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系列基金自2005年2月28日到2005年3月2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31日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裴长江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电话:021-50499588 联系人:林志宗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外方股东法国兴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Christian D''ALLEST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任法国兴业银行国际部业务经理、国际融资司经理、资本市场司负责人、资产管理司负责人。现任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际部主任。 王晓薇女士,董事,本科。曾任宝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宝钢美洲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法国巴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E.H.E.S.S.)经济学博士毕业,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Christian CLERC-BATUT先生,独立董事,商学本科。曾任S.N.S.阿尔及利亚子公司总会计师、欧尚集团存货部总监、芝加哥子公司总经理、审计部总审计师。现任欧尚集团中国及泰国区总经理。 谢荣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吴志攀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系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校长助理。现任北京大学副校长。 裴长江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 陆云飞 (Denis LEFRANC)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文学士,法学士。曾任法国期货市场委员会审计员,法国兴业银行法律顾问,法国兴业银行资本市场及资产管理部副经理,BAREP资产管理公司(法国兴业银行集团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陆舜华女士,监事、监事会召集人,现任法兴资产(香港)首席执行官。 贺桂先先生,监事,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运副总监。 詹靖女士,监事,女,金融学硕士,曾在TCL销售公司人力资源部、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基金筹备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现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曾丽琼女士,经济学学士。曾在杭州市商业银行总行资金营运部从事流动性管理及债券交易,2004年9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宝康债券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7年2月起担任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历任基金经理为王旭巍先生,任职时间为2005年3月至2007年2月。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志强先生,投资总监。 Gabriel Gondard先生,投资副总监。 魏东先生,投资副总监,投资部总经理,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基金经理、先进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王旭巍先生,宝康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雷勇先生,海外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牟旭东先生,多策略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三)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系列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内控审计风险管理制度 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公司主要领导离任前的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经济违法案件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三、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 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 (股票代号:HK0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于2006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达1,429.94亿美元,跻身于全球十大上市银行之列。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中国建设银行总资产为人民币54,485.11亿元,客户存款为人民币47,212.56亿元。2006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63.19亿元,较上年增长18.02%,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21元,平均资产回报率为0.92%,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为15%。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伦敦、纽约设有代表处。2006年8月24日,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与美国银行签署协定,收购美国银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美国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于2006年12月29日完成收购交割,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在《银行家》2006年公布的全球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中,名列中国银行业榜首,在世界大银行中列第11位。中国建设银行在《福布斯》2006年全球领先企业榜中为第65名,列中国第二位。在《亚洲周刊》2006年7月公布的亚洲银行300强排名中,中国建设银行在"利息收入净值最高的银行"和"纯利最高的银行"两项排名中均列第一位,被誉为"亚洲最赚钱的银行"。此外,在2006年度《亚洲金融》亚洲最佳公司评选中,中国建设银行入选"最佳管理公司"、"最佳公司管治"、"最佳派息承诺"排行榜。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委托托管团队等8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80余人。 2、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计划部、筹资储蓄部、国际业务部工作,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及国际业务具有较丰富相关工作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通乾、鸿飞、银丰等8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华夏红利、博时稳定价值、银华核心价值、上投摩根阿尔法、中信红利精选、工银瑞信货币市场、长城消费增值、华安上证180ETF、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泰达荷银效率优选、华夏深圳中小企业板ETF、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华宝兴业收益增长、华富货币市场、工银瑞信精选平衡、鹏华价值优势、中信稳定债券、华安宏利、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海富通风格优势、银华富裕主题、华夏优势增长、信诚精萃成长、工银瑞信稳健成长、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诺德价值优势、工银瑞信债券、国泰金鼎价值、富国天博、融通领先成长、华宝兴业行业精选等5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进行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邮政编码:200121 直销中心电话:021-50499588-301、302 直销中心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吴杰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021-962588 公司网站:www.gtja.com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服务热线: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9)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10)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96362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甘露 服务热线: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1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服电话: 4008888555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0818887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 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2368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王序微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1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7)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 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联系人:王勤 电话:0571-85783715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联系人:余江 庄维佳 电话:0755-82450826 22622287 传真:0755-82433794 客户服务热线:95511 网站:www.pa18.com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中信万通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20)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林建闽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21)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客户服务热线:025-845798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颜学海、冯加庆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电话:(021) 61238888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陈玲 五、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 (一)本基金投资目标、对象、理念和策略 1、投资目标 保持本金的安全性和基金财产的流动性,追求高于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2、投资理念 积极投资,精细管理。在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寻求流动性与收益性的最佳平衡。 