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6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22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1月24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1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7年1月24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成立时间:2003年4月3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童鹭榕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42号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RCM Asia Pacific Limited 行政总裁、董事、RCM Japan Co., Ltd.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亚太区营运总监,及德盛安联环球营运总监。 (4)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起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加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7)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8)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和儒德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总监。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邵杰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起任职于万国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加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先后分管投资研究、市场营销、海外投资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2011年11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1)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韦明亮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升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国禾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光大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6年3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2006年11月加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证券投资部执行董事。2010年5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副总监、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2010年12月起担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李洪波先生 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 陈苏桥先生 2007年8月至2011年4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邵杰军(总经理)投委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王忠波(研究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15.77亿元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行长:马蔚华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12年9月30日,招商银行总资产3.1446万亿元人民币,核心资本充足率8.47%。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支持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4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52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九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1年,招商银行实现托管费收入5.10亿元,托管资产突破5000亿元,托管日均存款达到274亿元,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托管产品数量、托管资产规模稳居中小托管银行第一,开放式基金托管新增数量与首发规模居股份制托管银行第一,内部控制连续五年通过ISAE3402国际认证,第二次被境外权威媒体《财资》评为"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被《21世纪经济报道》评为"2011年度VC/PE最佳托管银行"。 (二) 主要人员情况 傅育宁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和非执行董事,英国布鲁诺尔大学博士学位。1999年3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8月起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主席,利和经销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及信和置业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港口发展局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成员等;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长,及新加坡上市公司嘉德置地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蔚华先生,招商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1999 年1 月加入本公司。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999 年1 月起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兼首席执行官。 分别自1999 年9 月、2003 年9 月、2007 年11 月及2008 年10 月起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并自2002 年7 月起担任招商局集团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主席、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综研软科学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等职。 唐志宏先生,招商银行副行长,吉林大学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1995年5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沈阳分行副行长,深圳管理部副主任,兰州分行行长,上海分行行长,深圳管理部主任,总行行长助理,2006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行长。同时担任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晓辉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10月进入招商银行工作;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总行资金交易部总经理,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1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安泰股票型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共54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10806.78亿元人民币。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 茅斐 2. 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6223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93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95521 网址:www.gtja.com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2643 联系人:高夫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ywg.com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515 联系人:黄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5557046 联系人:赵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1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66688 联系人:蔡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8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583 联系人:王立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71-5539300,0771-83711588 联系人:武斌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 www.ghzq.com.cn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42、41、38、36、19、18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 www.gf.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21)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jis.cn (2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1-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2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王伟力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96528 网址:www.nbcb.com.cn (2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3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 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73595 网址: www.cnht.com.cn (3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086 联系人:宋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3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3)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电话:0755-83704098 联系人:曾敬宁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710885 网址: www.ytzq.net (3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法定代表人:孙健一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3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3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484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42)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9426、0769-22119351 联系人:梁健伟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 (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4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7)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教育出版社6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 www.scstock.com (4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4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5130579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010-60836688 网址:www.cs.ecitic.com (5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55 网址:www.hrsec.com.cn (5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5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 www.tfzq.com (5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5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5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21-6089 7869、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联系人:纳小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6706 联系人:陈心恬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8288 联系人:焦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630 联系人:姚思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6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仲晓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率: (1)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前端收费模式 50万以下 0.60% 50万(含)至150万 0.40% 150万(含)至500万 0.24%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持有时间 费率 后端收费模式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2)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前端收费模式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持有时间 费率 后端收费模式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3)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优惠申购费率以最新相关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2、基金申购金额的计算 (1)前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除外)投资60万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总金额=600,000/(1+1.0%)=594,059.41元 前端申购费用=600,000-594,059.41=5,904.59元 申购份额=594,059.41/1.120=530,410.19份 (2)后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6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600,000/1.120=535,714.29份 即:投资者投资6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0元,则可得到535,714.29份基金份额。 (3)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者赎回持有不超过365天的1000份基金份额,该投资者在购买这1000份基金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1000x1.120x0.5%=5.6元 赎回金额 = 1000x1.120-5.6=1114.4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14.40元。 例二:某投资者赎回持有超过365天但不超过730天的1000份基金份额,该投资者在购买这1000份基金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20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3%,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x1.120=112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50x1000x1.3%=13.65元 赎回费用=1120x0.25%=2.80元 赎回金额=1120-13.65-2.8=1103.55元 5、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9、本基金的申购费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10、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1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1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二) 基金的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 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 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 257021)、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后端 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 后端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 基金代码:A类253020 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基金代码:257050)、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金代码:257060)、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货币;基金代码:A级253050、B级253051)、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和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基金代码:253070)。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2、 适用销售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货币)。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 (5)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平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6)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和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和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上述销售机构,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可转换基金为各销售机构已销售基金。 3、 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全部 0.50%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国联安精选股票 国联安优势股票 国联安红利股票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 联接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30%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0%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 持有90天以下 0.30% 持有90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B 持有30天以下 0.75% 持有30天(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持有1年以下 1.50% 持有1年(含)至2年 1.00% 持有2年(含)以上 0.0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持有30天以下 0.90% 持有30天以上(含)至1年 0.10% 持有1年(含)至2年 0.0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 (3)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目前,本公司旗下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国联安稳健混合 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100万以下 1.50% 100万(含)至500万 1.0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精选股票(前端) 国联安优势股票(前端) 国联安红利股票(前端)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 联接 100万元以下 1.5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7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1.2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8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0.30% 10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精选股票(后端) 国联安优势股票(后端) 国联安红利股票(后端)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债券A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 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 100万以下 0.80% 100万(含)至300万 0.50% 300万(含)至500万 0.30% 500万(含)及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国联安增利债券B 全部 0.00% 国联安货币 全部 0.00% 上述申购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享受转换费中相应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 (4)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2)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①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②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③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④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于某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500,000 份转换为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该投资者使用的是工行卡(非通联支付)。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250 元,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50 元,假设该投资者持有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不满1 年。该金额档次下,国联安精选网上交易转换为国联安安心成长的网上交易申购补差费率为0.75%-0.6%=0.15%,则该投资者最终得到的安心成长的份额计算为: 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赎回费率=500,000.00×1.250×0.5%=3,125元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500,000×1.250-500,000×1.250×0.5%)×0.15% / (1+0.15%)=931.42元 转入金额=转出份额×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500,000.00×1.250-3,125-931.42=620,943.58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620,943.58 / 1.050=591,374.84份 4、 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业务平台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 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 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 目前,原有基金为前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 5、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6、 重要提示: 1) 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2) 本招募说明书仅对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和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3)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八、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债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九、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将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优势公司所拥有的竞争优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优势 部分上市公司是有强大的资源储备,从而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具有较强的竞争先天竞争优势,这类公司主要通过其资源储备致胜。