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8年3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35号文核准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7月30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鉴于本基金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除了个别投资品种超出预期的变动所带来的一般风险之外,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集中在战略资产配置以及策略灵活配置方法可能产生的一些风险上,其业绩表现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资产在股票和债券之间配置情况的影响,在战略资产配置模型可能出现不能完全正确预测市场未来较短时间内非理性变动,或者由于运用策略灵活配置模型出现误判时,本基金存在净值表现低于市场表现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29日,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邮政编码:518040 成立日期:2006年6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071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股本结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4%;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出资4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董事长,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1987年7月至1988年10月任化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1988年10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0年9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2000年9月至2007年9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16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普敦(Michael Stapleton)先生,副董事长,澳大利亚墨尔本Monash大学经济学学士。1996年至1998年担任JP摩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机构客户经理,1998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负责澳大利亚机构客户销售和关系管理,2002年加入首域投资国际(伦敦),历任机构销售总监、机构业务开发主管,2009年6月起担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亚洲及日本区域董事总经理。 于建伟先生,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东北财经大学EMBA。27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年至1996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年至2000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5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9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21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1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慧玲(Ng Hui Lin)女士,董事,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历任DBS资产管理公司(DBS Asset Management)营销主管,SG资产管理公司(SG Asset Management )商业开发经理,亨德森全球投资(Henderson Global Investors)业务拓展经理,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渠道销售总监,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执行总监、副总裁。2010年4月起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东南亚区的董事总经理。 孙志新先生,独立董事,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处长,总行教育部副主任,总行监察室主任,广东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个人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总行党校(高级研修院)常务副校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工会常务副主席,总行监事会监事。孙志新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W.I.Carr(远东)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纽约摩根担保信托公司Intl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丰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2005年5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股票董事,中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股票投资董事,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Seekers Advisors(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资总监。2012年6月19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颂兴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刘治海先生,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历任江苏省盐城市政法干校干部,首都经贸大学经济系讲师,自1993年2月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目前任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2015年5月8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治海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监事: 潘广建先生,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1997年起历任山一证券分析员、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助理经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产品经理、景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AXA国卫市场部总经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部主管、荷兰银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助理,2007年5月起任首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开发董事,2007年8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监事。 郑妍女士,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监察稽核总监助理。2007年5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总监助理。自2015年1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于建伟先生,总经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东北财经大学EMBA。27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年至1996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年至2000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5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9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21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1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晖女士,督察长,加拿大Concordia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1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99年起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市场部副总监、规划发展部副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等职务,其间两次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工作,参与老基金重组、首批开放式基金评审等工作。2000-2001年曾参与英国政府“中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FIST项目),赴伦敦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公司(伦敦)。2005年8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于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2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计划财务部会计、深圳证券营业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控部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金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10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5年3月21日起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杜蜀鹏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消费优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红利回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转型创新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2012-4-6 - 7年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2008年8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公司,历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4月6日起至今)、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19日起至今)、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4日起至今)、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15日起至今)。 (2)历任基金经理: 姓名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战强 2008年07月30日 2010年05月25日 曾国富 2008年07月30日 2011年12月16日 李坤元 2010年5月25日 2013年4月17日 3、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曾国富,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孔学峰,固定收益总监、基金经理 杜蜀鹏,基金经理 尹哲,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于2014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2,079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2014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7,441.30亿元,较上年增长8.9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94,745.23亿元,增长10.30%;客户存款总额128,986.75亿元,增长5.53%。营业收入5,704.70亿元,较上年增长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28%,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9.02%;成本收入比为28.85%。利润总额2,990.86亿元,较上年增长6.89%;净利润2,282.47亿元,增长6.10%。