3、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4、投资策略 (1)研究宏观经济指标及利率变动趋势,确定投资组合平均久期。 (2)在满足投资组合平均久期的条件下,充分考虑相关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信用等级,确定组合配置。 (3)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优化组合配置效果,实现组合增值。 (4)采用均衡分布、滚动投资、优化期限配置等方法,加强流动性管理。 (5)实时监控各品种利率变动,捕捉无风险套利机会。 5、业绩比较基准 当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当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6、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债券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程序 1、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研究人员根据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及专业机构提供的研究报告,对市场利率的预期变动进行分析;跟踪、监测市场上各类金融投资工具的收益率变动,并据此提出投资建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综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货币市场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基金类属资产配置比例。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本公司研究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并负责日常基金管理。 5、设置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货币市场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作出调整。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5)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不得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不得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7)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将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2、禁止行为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违规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债券; (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5)承销证券; (6)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投资于股票; (8)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9)投资于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10)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11)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四)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计算公式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正回购等。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2)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七、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为截止2007年9月30日("报告期末")的数据,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债券投资 299,133,319.63 69.05 买入返售证券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证券 124,001,395.03 0.00 28.62 0.00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8,104,269.66 1.87 其他资产 1,981,997.14 0.46 合计 433,220,981.46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 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298,683,683.84 2.96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0.00 0.00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8,999,866.50 2.1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0.00 0.00 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07-09-10 27.94 大额赎回 1天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 目 天 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5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2 (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内 42.98 2.12 2 30天(含)-60天 21.20 0.00 3 60天(含)-90天 0.00 0.00 4 90天(含)-180天 16.36 0.00 5 180天(含)-397天(含) 21.26 0.00 合计 101.80 2.12 本基金截至2007年9月30日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90天(含)-180天 16.36 0.0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35 0.00 4、 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 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国家债券 0.00 0.00 2 金融债券 0.00 0.0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0.00 0.00 3 央行票据 169,141,101.37 39.93 4 企业债券 120,042,064.62 28.34 5 其他 9,950,153.64 2.35 合计 299,133,319.63 70.62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9,950,153.64 2.35 (2) 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自有投资 买断式回购 1 07央行票据70 500,000 0 49,974,215.20 11.80 2 06央行票据80 500,000 0 49,864,709.58 11.77 3 07网通CP01 400,000 0 40,017,404.13 9.45 4 07央行票据18 300,000 0 29,525,874.94 6.97 5 07中铁建CP02 200,000 0 20,014,546.08 4.72 6 07建发CP01 200,000 0 20,013,571.51 4.72 7 06紫江CP02 200,000 0 19,996,865.43 4.72 8 07央行票据83 200,000 0 19,951,281.67 4.71 9 07央行票据04 200,000 0 19,825,019.98 4.68 10 07农产品CP01 100,000 0 10,000,000.00 2.36 上表中,"债券数量"中的"自有投资"和"买断式回购"指自有的债券投资和通过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买入的债券卖出后的余额。 5、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 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29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60%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700%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计价方法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0元。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4) 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 其他资产 金额(元) 1 交易保证金 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0.00 3 应收利息 1,881,494.62 4 应收申购款 0.00 5 其他应收款 0.00 6 待摊费用 100,502.52 7 其他 0.00 合 计 1,981,997.14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行为。 八、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数据为截止2007年9月30日("报告期末")的数据,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基金级别 基金净值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50331~20051231 现金宝A 1.5530% 0.0024% 1.3611% 0.0000% 0.1919% 0.0024% 现金宝B 1.7372% 0.0024% 1.3611% 0.0000% 0.3761% 0.0024% 20060101~20061231 现金宝A 1.7399% 0.0030% 1.8799% 0.0003% -0.1400% 0.0027% 现金宝B 1.9851% 0.0030% 1.8799% 0.0003% 0.1052% 0.0027% 20070101~20070930 现金宝A 1.9868% 0.0050% 1.8506% 0.0014% 0.1362% 0.0036% 现金宝B 2.1702% 0.0050% 1.8506% 0.0014% 0.3196% 0.0036% 20050331~20070930 现金宝A 5.3726% 0.0037% 5.0916% 0.0011% 0.2810% 0.0026% 现金宝B 6.0086% 0.0037% 5.0916% 0.0011% 0.9170% 0.0026%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至2005 年4月7日,本基金已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完成建仓。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场所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的代销机构以电话或互联网等形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本基金于2005年4月7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基金的赎回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本基金于2005年4月8日开始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同下次开放时间提交的申请。 十、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本基金的持有人均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和办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换。 (二)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场所相同。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基金转入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本基金于2005年4月8日开始办理本基金转入本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的业务。 