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 来。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5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11]709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于除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交易市场及其他境外证券市场,除了证券 投资基金的各种类似风险因素外,由于香港、台湾等证券市场及其他海外证券市场的特点和 市场规则并不同于内地市场,投资人还可能面临境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境外 市场投资风险、成熟市场投资风险、新兴市场投资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 险、衍生品投资风险、投资顾问风险和金融模型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 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 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七)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招募说明书做了调整,除上述事项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 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 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 目 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风险揭示........................................................................................................................................................ 10 四、基金的投资................................................................................................................................................... 15 五、基金的业绩................................................................................................................................................... 34 六、基金管理人................................................................................................................................................... 36 七、境外投资顾问............................................................................................................................................... 48 八、基金的募集................................................................................................................................................... 49 九、基金合同生效............................................................................................................................................... 52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53 十一、基金费用与税收...................................................................................................................................... 70 十二、基金的财产............................................................................................................................................... 74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76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5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1 十八、基金托管人............................................................................................................................................... 94 十九、境外托管人.............................................................................................................................................101 二十、相关服务机构........................................................................................................................................103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34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55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72 二十四、其它应披露事项................................................................................................................................174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76 二十六、备查文件.............................................................................................................................................177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以及《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景顺长城大中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 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 二、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 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通知》 指《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本基金由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招募说明书》 指《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本基金根据《运作办法》变更为混合基金前的《景顺长城大 中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 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签订的合 同,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 等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选 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 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销售业务的 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 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中国外 汇市场暂停交易日除外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若该 交易日香港交易所和台湾证券交易所中任一交易日为节假日, 则本基金不开放)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 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 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 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 