资本充足率14.87%,不良贷款率1.19%,拨备覆盖率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11万户和68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1,188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1.37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综合营销团队1.75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1.45万个营业网点30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3,989.83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规模分别新增188.32亿元和62.34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新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1万个、结算量达1.46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593万张,消费交易额16,580.81亿元,多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14.18%,金融资产增长18.21%。 2014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强排名第29位,新兴市场500强排名第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8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1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40 2、代销机构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6151 联系人:刘玉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港平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高鹤 四、 基金的名称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类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优质的、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并根据股票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相对吸引力来调整资产的基本配置,规避系统性风险,从而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新股发行、增发与配售等)、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资产、现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20%-7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根据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变动,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上述投资比例并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包括股指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投资,其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自下而上精选并长期投资于具有长期投资价值和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个股。 (2)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策略灵活配置模型衡量资产的投资吸引力,有纪律地进行资产的动态配置,在有效控制系统风险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流程如图所示: ■ 图表 1 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流程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相对长期的眼光进行资产配置。资产配置包括两个层面:战略资产配置(SAA, Strategic Assets Allocation)和策略灵活配置(TAA,Tactic Assets Allocation)。战略资产配置以“联邦模型”为基础,每季度更新一次数据,并依据模型输出的结果来决定是否进行基本配置的调整,这是本基金资产配置的基础。策略灵活配置是在战略配置的基础上,根据“宏观环境和市场气氛分析体系(MEMS)”,在战略配置决定的配置比例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占基金净值±10%比例的调整,以更灵活地适应市场的现时特点,从而在坚持基金的纪律性的配置方法的同时也保持适度的灵活性。 (1)战略资产配置(SAA) 信达澳银战略资产配置模型的蓝本是“联邦模型”,该模型通过测算动态市盈率、债券收益率等一系列市场变量与市场环境变量及其相关性,评估比较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不同资产类别的相对投资价值及其变化,研判市场系统性风险的高低,为动态调整或修正基金在不同资产类别中的资产配置比例提供决策依据。 基于联邦模型的思想,我公司设计了“信达澳银战略资产配置模型”,模型的核心是“市场相对价值指标(RVI, relative value index)”。模型的含义是:长期来看国债和股票收益水平之间应该有一个确定的相对关系,如果短期两者偏离程度较大我们就进行相应操作等待市场恢复到正常状况。具体配置策略是,当RVI大于0时,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处于高估状态,这时应保持较低股票投资比例,RVI越高,股票比例应越低;当RVI小于零时,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处于低估状态,这时应保持较高股票比例,RVI越低,股票比例应越高。 (2)策略灵活配置(TAA) 本基金将保留占基金资产±10%比例的灵活配置空间,由基金经理根据对宏观环境和市场气氛的判断进行调整。其中,宏观经济环境的分析重在把握宏观经济的趋势,希望能准确把握实体经济趋势性的拐点。市场气氛的分析重在把握市场即时的“动量(Momentum)”情况,以适应市场现时的氛围。策略灵活配置将主要依据“宏观环境与市场气氛(MEMS,Macro Environment and Market Sentiment)分析体系”。该体系主要由全球经济指标、国内经济指标、政策取向、企业盈利趋势、分析员盈利预测、市场故事等部分构成。本基金将根据实际的效果对上述指标赋以相应的权重(并进行及时的调整)、计算整体得分,若得分很高说明宏观经济、市场氛围整体向好,则调高股票配置比例,否则降低股票比例。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为投资人创造价值,秉承自下而上的投资分析方法,对企业及其发展环境的深入分析,寻求具有长期竞争力的成长型企业和他们被市场低估时产生的投资机会,通过投资具有持续盈利增长能力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优质企业为投资人实现股票资产的持续增值。 (1)运用“信达澳银公司价值分析体系(QGV,Quality, Growth & Valuation)”,从公司素质、盈利增长和估值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严格的综合评估,以深度挖掘能够持续保持盈利增长的成长型公司。 (2)运用“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Industrial Trends & Competitiveness)”,从行业长期发展的维度对比分析行业内的公司,从行业层面对公司做出筛选,挑选行业内竞争力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优秀公司。 (3)运用“信达澳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Macro Drivers & Environment)”,考察宏观经济增长的行业驱动力,行业景气的变化、宏观景气变动对不同行业及相关公司的潜在影响,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对相关行业的影响,进而判断行业的发展趋势、景气周期、盈利能力、成长性、相对投资价值的变化,选择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增长能力突出的行业并调整对相关公司的价值判断,最终完成对行业配置的适度调控。 相关公司根据满足“信达澳银公司价值分析体系(QGV)”和“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的不同程度,以及投资团队对该公司的研究深度,分别被确定为“核心品种”、“重点品种”和“观察性品种”3个层级并不断循环论证,在此基础之上基金经理根据自身判断,结合“信达澳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提出的行业投资建议,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3、 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债券投资管理作为控制基金整体投资风险和提高非股票资产收益率的重要策略性手段,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投资,并通过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进行分层次投资管理。 (1)在类属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各种影响债券投资的因素作出细致深入的分析,从而预测各类属资产预期风险及收益情况,同时考虑债券品种期限和两个债券市场流动性及收益性现状,从而确定债券组合资产在国债、可转债、金融债、货币类资产之间的类属分配比例,并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 (2)在个券选择层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长期利率趋势与短期利率变化,同时结合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与信用风险等因素,综合运用久期管理策略、凸度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回购套利策略等多种交易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不断经过债券投资组合优化和调整过程,最终完成债券投资管理目标。 未来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研究使用更多的债券投资盈利模式,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 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作为控制投资风险和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期下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本基金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1)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价格的非理性波动和对应公司的基本面研究把握金融衍生产品定价严重偏离合理定价带来的投资机会; (2)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 (3)在产品定价时主要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以及研究人员对包括对应公司基本面等不同变量的预测对金融衍生产品确定合理定价; (4)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本基金通过期货与现货、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5)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保护组合成本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等等。 5、 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投资决策基本原则是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以及范围等要素,制定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投资团队分级负责制的投资决策方式,本基金经理是本基金投资团队的重要成员,一方面积极参与投资团队的投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在公司授权下主动行使投资决策和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管理职责。本基金力求通过包括本基金经理在内的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的投资业绩。在投资过程中,采取分级授权的投资决策机制,对于不同的投资规模,决策程序有所不同。通过这样的决策流程既充分调动投资团队的集体智慧,也使得基金经理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本基金持有人最优化的投资收益。 公司设立投资审议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投资审议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席,投资总监任执行委员。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和专业性水平,公司授权投资总监带领投资研究部负责公司日常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投资审议委员会定期或在认为必要时,评估基金投资业绩,监控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并对基金重大投资计划做出决策。