日至2006年10月21日。  李武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至2008年1月8日。  姜永康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8年1月8日至2009年2月18日。  孙健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至2011年8月2日。  于海颖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1年8月2日至2014年4月25日  朱哲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倪明、董岚枫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三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7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5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90位,较上年上升27位。  截至报告期末,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4,044,17亿元。报告期内,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190.66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59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  2.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4)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4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4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5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9)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6)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9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9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3)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104)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11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117)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1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9)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0)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5)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6)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127)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2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0)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1)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2)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3)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3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5)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  136)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7)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8)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9)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0)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41)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42)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43)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4)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45)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47)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本金低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高流动性和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投资对象及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八、投资组合原则和策略  1.投资原则  合规性原则:本基金将严格按照《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选择监管当局批准的、适合投资的货币市场金融工具构建投资组合。同时对组合的投资比例进行严格控制,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流动性侧重原则:根据可投资金融品种期限结构的分析和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不同的流动性偏好,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在构建组合时应侧重流动性的需求,实现本基金流动性高的特征,最大限度地保证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主动性原则:通过对可投资短期金融工具的组合操作,在考虑本金的安全性和资产流动性的同时,通过积极主动地操作,如寻求市场间和品种间的套利操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当期投资收益。  2.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把握宏观与微观脉搏,通过以久期为核心的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充分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战略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财政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市场结构变化和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研究与分析,对未来一段时期的短期市场利率的走势进行判断,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或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品种配置策略。  战术资产配置:在对交易市场选择、投资品种选择、时机选择、回购套利等战术性资产配置上,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实现基金投资组合的优化配置。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央行票据:0%-80%;短期债券:0%-80%;债券回购:0%-70%;同业存款/现金:0%-70%。  九、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本基金选取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如下:  1.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它的业绩收益与股票型或债券型基金不具有可比性。由于主要投资品种均为货币市场工具,先天决定了其低风险、高流动性与稳定收益的业绩收益特征。  2.由于存款人能取得的利息是税后收益,所以一年期定期存款的税后利率与本基金的业绩有更好的可比性。  3.市场同行一般采用一年期定期存款的税后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债券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180天的情况。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8.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其他资产构成  ■  8.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A级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B级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年费率为0.01%。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3个工作日之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代销机构。  2.基金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3.申购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不同基金间转换的转换费  基金转换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所确定的转换费用构成。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入基金时,原则上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确定的转换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费用。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基金间设置固定的转换费率。  不同转换方向的转换费率设置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5.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等级间转换的转换费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等级间的转换不收取转换费。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加其他种类的基金费用。如本基金仅对新募集的基金份额适用新的基金费用种类,不涉及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 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业务资料。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5、在“七、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八、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16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