放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 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 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 应收的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 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 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公司行为信息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及权 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 投资的发行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 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或因素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 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 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 三、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变化。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以下三大类: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及本基金特有风险、一般风险 和其他风险。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大中华市场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投资境外“大中华”概念的股票,分享大中华区域经济增长的成果。 由于大中华区域的企业大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其高成长可能带来较高预期收益。但该区域 的对外贸易和产业结构中,出口占比较高,因而较容易受到外围经济波动的影响。同时,叠 加自身经济周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发展的成熟度等问题,“大中华概念”的股票可能 具有相对于境外成熟市场的其他类型股票波动性偏高的特点。 2、当地投资限制的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目标市场之一的台湾市场,目前对于内地 QDII 资金进入台湾股市投资在 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托管结算、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 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 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各主要投资目的地的政治、经济和产业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 略,以应对此类风险的变化。此外,本基金将在募集申请获得证监会批准后向台湾的相关部 门申请直接投资台湾市场的额度。由于该申请是由台湾的监管机构批准,可能和届时两岸的 政治经济合作关系以及台湾岛内的金融市场环境等因素相关,因此申请的获批时间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在申请获批之前,我们将通过投资台湾股票 ADR 和其他市场上市的台湾 ETF 等 方式来实现台湾市场的间接覆盖。 (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产品的风险 1.汇率风险 QDII 基金产品每日的净资产价值以人民币计价,因此当汇率发生变动时,将会影响到 人民币计价的净资产价值。 QDII 基金产品的资产可能投资于以非美元报价的各类资产,因此非美元资产的表现将 受资产所持货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影响。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 2.境外市场投资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因此基金的投资绩效将受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 场和总体经济趋势的影响。此外,相对于内地市场的规则来说,由于有的国家或地区对每日 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 大。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3.成熟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部分资产在全球成熟市场进行投资。成熟市场虽然制度较为健全,流动性较好, 但近期由于受到次贷余波及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其波动性风险有放大趋势,加大了成熟市 场的投资风险。 4.新兴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部分资产在全球新兴市场进行投资。与成熟市场相比,新兴市场往往具有市场规 模较小、发展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流动性较差、波动性较高等特点,投资于新兴市场的风 险可能高于成熟市场,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更大的波动性和潜在风险。此外,新兴市场的经济 环境、政治环境往往更不稳定,进一步加大了新兴市场的潜在投资风险。 5.政府管制风险 所谓政府管制,是指政府部门通过制定规章、设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裁 决等行政处理行为,对社会经济行为实施直接控制。在境外证券投资过程中,投资地所在国 家或地区政府部门可能针对本基金实施投资运作、交易结算以及资金汇出入等方面的限制, 或者采取资产冻结或扣押等行政措施,从而对投资收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6.政治风险 所投资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 化,导致市场波动进而影响基金收益。 QDII 基金产品以全球市场为主要的投资地区,因此全球的政治、社会或经济情势的变 动,都可能对基金所参与的投资市场或投资产品造成直接或者是间接的负面冲击。 7.税务风险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 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 受到一定影响。 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 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缴纳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 8.衍生品投资风险 如果投资衍生交易品种,进行对冲风险和投机获利,将因为衍生工具的杠杆作用,放大 了基金组合的投资风险。 9.投资顾问风险 投资顾问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在选择投资顾问时采用的标准及掌握的信息有一定的时 效性和局限性。在境外投资管理活动中,投资顾问所提供的投资建议有可能不适合当前的市 场状况,而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10.金融模型风险 投资管理人将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风险评估等来辅助做出投资决 策,但因为模型错误、模型参数的估计错误、数据录入错误等原因,产生了错误的结论,从 而给投资造成损失。 (三)一般投资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 基金组合资产中,境外的投资标的有不同的投资限制和清算流程,由于变现时间较长, 因此市场出现巨幅波动时,可能将有短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资产的部分品种因客观原因流动性下降导致不能变现或变现成本很高。 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可能引发变现资金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人大额赎回的风险。 3.管理人风险 指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主动性操作导致的风险。在精选投资品种操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 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 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 4.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风险 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风险是指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在托管基金资产的过程中, 由于自身或外在因素,可能在资金调拨、证券交割和报表编制等环节出现差错,导致基金资 产受到损失。 5.