投资决策的程序是: (1)基金经理与投研团队运用“信达澳银战略资产配置模型”从战略资产配置(SAA)角度研究各资产类别的相对长期投资价值,提出大类资产(股票、债券、现金等)的投资建议,在投资总监批准后实施。在战略配置的基础上,基金经理运用“策略灵活配置模型(TAA)”,根据现时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气氛进行±10%的灵活配置。 (2)投资研究团队对符合基本流通性条件和素质要求的上市公司展开广泛研究,确定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库; (3)基金经理根据分析师推荐及自身研究自行确定观察性买入的股票,以及买入数量和价格; (4)投资总监每周或在认为必要时组织投资团队召开股票分析会,运用QGV和ITC等分析体系对基金经理或行业分析师建议投资的股票进行深入讨论,形成对股票的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结论性意见; (5)在深入研究(要具备内部的深入研究报告)和团队讨论的基础上,基金经理可提出重点投资建议和集中投资建议,分别报投资总监和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投资总监组织基金经理和投资团队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分析,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主要品种进行分析,投资总监根据上述分析对基金的组合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区分为建议性提议和强制性提议,对强制性提议基金经理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组合调整; (7)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每月讨论并每季正式评议本基金的投资业绩和投资组合风险,并在认为必要时要求投资团队和基金经理提出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改善投资业绩的方案,方案经会议审议后,基金经理根据方案和投资流程调整投资组合; (8)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和调整程序。通过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各种影响债券投资的因素作出细致深入的分析,从而确定债券组合资产在国债、可转债、金融债、货币类资产之间的类属分配比例,并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在个券选择层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长期利率趋势与短期利率变化,同时结合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与信用风险等因素,综合运用久期管理策略、凸度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回购套利策略等多种交易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9)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实时监控本基金投资的全过程,并及时制止违反本基金合规控制要求的投资行为,对基于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要求的该等合规建议本基金经理及投资团队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无条件执行。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成份股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沪深300指数中的指数股的发布和调整均由交易所完成,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国债指数,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的全部国债,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风险收益水平中等、降低基金资产净值随经济周期产生的波动、长期追求每年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正回报的混合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及相关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4年8月5日发布《关于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决定称2013年5月20日北京银行(601169)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现场提出不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同时该公司取消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行为,损害了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利益。北京银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该公司针对上海交易所提出的问题,已积极组织整改,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监管关注对公司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华泰证券(601688)2014年9月6日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62号)》,该决定书主要内容为:“你公司管理的华泰紫金增强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周期轮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在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存在同日或隔日通过交易对手实现不同计划之间间接进行债券买卖交易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14年6月就此事项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你公司并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予以改正。”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该公司在收到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后,已经采取措施梳理相关的流程, 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上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所认定的问题对公司经营和价值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检查发现,招商证券(600999)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并且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注意到招商证券在中国证监会2014年4季度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的检查中被查出的问题,该公司也受到了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通过分析,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述监管措施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影响甚小,将密切关注该公司是否通过整改以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 华泰证券(601688)于2015年4月7日发布《华泰证券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检查情况的公告》,公告称2015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通报华泰证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中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照规定方式为部分客户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该公司针对监管层提出的问题,已积极组织整改,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责令改正措施对公司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深圳证监局于2015年6月5日发布《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措施的决定》,决定称2015年5月29日招商证券(600999)发生一起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经查,招商证券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以下问题:集中交易系统于当日上午10点05分全部中断,影响交易时间超过30分钟;未及时处理集中交易主、备系统数据复制同步软件的异常,造成事件发生时集中交易主、备数据库系统数据不一致,导致热备服务器切换失败,未能避免此次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深圳证监局做出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措施的决定。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该公司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属于内部控制不完善,但该公司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已积极组织整改,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责令改正措施对公司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除招商证券(600999)、北京银行(601169)、华泰证券(601688)外,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本报告期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1、截至2015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7月30日生效,2008年8月29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资产、现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20%-7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1.5%(年率),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已确认管理费给该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0.25%(年率),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申购(基金合同生效后购买本基金)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采用全额缴款的申购方式。 ■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在基金申购时从申购金额中扣除,不列入基金财产。基金申购费用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客户服务等各项费用。 若投资者在一个交易日内多次申购,则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分别计算每笔的申购费用。 4、 基金赎回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T)递减,最高不超过总的赎回金额的0.5%,持有期超过2年赎回费率则为0。 赎回费率表如下: ■ 注:1年按照365天计算,2年按照730天计算,其余同。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基金转换 本基金已通过信达澳银直销中心及部分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和本基金关于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6、 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将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自该法律法规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无需为此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改变收费模式。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13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股本结构;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3)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经理层人员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六)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相关数据,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七)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列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