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2月26日《关于准予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1440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4月15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339,297,075.78 86.25 其中:普通股 1,689,639,822.77 62.30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649,657,253.01 23.95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7,916,607.80 13.57 8 其他资产 5,019,189.37 0.19 合计 2,712,232,872.95 100.00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 999,940,619.29 37.54 中国 1,180,922,118.16 44.33 中国香港 158,434,338.33 5.95 合计 2,339,297,075.78 87.82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非必需消费品 574,122,076.96 21.55 医疗保健 21,074,664.60 0.79 工业 10,014,888.00 0.38 信息技术 1,627,992,862.02 61.12 原材料 84,294,066.60 3.16 电信 21,798,517.60 0.82 合计 2,339,297,075.78 87.82 注: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进行行业分类。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序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中文) 证券代码 所在证券市场 所属国家(地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Sino Wealth Electronic Ltd. 中颖电子 300327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 5,981,464 193,799,433.60 7.28 2 ALIBABA GROUP HOLDING-SP ADR - BABA UN 纽约证券交易所 美国 317,823 162,289,524.98 6.09 3 LATTICE SEMICONDUCTO - LSCC UW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美国 4,138,854 151,894,352.48 5.70 4 UNILUMIN GROUP CO., LTD. 洲明科技 30023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 4,137,517 140,882,453.85 5.29 5 JD.COM INC-ADR - JD UW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美国 807,930 138,335,228.87 5.19 6 CTRIP.COM INTERNATIO - CTRP UW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美国 400,000 114,389,084.80 4.29 7 HANGZHOU ICAFE TECHNOLOGY CO., LTD. 顺网科技 300113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 1,251,891 111,042,731.70 4.17 8 ALPHABET INC-CL A - GOOGL UW 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美国 22,300 109,922,263.40 4.13 9 Kaiser (China) Holding Co., LTD 凯撒股份 002425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 4,239,300 105,982,500.00 3.98 10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控股 700 HK 香港证券交易所 中国香港 802,300 105,893,009.64 3.98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基金。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347,602.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21,699.6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004.77 5 应收申购款 1,603,297.76 6 其他应收款 1,521,584.95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合计 5,019,189.37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50% 2.42% 12.19% 1.65% -7.69% 0.77%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10.91% 2.39% -8.51% 1.72% -2.40% 0.67%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年4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50% 2.43% 12.19% 1.65% -13.69% 0.78%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10.46% 2.45% -8.51% 1.72% -1.95% 0.73%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1: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 图2: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美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15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六)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层09-11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 邓红国 总经理 赵学军 成立日期 1999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30%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福州、南京、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邓红国先生,董事长,硕士,中共党员,1983年3月至1992年2月任物资部研究室、政策体制法规司副处长,1992年3月至2003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管理司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2003年5月至2010年3月任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四部主任,2010年4月至2014年10月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4年12月2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 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陈春艳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贷部、信托开发部、信托事务部、信托业务一部、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Sena Consulting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JP Morgan Chase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 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丁杰人先生,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光大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2011年10月10日至2013年11月13日任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1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14年3月28日至今任嘉实策略混合基金经理,2015年4月15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丹华先生,2011年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研究员。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4年证券从业经历。2015年5月15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无。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首席投资官(股票业务)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研究总监陈少平女士,资深基金经理邹唯先生、邵秋涛先生,定量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互联网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互联网公司或以互联网为主要依托的公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国家或地区。其中,投资各个市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上限如下:境内市场为95%,美国为95%,欧洲为50%,日本为50%,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95%,其他国家或地区为5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投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持有股票类资产。当基金经理认为足够审慎时,本基金亦可以将小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 本基金综合考虑以下要素进行全球资产配置: 1)相关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前景和竞争环境; 2)不同市场的宏观经济环境、增长和通胀背景; 3)不同市场的估值水平和流动性因素; 4)其他影响投资组合回报和风险的重要因素。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全球互联网相关行业股票。对于境内投资,本基金采用中观驱动,精选个股的策略,从中观层面分析互联网各子行业发展趋势和景气周期,充分考虑国内互联网企业处于成长初期,跨界和盈利模式创新丰富的特点,挖掘具有广阔成长空间,良好商业模式,独特竞争优势且估值合理的公司;对于境外投资,本基金采用中观驱动,合理对标的策略,从中观层面分析互联网各子行业发展趋势和景气周期,结合各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挖掘具有广阔成长空间,良好商业模式,独特竞争优势且估值合理的公司。 (1)互联网行业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互联网公司指主要收入或预期收入来源于互联网及相关业务的公司。互联网公司具备轻资产、创新增长潜力强和组织架构灵活等特点,本基金也将重点参考以上标准对互联网公司进行界定。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应用以及和各行各业的融合,部分传统行业公司将互联网作为主要销售途径或互联网思维为主要经营模式从而获得新的成长驱动力,本基金也可将该公司纳入互联网公司的涵盖范围。 本基金将通过对影响互联网行业涵盖范围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研究,结合投资银行、券商和指数公司等外部机构研究成果,适时对互联网行业所涵盖业务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即纳入新的符合行业特点的业务、剔除不再符合的业务,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公告。 (2)子行业配置策略 根据所涉及主营业务和收入来源的不同,互联网行业可被细分为搜索、平台、社区、电子商务、游戏、移动互联网的多个子行业。本基金采用以中观分析为核心的投资方法论进行组合配置: ① 子行业景气度及发展阶段 根据网络技术的发展规律(“梅特卡夫定律”)所述,网络价值与其用户的平方成正比,即用户越多,网络价值便愈大。互联网公司依靠客户体验、互动和用户创造等方式获得较高用户规模、粘性和流量,然后通过低成本方式变现。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壁垒较高、利润率稳定的子行业。 ② 商业模式 互联网公司主要采用广告、游戏(增值)和电商三种盈利模式,以产品为中心、以平台为中心和以社区为中心的三种业务模式,不同的盈利模式和业务模式对应了不同的估值中枢。 ③ 发展趋势 根据行业内生增长和外延拓展的发展模式,互联网行业呈现出以提升平台广度、深度和精度的“平台货币化”、以向实体经济纵深发展的“垂直电商化”和对PC互联网产生颠覆效应的“全面移动化”三个维度的中长期发展线索。