证券经纪商风险 证券经纪商风险是指证券经纪商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水平不断变化,当它们由于证券经纪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 商自身或外在的不利因素而出现薄弱环节时,会影响到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与交易活动,可能 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6.法律风险 指由于基金合同部分条款在法律上引起争议和诉讼,或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税制、估 值等制度的改变,给基金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7.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由于不合理的内部程序或人为操作造成的风险。以下事件有可能引发 操作风险: (1)内部程序出错造成的资产计量错误; (2)员工的操作造成的错误; (3)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害,如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 8.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从 而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 9.证券借贷风险 证券借贷风险是指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 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 10.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或工作疏忽形成的风险,如 经常性的串户,帐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帐假平,会计 备份数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 11.交易清算风险 清算风险主要因为国际结算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差异,造成划付款项的延误和错划,进 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基金资产的安全。 12.技术系统运行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境 外投资顾问、基金托管人、境外资产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13.通讯风险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4 通讯风险是指境外投资管理活动对远距离、跨时区的通讯系统要求较高,技术失误或自 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通讯故障可能会影响到本基金投资管理活动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从而导 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14.大额赎回风险 如果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以较低的价格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 回的现金需要,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15.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 因为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连续出现巨额赎回,并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 困难,基金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会遇到部分顺延赎回或暂停赎回等风险。 16.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 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境外代理机构破产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 风险,可能导致基金及投资人的利益受损。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5 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除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海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 企业,追求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现金、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 优先股、公募股票型基金、存托凭证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 券、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除中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 “大中华企业”。“除中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为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香港和 台湾证券市场等。所谓“大中华企业”是指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上市公司:1)上市公 司注册在大中华地区(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澳门);2)上市公司中最少百分之五十之营 业额、盈利、资产、或制造活动来自大中华地区;3)控股公司,其子公司的注册办公室在 大中华地区,且主要业务活动亦在大中华地区。 本基金对于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0%,其中投资于除中 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的资产不低于基 金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资产的 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 市场的证券资产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投资的 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6 股票市场并非完全效率,因此带来股票被错误定价的投资机会。本基金严格遵循以公司 盈利和估值为主要关注点的纪律化的流程,发现基本面的变化,从而寻求利用市场上的低效 率。在基于多因素分析的投资决策过程中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和严谨性是本基金投资理念的重 要特点。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选股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参见图 1),在实际投资组合的构建上更偏重“自下而上”的部分,重点投资于处于合理价位的成长 型股票(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GARP)以及受惠于盈利周期加速且估值便宜的品质 型股票(value + catalyst)。 图 1 基金投资流程 自上而下的展望 基金 选股 纪律性的 多因素分析 组合构建 风险监控 GARP/价值+催化剂风格 严谨的多因素股票回顾 自上而下的展望 基金 选股 纪律性的 多因素分析 组合构建 风险监控 GARP/价值+催化剂风格 严谨的多因素股票回顾 (一)地区配置策略 投资团队定期深入讨论影响大中华地区证劵市场的 Alpha 因素,会议之前,资产配置专 家会按要求执行“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并为基本面因素(包括 GDP 增长、通胀、经常 帐、利率)、增长因素(EPS 增长率)、估值因素(PE、PEG、盈利预测上调/下调)和品质因 素(穆迪和标普信用评级)进行评分。上述因素均取预估值。通过每个季度对这些因素进行 评分,形成对各国家(地区)的排名,从而进一步确定在该国家(地区)是增加配置、减少 配置或保持中性。 (二)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选择流程 本基金采用一个透明的和严格的选股程序,其简要特点可归纳为以下流程图: 图 2 股票选择流程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7 物色股份 首次筛选 分析 公司拜访 详尽分析 编制报告 同业检讨 投资组合 Portfolio 放弃股份 物色股份 首次筛选 分析 公司拜访 详尽分析 编制报告 同业检讨 投资组合 Portfolio 放弃股份 股票选择的起点是系统地扫描投资领域,以便发现值得深入研究的公司。本基金采用一 个使用定量扫描的折衷方法(例如 I/B/E/S 每股盈利修订和市值),以将名单缩窄至约 500 家积极监察的公司。市场专家将深入研究并密切监控选入「监察名单」的股票。如果股票被 纳入基金,将为监察名单上的股票设定目标价格。本基金根据估值方法和深入研究的多项标 准设定目标价格。这些目标价格提供有关进入/撤出水平的指引。 图 3 股票筛选流程 本基金的基础股票池范围为大中华地区股票市场上市的公司及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 中华企业。