本基金于2005年8月8日开始办理本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入本基金的业务。 本基金于2006年9月15日开始办理本公司管理的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与本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于2007年1月4日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开放与先进成长基金的转换业务。 本基金于2007年9月24日开始办理本公司管理的行业精选基金与本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一致。 (四)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持有90个自然日以上(含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的80%。申购期申购的本基金且持有时间少于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转入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换本基金,转换费率为0.4%,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宝康债券基金转换成本基金,转换费率0.25%,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所对应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五)基金转换公式 1、本基金转换至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公式为: A=[B×(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D为转换费率; E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 2、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至本基金转换公式为: A=B×E×(1-D)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D为转换费率; E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六)投资人将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的,持有本基金的时间单独计算。 (七)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转换时间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的程序 1) T日,投资人申请转换基金。 2) T+1日,注册登记机构按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间的转换金额, 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结果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转换的会计处理。 3) T+1日,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管理人T日的划款指令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间的转出金额划往基金管理人资金清算专户,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资金收付进行账务处理。 十一、基金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认购费用:基金的认购费为0。 2、基金的申购费用:基金的申购费为0。 3、基金的赎回费用:基金的赎回费为0。 4、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入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持有90个自然日以上(含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的80%。申购期申购的本基金且持有时间少于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换成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换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为0.4%,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宝康债券基金转换成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0.25%,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本基金转入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所对应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财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财产的价值,并为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提供计价依据。 (二)估值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交易工作日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等资产。 (四)估值方法 1、债券(包括票据)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债券回购按成本法估值。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商定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4、货币市场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定期计算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之间的偏离程度,并定期测试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确定方法的有效性。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偏离度超过0.5%),应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财产价值时; 3、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估值错误的处理 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收益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通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3、因基金收益计算错误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赔偿。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赔偿仅限于差错而导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直接损失。 4、基金管理人具有向当事人追偿不当得利的权利。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6、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本条有关估值方法的第4、5项条款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偏差不作为基金资产净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及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财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及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 1、账户卡及开户确认书 在开户确认后的一个月内向投资人寄送账户卡及开户确认书。 2、基金投资人对账单 基金投资人对账单包括半年对账单与年度对账单。在每半年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有交易(当前未结转份额转份额除外)的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年度对账单在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对所有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 3、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1、定义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不受日常申购中"首次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每次追加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的限制。 2、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基金的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3、办理场所 投资人可在中国建设银行下属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公司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时,将另行公告。 4、办理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指定资金账户卡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网点柜面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5、撤销方式 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撤销,须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基金销售网点柜面提出申请。 (三)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www.fsfund.com)为基金投资人提供与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的在线交流服务以及网上查询服务。目前,基金管理人已经开始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四)资讯服务 1、投资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份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下电话: 电话呼叫中心:021-38784747,4007005588,该电话可转人工座席。 直销中心电话:021-50499588-301、302 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 2、互联网站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电子信箱:fsf@fsfund.com 十四、《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人员信息。 2、"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3、"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 4、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部分增加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行业精选基金开通转换的时间和转换费率。 5、"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6、"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7、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一章根据新会计准则进行了整体更新。 8、 "十五、基金的费用"部分(二)4增加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行业精选基金间的转换费率。 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和"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按照因新会计准则而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