其竞争优势可以通过如每股矿产资源储备量等指标衡量。 2、管理优势 管理能力是公司最重要的竞争力之一。管理优势是通过优秀的管理团队执行良好的管理制度体现出来。具备管理优势得企业能不断开拓市场,控制和降低成本,为股东创造价值。管理优势可以通过管理费用,成本费用占收入比例等指标衡量。 3、渠道优势 渠道优势是指公司具有较为完善和可靠的采购和销售渠道,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公司购销畅通。尤其在中国这一地广人多的国家,渠道更具有不可多得的价值。渠道优势可以通过公司的网点数量等指标来衡量 4、技术优势 技术优势是指公司具有同其他公司不可比拟的技术先进性,使公司发展更具有持续性和生命力。具有技术优势的公司能不断推出新产品或对原有产品不断改进性能,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这方面可通过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等指标来衡量。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1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十、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一、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在运作期间,将会结合宏观经济、政策、资金供求、市场波动周期等因素的判断,以及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地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二)行业及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优选个股做为投资重点。行业配置是在股票优选的基础之上形成。即我们在构建组合的过程中,会首先优选出具有竞争优势的公司。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同时考虑行业的成长性,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结合这些行业评估值来确定上述优势公司的配置比例。我们主要对行业经济基本面因素、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以及证券市场交易信息这三类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最终形成本基金的行业配置。 (三)个股选择 个股的选择的流程如下: 1、通过毛利率,费用指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选择出备选库。 2、在备选股的基础上,本公司研究员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调研及安联的草根研究方法对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等进行深入的分析构建核心股票库。 3、在核心股票库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衡量上市公司的优势指标(如每股资源储量,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等)对投资标的进一步优选,构建本公司的投资组合。 总体而言,本基金的投资标的是指那些具备估值潜力又有强大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四)债券投资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投资策略,对各类债券进行合理的配置。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内财政货币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判断债券市场的走势,采取相应的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等积极的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五)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金经理提出投资要求;二是数量策略研究员提供投资建议。 基金经理提出投资权证的要求,相关的数量策略研究员应该根据投资目的进行相关的投资价值分析,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对于作为基础证券备选方案的权证,研究基础证券与权证在风险和收益方面的区别;对于在组合管理层面利用权证调整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测算所选权证与投资组合的相关性及其稳定性,并研究此项投资的风险因素等。 二、投资程序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一)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二)投资决策 1、 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金融工程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金融工程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 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 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 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三)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四)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六)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一、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考虑了该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选股方式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其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0%。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基金的平均股票仓位将达到70%,所以,业绩基准中的这一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根据市场变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二、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的预期收益和风险。 十三、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55,416,227.30 85.33 其中:股票 555,416,227.30 85.33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3,972,210.16 14.44 6 其他各项资产 1,527,728.11 0.23 7 合计 650,916,165.57 100.00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0,108,400.00 1.59 B 采掘业 11,137,864.20 1.75 C 制造业 281,129,718.49 44.22 C0 食品、饮料 25,142,400.00 3.95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28,179,231.03 4.43 C5 电子 84,713,931.83 13.32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104,624,036.09 16.46 C8 医药、生物制品 38,470,119.54 6.05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9,538,354.77 1.50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20,588,246.20 3.24 I 金融、保险业 107,984,935.00 16.98 J 房地产业 81,328,708.64 12.79 K 社会服务业 33,600,000.00 5.28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555,416,227.30 87.36 (三)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166 兴业银行 2,560,000 42,726,400.00 6.72 2 600016 民生银行 5,250,000 41,265,000.00 6.49 3 600587 新华医疗 1,313,054 40,849,109.94 6.42 4 002475 立讯精密 1,421,143 39,337,238.24 6.19 5 000002 万 科A 3,693,939 39,229,632.18 6.17 6 000069 华侨城A 4,480,000 33,600,000.00 5.28 7 002241 歌尔声学 846,110 31,898,347.00 5.02 8 002385 大北农 1,164,000 25,142,400.00 3.95 9 601169 北京银行 2,579,950 23,993,535.00 3.77 10 600048 保利地产 1,750,000 23,800,000.00 3.74 (四)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50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066.93 5 应收申购款 4,661.1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27,728.11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002 万科A 39,229,632.18 6.17 重大事项停牌 十四、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①-③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②-④ 2007-1-24至2007-12-31 73.00% 70.83% 2.17% 1.91% 1.61% 0.30% 2008-1-1至2008-12-31 -49.40% -50.46% 1.06% 2.14% 2.13% 0.01% 2009-1-1至2009-12-31 56.08% 62.82% -6.74% 1.67% 1.43% 0.24% 2010-1-1至2010-12-31 -3.84% -7.46% 3.62% 1.58% 1.11% 0.47% 2011-1-1至2011-12-31 -20.48% -16.91% -3.57% 1.22% 0.91% 0.31% 2012-1-1至2012-12-31 8.02% 6.72% 1.30% 1.03% 0.90% 0.13% 2007-1-24至2012-12-31 12.85% 13.55% -0.70% 1.64% 1.42% 0.22% 十五、 费用概览 (一)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依据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收取)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即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3)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通知后),至少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后正式执行。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费率标准上限,具体费率水平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另行披露的公告。 本基金正式收取销售服务费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N÷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N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或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的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正式收取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最迟于调整日2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用、会计师和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9月6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的内容。 2、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的内容。 3、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更新了"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的内容。 5、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内容。 6、更新了"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7、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内容。 8、更新了"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