首先会通过量化筛选将待研究证券数量缩减至有限范围,形成监控名单,具体指 标包括: ? 在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上市或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 ? 市值超过 3 亿美元 ? 股票日均成交额超过人民币 7 百万 ? 财务稳健 ? 具备竞争力的商业模式以及市场领导地位(具吸引力的 ROE 以及可持续的盈利成长率 和息税前利润率) 满足上述标准的股票将进入监控名单,其中计划被纳入基金的股票将被设定目标价位, 目标价位的设定是基于多种估值方法和深入研究包括公司拜访、财务比率分析和多因素评 价,其中重点关注: ?市值>3亿美元 ?日均成交额> 人民币7百万 市场团队 系统化筛选 研究及分析 股票库 (~800只) 监察名单 (~500只) 模型组合 (~60-90只) 所有上市公司 (~8,000只)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8 ? 估值。采用多种估值方法,包括 P/E(预期)、P/B、PCF、PFCF、相对于 NAV 的溢/折价、 DDM、ROE,与历史、行业和市场的比较。 ? 品质。资产负债表质量、管理质量、产品质量。 ? 成长性。特别是 EPS 增长率、ROE 趋势、行业增长率、市场份额增长率以及增长来源。 基金管理人根据各种估值参数、增长参数、资产负债表参数、管理、产品质量和流通性 对每家公司进行系统性分析。 研究的焦点是根据每家公司的盈利和估值周期,发现那些股价尚未充分反映基本面改变 的股票。本基金的目标是购买和持有良好价值和良好增长象限(如图 4 所示)中的股票。 图 4 股票买/卖原则 “价值” 以合理价格增长的准则 价值 + 动力准则 增长优秀 – 企业的盈利动力利好和盈利预测向上 调整。估值合理 价值吸引 – 企业的估值便宜,且受惠于盈利周期上升 增长逊色 – 企业的盈利动力利淡和盈利预测向下 调整。估值偏高 价值欠吸引– 估值并不便宜,且盈利持续令人失望 “增长” 可予不理 “弃之可惜” 盈利低于市场预期 盈利预测向下调整 盈利预测稳定 逆市投资者 盈利预测调整 盈利高于市场预期 盈利预测向上调整 核心持股 动力买盘 每股盈利动力 高 低 增长优秀 增长逊色 价值吸引 价值欠吸引 “价值” 以合理价格增长的准则 价值 + 动力准则 增长优秀 – 企业的盈利动力利好和盈利预测向上 调整。估值合理 价值吸引 – 企业的估值便宜,且受惠于盈利周期上升 增长逊色 – 企业的盈利动力利淡和盈利预测向下 调整。估值偏高 价值欠吸引– 估值并不便宜,且盈利持续令人失望 “增长” 可予不理 “弃之可惜” 盈利低于市场预期 盈利预测向下调整 盈利预测稳定 逆市投资者 盈利预测调整 盈利高于市场预期 盈利预测向上调整 核心持股 动力买盘 每股盈利动力 高 低 增长优秀 增长逊色 价值吸引 价值欠吸引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主要是以现金管理和流动性管理为主要目 的,并追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其投资范围是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及其他证券市场(如美国、 欧洲和日本等成熟市场)。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 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1、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及类属资产配置 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的研究,结合宏观经 济模型(MEM)判断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属资产的 预期收益率,结合类属配置模型确定类别资产配置。 2、自下而上个券选择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幅度和形状,对比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市场交易债券的到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9 期收益率,结合考虑流动性、票息、税收、可否回购等其它决定债券价值的因素,发现市场 中个券的相对失衡状况。 重点选择的债券品种包括:a、在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的债券中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 b、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c、存在信用溢价的债券;d、较高债性或期权价值的可转债;e、 收益率水平合理的新券或者市场尚未正确定价的创新品种。 (1)利率预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 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 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 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 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 合等。 (2)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 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 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个券选择层面,基金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方面,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采 取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实施。通过打分来评判该企业是低风险、高风险还是绝对风险 的企业,重点投资于低风险的企业债券;对于高风险企业,有相应的投资限制;不投资于绝 对风险的债券。 (3)时机策略 ① 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 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 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 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② 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 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③ 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 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 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 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本基金依据自建资产配置(AA)模型同时参考投资顾问建议进行基金的区域配置,运用 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等分析系统作为个股选择的依据,同时依据景顺长城风 险管理和绩效评估系统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二)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基 金投资的重大问题,其主要职责包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确立各基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 包括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基金、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考核包括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国际投资部是负责管理 QDII 基金日常投资活动的具体部门,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是投资 研究部常设议事机构,负责讨论行业信息、个股信息、回顾行业表现、行业配置、模拟组合 表现、近期研究计划及成果、市场热点、当日投资决策、代行表决权、投资备选库调整等问 题。国际投资部主要负责全球和地区宏观经济研究、全球和地区行业景气研究、投资品种研 究;负责建立与维护境外投资研究管理平台,编制、维护股票库、观察名单和买进名单等投 资证券备选库,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各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提供投资 决策依据。国际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负责境外基金投资组合的构造、优化、 风险管理及头寸管理等日常工作;拟订境外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方案、重大投资 项目提案和投资组合方案等并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组织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 资研究联席会议决定的投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作出投资决定;依据自主的研究或投资顾问 建议积极把握市场动态,积极提出境外基金投资组合优化方案,并对管理基金的投资业绩负 责;与研究员保持良好沟通,以促进研究成果与基金业绩的良好互动。