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竞争格局和互联网用户消费习惯关注增长前景明显的子行业。 (2)个股投资策略 基于企业内在价值进行长期投资,是国际资产管理领域内较为成熟的做法。通过基本面研究,不仅能发现一批高质量的上市公司,而且能坚定持有信心,获取长期投资所带来的超额收益。 我们将坚持“自下而上”的精选策略,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① 定性分析 准确、清晰的公司战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的商业模式;独特、可鉴别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管理、技术、品牌、营销、资源、渠道网络等一个或多个方面;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重点从公司股权结构、激励制度、组织框架、董事会与管理层的独立性、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定性分析。 ② 定量分析 财务分析:从 EPS、EVA 等指标未来的增长情况分析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并配合盈利能力、运营效率、偿债能力等方面的系统分析,比较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地位,甄别其他的真实性,选择盈利能力强、主营业务成长快、财务结构稳健的上市公司; 行业竞争优势分析:包括对用户粘性(核心指标包括用户的重复购买,用户产生内容比例),变现能力(反应在核心利润率),定价权等指标的分析; 选择具备成长性、能够创造价值的上市公司:通过计算与比较包括 ROC、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企业成长(G)等核心指标,选择具备成长性、能够创造价值的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合理: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上市公司,或者比较企业动态市盈率、PEG等指标比较,选择目前估值水平明显较低、或相对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点投资。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主要用于基金流动性管理。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固定收益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采取以久期管理策略为主,辅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等,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较高流动性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衍生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金的风险管理及流动性管理,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衍生产品的使用好处是低成本,可对冲风险。本基金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股指期货为主。投资流程如下:基金经理提交投资衍生品的建议报告,其中应包括宏观分析、市场分析、决策依据(结合定量部门计算的组合beta 值)、采用的具体合约种类、数量、到期日、合约的流动性分析等。风险控制部门根据报告计算相应的指标,包括在险价值分析、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并对基金经理的投资建议表示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内部流程进行最终决策。在投资策略实施后,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和组合股票仓位情况作出期货合约的平仓或加仓决定,同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风险控制部门每日须对组合头寸和保证金情况进行监控,以确保流动性足够以及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限制,发现问题立即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40%×道琼斯互联网指数+45%×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15%×中证全指互联网软件与服务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行业基金,在享受全球互联网行业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单一行业带来的风险。 十一、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5.475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2.57%,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1.91%。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6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止3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12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114.94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11.835亿元,同比增长6.789%,托管资产余额7.596万亿元,同比增长104.08%。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163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7.596万亿元人民币。 十二、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 William B. Tyree (Managing Partner) 组织形式:合伙制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于1818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BBH自1928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年,BBH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球员工约5千人,在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BBH的惠誉长期评级为A+,短期评级为F1。 十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万豪中心D座 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2期53层09-11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05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25870686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3502室 电话 (0532)66777766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313室 电话 (0571)87759328 传真 (0571)87759331 联系人 章文雷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5层04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3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50层05-06A单元 电话 (020)87555163 传真 (020)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直销机构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现钞份额、美元现汇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现钞份额、美元现汇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现汇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以下代销机构只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3)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4)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7)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2)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33)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4)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6)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8)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4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4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5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46层06-08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邓红国 总经理:赵学军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彭鑫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张勇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追索费用,但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此类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自行承担;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账户开立费用、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及有关手续费、汇款费等); (10)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 (11)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2)因基金运作需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新基金托管人所引起的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即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1.8%。计算方法如下: H=E×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如托管人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包括向其支付的相应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即本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0.35%。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资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4)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14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或投资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疏忽、故意行为导致基金在税收方面的损失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对于人民币份额,可直接依照上述申购费率结构;对于美元份额,需首先将美元申购资金按有效申购申请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折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然后依照上述申购费率结构以确定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 1.50% 7天≤T<30天 0.75% 30天≤T<365天 0.50% 365天≤T<730天 0.3%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3%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5年6月11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T) 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