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2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96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4月1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0月1日,有关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4年第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冯晶 电话010-85186558 传真010-5816302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市场营销部、高端客户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交易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战略发展部等19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股票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特定资产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杨树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周晓冬先生:董事,金融MBA、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研究所所长。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高歌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曾任高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普天系统集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中国民主建国会青岛市委员会副主委、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新华锦集团副董事长。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监事,硕士。曾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一处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哲先生,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投资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2013年5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10月17日起担任本基金及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4年4月25日起兼任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6月23日起兼任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9月5日起兼任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于海颖女士,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25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郭建兴、倪明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26日起担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胡天彤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2)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联系人 马辉 客服电话 400-612-8888 网址 http://www.s10000.com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联系人 安岩岩 客服电话 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联系人 王旭华 客服电话 0471-4960762 网址 www.cnht.com.cn 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 冯戎 联系人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客服电话 0931-96668、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宋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金立群 联系人 蔡宇洲 客服电话 010-85679238;010-85679169 网址 www.ciccs.com.cn 12)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法定代表人 马功勋 联系人 袁劲松 客服电话 400-6180-315 网址 www.stockren.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iticssd.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腾艳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联系人 王霈霈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bigsun.com.cn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1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 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2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客服电话 400-888-1888 网址 www.fcsc.com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胡月茹 客服电话 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2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 刘化军 联系人 梁旭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2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范力 联系人 方晓丹 客服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2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2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客服电话 95525;10108998;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2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27)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客服电话 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2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蔡咏 联系人 祝丽萍 客服电话 400-8888-777 网址 www.gyzq.com.cn 3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3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客服电话 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 www.hazq.com 3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3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 www.hfzq.com.cn 3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36)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联系人 潘月 客服电话 400-828-5888 网址 www.njzq.com.cn 3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联系人 张瑾 客服电话 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 http://www.962518.com 3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客服电话 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3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4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联系人 赵小明 客服电话 400-888-1551 网址 www.xcsc.com 4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4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客服电话 0571-967777 网址 www.stocke.com.cn 4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网址 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 4006008008、95532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金颖 联系人 崔巍 电话 (021)58872625 传真 (021)6887031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炯 联系人 黎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3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 吴港平 联系人 王珊珊 电话 010-58153280;010-58152145 传真 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慧民、王珊珊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本金低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高流动性和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国债、金融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品种;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究,以久期为核心的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结合对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预期,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分为战略性的配置策略和战术性的配置策略。 (1)战略性的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以及市场结构变化和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研究与分析,对未来一段时期的短期市场利率的走势进行判断,并以此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品种配置策略。 此外,当预期市场整体收益率水平将出现下行时,相对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增持较长剩余期限的投资品种,以获取利率下行过程中的超额收益;当预期市场整体收益率水平将出现上行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品种,增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降低组合整体利率风险。 (2)战术性的资产配置策略 在对交易市场选择、投资品种选择、时机选择、回购套利等战术性资产配置上,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实现基金投资组合的优化配置。 2.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市场资金面、基金申购赎回金额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保持本基金流动性目标的前提下,根据对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比较,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形成利差预期,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在考虑安全性因素的前提下,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本基金管理人将积极发掘价格被低估的且符合流动性要求的适合投资的品种。通过分析各个具体金融产品的剩余期限与收益率的配比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流动性指标等因素进行证券选择,选择风险收益配比最合理的证券作为投资对象。 4.套利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以及货币市场变动趋势,挖掘无风险套利机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正回购与银行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 正回购与银行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指的是以低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价格融入资金后,再以金融同业存款利率存放银行,从而获得收益。 同市场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主要是指异日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同一市场异日正回购与逆回购之间的套利,指的是T日以较低的成本融入资金,而在T日后选定的交易日在同一市场以较高的价格融出资金,从而获取收益。 跨市场套利是指根据短期金融工具在各个细分市场的不同表现进行套利。比如当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高于银行间市场回购利率时,可以通过增加交易所市场回购的配置比例,或在银行间市场融资、交易所市场融券而实现跨市场套利。跨期限套利是指在满足货币基金投资平均剩余期限的条件下,较短期回购利率低于较长期回购利率时,在既定的变现率水平下,可通过增加较长期回购的配置比例,或进行较短期融资、较长期融券而实现跨期限套利。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能更好的体现本基金产品的现金管理工具特征。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259,137,073.51 21.55 其中:债券 1,259,137,073.51 21.55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8,500,192.75 0.8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480,432,709.36 76.68 4 其他资产 55,108,399.64 0.94 5 合计 5,843,178,375.26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1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有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180天的情况。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3.4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40.2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4.8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8.0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22.6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14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49,279,437.10 5.9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49,279,437.10 5.9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09,857,636.41 15.58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259,137,073.51 21.57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1461007 14五矿股SCP007 2,000,000 199,868,911.72 3.42 2 011437010 14中建材SCP010 1,200,000 119,731,185.30 2.05 3 140207 14国开07 900,000 90,209,311.49 1.55 4 120403 12农发03 900,000 89,722,680.17 1.54 5 071416009 14华泰证券CP009 800,000 80,053,232.41 1.37 6 071404012 14广发CP012 800,000 79,981,548.91 1.37 7 011420006 14中铝SCP006 500,000 50,187,155.26 0.86 8 041463013 14京煤CP001 500,000 50,117,822.04 0.86 9 011490004 14苏交通SCP004 500,000 50,000,058.49 0.86 10 140343 14进出43 500,000 49,751,470.74 0.85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30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1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72%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8.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55,091,701.23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16,698.41 7 其他 - 8 合计 55,108,399.64 8.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年4月1日(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2260% 0.0143% 0.2640% 0.0010% 2.9620% 0.0133%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2.3384% 0.0154% 0.1737% 0.0010% 2.1647% 0.0144% 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1.1029% 0.0127% 0.0883% 0.0008% 1.0146% 0.0119% 2013年4月1日(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9月30日 6.8050% 0.0144% 0.5269% 0.0010% 6.2781% 0.0134% 注:本基金采用收益不结转份额的全价计价方式,因此本报告中披露的净值收益率指标实际上为本基金净值增长率。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9%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9%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9%÷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4、本章第(一)款第4至第10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章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赎代办机构,并更新了部分申赎代办证券公司的信息。 4、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5、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至2014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6、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