其中基金经理根据投 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决议具体承担本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是对公司各种风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1 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由总经理、副 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各机 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定风险控 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需 要时指导业务方向;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责界定业 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本基金投资决策过程为: 1、资产配置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在符合基金合同投资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每季度 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1)基金管理人与投资顾问每季度召开资产配置讨论会议,重点讨论各国经济周期定 位及其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2)投资顾问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国家/资产配置建议; (3)基金管理人在参考投资顾问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国家/资产配置决策。 2、组合构建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在参考投资顾问投资建议的基础上,综合内、 外部研究咨讯完成基金组合的构建,其具体步骤如下: (1)投资顾问向基金管理人提供模型投资组合; (2)基金经理参考模型投资组合,结合内、外部研究成果,在投资授权额度范围内提 出基金投资组合构建/调整方案;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重大基金投资组合构建/调整方案,如无异议,由基金经理负 责具体执行。 3、交易执行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交易指令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全球交易平台执行。 4、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 该阶段主要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具体内容包括: (1)投资顾问每月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召开联席会议,对组合表现进行回顾与检讨。 (2)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日常运作的合规控制。对于基金出现的超比例投资问 题,及时通知基金经理调整投资组合。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2 六、投资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 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债券;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 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3 的10%。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 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 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6、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 额的20%。 7、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 金不受此限制。 若基金超过上述 1-8 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 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三)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 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4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 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四)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 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 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 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 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 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 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 责任。 (五)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 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总资产的 50%。本项比例限制计算, 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集合计划总资 产。 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投资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摩根斯坦利金龙净总收益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它是由 MSCI Barra 推出的一支自由流通市值加权指数,用以衡量大中华地 区的股票业绩表现。此摩根斯坦利金龙指数包括 MSCI 旗下著名的三大市场指数:MSCI 中 国指数、MSCI 香港指数、与 MSCI 台湾指数。成分股的选择范围则来自于境内 B 股、H 股、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5 红筹股、P 股、港股、和台股。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终止发布 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备中国证监会后,使用其他可以合理的测度基金 业绩的指数代替原有指数并及时公告。 虽然本基金可能的投资市场除香港、台湾外,还包括例如美国和新加坡等境外市场,而 业绩比较基准并未涵盖这些市场,但目前尚未有能够涵盖所有境外市场大中华概念股票的公 开知名指数。而境外基金管理公司所发行的大中华基金已广泛使用摩根斯坦利金龙指数当作 业绩指标,显示海外投资者已认同此指数作为业绩衡量的标准。另外本业绩比较基准易于观 察,任何投资人都可以通过公开数据了解基准指数的变动情况,可保证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 性。最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编制商必须独立及公正。MSCI Barra 的指数不仅独立 运作,并于 2,5,8,和 11 月定期检视与更新指数。 因此,综合考虑 MSCI 金龙净总收益指数与本基金投资范围的匹配性、知名度、独立和 公正性等因素,我们选用其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同时,本基金投资的目标市场是海外市 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不同地区以及国别风险等海 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际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 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 当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九、投资风险的管理工具及防范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类 我们将本基金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分为投资组合风险、个股风险及作业执行风险三大层 次,共七大项目。 表 1 股票投资风险分类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6 投资组合风险 个股风险 作业执行风险 ? 跟踪误差 ★国家风险 ★货币风险 ★行业风险 ★风格风险 ★证券选择 风险 ? 财务风险 ? 价格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违规风险 ? 作业风险 ? 信息系统风险 (二)投资风险的衡量与防范 1、投资组合风险 本公司引进了景顺集团全球良好运作的摩根斯坦利 Barra 风险管理系统,对基金投资组 合风险进行分析。 投资组合风险控制遵循以风险预算为核心的投资授权制度,具体包括跟踪误差控制 (Tracking Error Control)和偏离度控制(Deviation Control)两个方面。 1)跟踪误差(Tracking Error)控制 跟踪误差是基金净值收益率与基准指数收益率之间差值的标准差,定义公式如下: 其中 Di 表示 i 日基金净值收益率与其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差,i=1,2,…,N。 当跟踪误差控制(TE)>100%跟踪误差控制目标,警示,须于每月绩效及风险管理会 议上说明,并由投资总监同意;TE>115~130%跟踪误差控制目标,则同时须经投资决策委 员会讨论并同意。 2)偏离度控制 (1)总偏离度控制。在兼顾基金风险与投资收益的基础上,设定总偏离度控制目标范围, 即设定投资组合中有多少的比重来源于业绩基准,有多少来源于证券选择。 (2)个股偏离度控制。个股的偏离度控制可确保不因为偏离度集中于某些个股造成的极端 风险,即确保基金经理在授权下的投资具有分散性。 (3)其它偏离度控制(资产类别、国家配置、产业配置)建议采取计算出来后,若有极端集 中状况,须基金经理说明,并经投资总监同意后送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7 每月投资决策委员会上将对跟踪误差控制目标和偏离度控制目标进行回顾和讨论,并决 定是否需要调整风险预算值。 2、个股风险 (1)财务风险 本基金投资以基本面为基础,个股的挑选不仅注重盈利的成长动能以及价值评估,还重 视个股的财务风险。通过系统的财务分析,详尽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业绩的合理性 做出判断,有效规避可能的财务风险。 (2)价格风险 通过 Bloomberg 等信息系统实时监视股价,建立并执行实时价格异常监控机制。 (3)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由于存在投资者随时赎回或申购的可能性,资产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尤其重 要。流动性风险衡量的具体指标是行业集中度、个股集中度和流动性比率。 3、作业执行风险 严格遵守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投资限制与投资禁止的有关规定。由法律和监察稽核部负 责对基金投资的合规性进行事前控制和事后检查。 另外,本公司信息系统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之外,并定有灾难回复计划(Business Recovery Plan),确保公司操作系统可以在重大灾难发生后,迅速回复运作,以确保客户权 益。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 十一、代理投票 1、公司代表基金行使投票权力遵循以下原则: (1)基金投资人利益最大;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8 (2)集体决策; (3)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2、代理投票的处理方法、程序、文档保管 (1)代理投票权的决定将由基金管理人做出。基金管理人将保留代理投票文件至少三年 以上。 (2)代理投票前,基金经理将充分研究提案的合理性,并综合考虑投资顾问、独立第三 方研究机构和反对者的意见后,勤勉尽职地代理基金行使投票权。 (3)在履行代理投票职责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操作需要,委托投资顾问、境外托 管人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建议、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等,基金管理人应对代 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 (4)一般情况下,对于接纳财务报告、派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公司日常运作事 项的决议案,只要无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及上市公司治理,基金管理人可能会选择投弃权 票。 (5)对于其他建议如收购合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在投票日之前,基金管理人应针 对上市公司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案形成初步意见,并经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最终形成针对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 (6)对于所投资基金合并、转型、清算、更换管理人等重大事项,在投票日之前,基金 管理人应针对所投资基金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方案形成初步意见,并经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 最终形成针对持有人大会表决方案的投票意见。 (7)代理投票过程中,相关讨论及决策意见等文档文件按照基金管理人有关规定予以存 档。 (8)基金管理人和指派的参会人员不得擅自投票,必须严格按照本基金管理人最后审批 形成的投票意见进行投票。 (9)基金管理人相关人员在与上市公司的接触过程中,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对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议案发表承诺性意见和其他误导性言论。 (10)基金管理人相关人员在代理投票中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其他任 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从业人员道德规范的行为。] 3、公司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及行使代理投票权力,须持公司出具的委托书。 4、公司授权代表须按集体讨论决议的投票内容行使投票权力。 5、与行使代理投票权力有关的文书档案包括股东大会通知、决策记录、委托书等应当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9 作为历史记录保存不少于 5 年。 十二、证券交易 1、交易券商的选择 交易券商的选择基于最佳执行、研究报告质量、财务健全度、交易执行速度、费用、信 赖度及负责任的回报等因素。选择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不少于 8%的巴赛尔协定准则中所规定的资本对风险资产比例。 (2)如果交易券商有评级机构给予评级,其评级应在穆迪(Moody’s) A1 或其他评级 机构同等评级以上。 (3)交易券商必需是主要海外证券交易所的成员。 (4)具有优越的研究能力和执行能力,且其作业程序需尽责完善。 国际投资部有责任维持一定数量的交易券商以确保基金投资研究和交易的有效运作。 2、券商评价及交易量分配 公司每季度组织对券商资格及能力进行评价。参评部门包括国际投资部和中央交易室, 法律监察稽核部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会计每季向国际投资部提供基金的券商交易量汇总表。投资交易人员根据季度评价 结果,结合基金投资计划和当年累计交易量及佣金情况提出后三个月的交易量计划表。 中央交易室在分发、执行投资指令时,以最佳交易执行为前提,根据该交易量计划表选 择交易券商进行交易操作。 对于选定的交易券商,若券商的评级被下调至穆迪(Moody’s) A1 或其他评级机构同等 评级以下,公司将暂停在该券商进行交易。 3、潜在利益冲突 对可能发生的潜在利益冲突,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制度,考虑了从证券经纪商挑选到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潜在利益冲突,对基本原则、禁止事项、相关信息披露、罚则、 相关文件存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0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 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3,550,482.42 60.14 其中:普通股 83,424,152.88 48.45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20,126,329.54 11.69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68,512,741.37 39.79 8 其他资产 114,246.53 0.07 9 合计 172,177,470.32 100.00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4,899,053.25 元,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为 2.86%。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香港 66,491,444.64 38.80 美国 20,126,329.54 11.74 中国台湾 16,932,708.24 9.88 合计 103,550,482.42 60.42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1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材料 - - 周期性消费品 10,181,954.00 5.94 非周期性消费品 6,371,288.30 3.72 综合经营 - - 能源 - - 金融 13,842,448.56 8.08 医疗 - - 工业 6,898,112.31 4.03 信息科技 21,299,128.75 12.43 电信服务 - - 公用事业 15,767,560.72 9.20 通讯 29,189,989.78 17.03 合计 103,550,482.42 60.42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 称 (中文) 证券代 码 所在证券 市场 所属国家 (地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 台积 电 2330 TT 台湾证券 交易所 中国台湾 230,000 11,649,807.49 6.80 2 ALIBABA GROUP HOLDING-SP ADR 阿里巴 巴集团 控股有 限公司 BABA US 纽约证券 交易所 美国 11,137 10,477,008.28 6.11 3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控 股 700 HK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 36,700 10,097,153.56 5.89 4 POWER ASSETS HOLDINGS LTD 电能实 业 6 HK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 207,500 9,908,726.75 5.78 5 BILIBILI INC-SPONSORED ADR 哔哩哔 哩 BILI US 纳斯达克 证券交易 所 美国 96,364 9,649,321.26 5.63 6 CHINA MOBILE LTD 中国移 动 941 HK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 130,500 8,615,827.94 5.03 7 PICC PROPERTY & CASUALTY-H 中国财 险 2328 HK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 990,000 6,948,178.38 4.05 8 ZHUZHOU CSR TIMES ELECTRIC-H 中车时 代电气 3898 HK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 181,400 6,898,112.31 4.03 9 CHINA RESOURCES POWER 华润电 836 HK 香港联合 香港 444,000 5,858,833.97 3.42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2 HOLDIN 力 交易所 10 SHENZHOU INTERNATIONAL GROUP 申洲国 际 2313 HK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 63,000 4,899,053.25 2.86 注: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彭博代码即 BB Ticker。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投资。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37,159.27 4 应收利息 5,573.96 5 应收申购款 71,513.30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4,246.53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4 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1 年 9月 22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4.60% 0.99% -2.54% 2.06% -2.06% -1.07% 2012 年 18.87% 0.87% 22.19% 1.02% -3.32% -0.15% 2013 年 16.53% 0.78% 6.89% 0.96% 9.64% -0.18% 2014 年 0.08% 0.65% 7.72% 0.79% -7.64% -0.14% 2015 年 -10.83% 1.11% -7.43% 1.33% -3.40% -0.22% 2016 年 7.01% 0.85% 5.40% 1.08% 1.61% -0.23% 2017 年 30.14% 0.80% 43.79% 0.69% -13.65% 0.11% 2018 年 -8.14% 1.34% -15.29% 1.32% 7.15% 0.02% 2011 年 9月 2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0.85% 0.94% 62.95% 1.11% -12.10% -0.17%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 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5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60%, 其中投资于除中国内地以外的大中华地区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大中华企业 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资产的 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1 年 9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6 六、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设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丁益 注册资本:1.3 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电 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传 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2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 3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4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1%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华能国际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干部,证券融资部投资关系处副处长、处长,证券融资部副经 理兼投资关系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董事、总裁助理;华能资本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组副书记;华能资本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7 康乐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 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 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 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 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 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 执行官。 李翔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 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 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以 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 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 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 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路浩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公司科员、主任 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 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重庆富民银行行 长。现担任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阮惠仙女士,监事,会计学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 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8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现任景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CHEN WENYU(陈文宇),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新闻记 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副首席投资官、 以及研究、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安盛投资管理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