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久嘉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成。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16号文批复,并经 2017年5月23日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 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并更名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7 年7月5日起,由《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重 要 提 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 月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 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进行了复核确认。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54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55 第八部分 基金的集中申购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56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7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管理 ..................................................................................... 6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8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9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5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9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1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32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久嘉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集中申购公告:指《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 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集中申 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转型:指对包括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 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收益分配原则,修订《久嘉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 事项的统称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起始日即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原《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 日起失效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集中申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集中申购的一段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1、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0-41 层 4、法定代表人:王军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7 日 7、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8、联系人:袁柳生 9、管理基金情况: 目前管理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成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工资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久 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行业轮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城久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信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长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荣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四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 十二只基金。 10、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11、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 1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0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47%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17.64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7.647% 合计 10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介绍 (1)董事 王军先生,董事长,学士。曾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1999 年 7 月 进入中国华能集团工作,历任主管、副处长、处长,副主任等职务。 熊科金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负责 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总部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 公司江西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何伟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于北京兵器工业部计算机所、深圳蛇口工业区电子开 发公司、深圳蛇口百佳超市有限公司等公司,1993 年 2 月起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 二部经理、总裁办主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拟任总经理,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超先生,董事,博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主持工作), 首席研究员。曾任职于安徽省冶金科学院研究所、天津港集团财务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2012 年 4 月起加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行业三部 经理、新兴产业部经理。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 杨玉成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东方金 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 学财政系教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姬宏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河南省计划委员会老 干部处副处长、投资处副处长,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 分行信贷一处副处长。 金树良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曾任职于北京 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系。1992 年 7 月起历任海南省证券公司副总裁、北京华宇世纪投资 有限公司副总裁、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 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 总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万建华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会长,通联支付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资金管理司处长,招商银行总行常务副行长兼上海 分行行长(期间兼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 唐纹女士,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曾任电力部科学研究院系统所工程师,中国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济信息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华能集团香港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 记。 徐英女士,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曾任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助教、讲师,海南 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党委书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新华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鄢维民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任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深圳上 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曾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发展室副主任,深圳市体 改委宏观调控处、企业处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司审查处处长,招银证券公司 副总经理。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 (2)监事 吴礼信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曾任安徽省地矿局三二六地质队会计主管,深圳中达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部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综合部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资金结算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3 年进入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经理。 曾广炜先生,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 控制部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燕兴天津公司、天津开发区总公司、天津滨海新兴产业公司, 2003 年 1 月起历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 理、财务中心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杨斌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曾任就 职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自 1998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先后于 上海证监局稽查处、案件审理处、案件调查一处、机构监管一处、期货监管处、法制工作 处等部门任职,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黄魁粉女士,监事,硕士。现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固有业务部总经理。2002 年 7 月 进入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曾在信托投资部、信托综合部、风险与合规管理部、信托理财服 务中心工作。 何小乐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3 年 7 月起先 后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任客户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8 年 2 月就职于成都弘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总经理。 袁柳生先生,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职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总监。 王燕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2007 年 5 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在运行保障部登记结算室从事基金清算工作, 2010 年 8 月进入综合管理部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张静女士,监事,硕士。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曾任摩根 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员。 (3)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 熊科金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彭洪波先生,副总经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深圳东园路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公司电子商务筹备组项目经理,公司审计部技术主审。 2002 年 3 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业务主管、部门副总经理、部门 总经理、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行保障部总经理、信息技 术部总经理。 杨建华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 经理,硕士。曾就职于大庆石油管理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和君创业有限公司、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10 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助 理、研究部总经理。 卢盛春先生,副总经理兼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 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2003 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车君女士,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市场处、机构监管处、审理执行处、稽查一 处、机构监管二处、党办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正处级调研 员等职务。 2、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蒋劲刚先生,天津大学材料系工学学士、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学硕士。曾就职于深圳 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富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1 年 10 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运行保障部交易室交易员、交易主管、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投资经 理。其中 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 月兼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自 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0 年 1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长城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2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 任“长城久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长 城久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5 月至今任“长城久源保本混合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7 月至今任“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建华先生,北京大学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大庆石油管理 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和君创业投资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 2001 年 10 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公司,曾任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自 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长 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长城中小 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09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长城久富核心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04 年 5 月至今任“长城久泰沪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6 月至今任“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17 年 8 月至今任“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龙宇飞先生,吉林大学理学学士、中国科学院连读博士。曾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进入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7 年 10 月至今任“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8 年 4 月至今任“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乔春先生自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担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熊科金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建华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 何以广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马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 1、依法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 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7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实现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的主要保证,也是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此,公司建立高效运行、控 制严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1、风险控制的目标 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实体。具体目标是: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 (3)不断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4)努力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 2、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的原则 公司按照合法、合规、稳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建立合理的经营机制。在 建立风险控制制度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 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 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风险控制的建立和执行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8 部门;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审查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应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 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公 司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 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研究策划、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 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 格的批准程序。 3、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 (1)确立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的指导思想,确定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建立层次分明、权责明确的风险控制体系; (3)建立公司风险控制程序; (4)对公司内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制定风险控制计划; (5)确定公司风险控制的路径和措施; (6)保障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制定可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 制。 4、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严密有效 的多级风险防范体系: (1)一级风险防范 一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审查和公司的审计工 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检查,协助董事会建立并有效维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对公司经营中的风险进 行研究、分析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保证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风险控制 与审计委员会的基本职能为: ①协助董事会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9 ②审查、评价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市场营销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③检查和评价公司管理和资产经营、基金管理和资产经营中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部门规章以及基金合同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并出具评估意见或改正方案。 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关于风险管理工作的汇报。 ⑤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⑥评估公司管理和基金管理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业务风险控制 工作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 ⑦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 ⑧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⑨董事会安排的其他事项。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作为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工作。 (2)二级风险防范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层次对公司的风 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资产的投资战略和投资策略, 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 的目的。其在风险控制中主要职责为: ①研究并确立公司的基金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向; ②决定基金资产在现金、债券和股票中的分配比例; ③审核基金经理提出的投资组合方案,对其运作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④批准基金经理拟订的投资原则,对基金经理做出投资授权; ⑤对超出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及基金经理权限的投资项目作出决定。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 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其在风险控制中主要 职责是: ①根据各项风险的产生环节,和相关的业务部门一起,共同制定对风险的事前防范和 事后审查方案; ②就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及建议职能;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 ③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案件,协助监管机构处理相关事宜; ④对基金运作和公司内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与稽核,并向总经理汇报。 (3)三级风险防范 三级风险防范是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 险控制措施,达到: ①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金、电脑系统、重要空白支票、 业务用章接触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 ②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关键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 凭据顺畅传递的渠道,各部门和岗位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的职责,将风险控 制在最小范围内。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 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 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 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 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 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 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 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 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 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2 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 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 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 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 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 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 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 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共 42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3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 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 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 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 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 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 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电话:0755-23982244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黄念英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大厦 916、917 室 电话:010-88091157 传真:010-88091075 联系人:王玲 (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200 号中国华能 A 座 6 楼 电话:021-31829610 传真:021-51150756 联系人:余海斌 (4)网上直销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 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相关信息。 网址: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 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邱泽滨 电话:010-85107926 传真:010-85109230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5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刘文霞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4946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6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电话:0755-2216657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周志杰 电话:021-61614934 网址: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王笑 联系电话:021-68475732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7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n (1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电话:0769-22866270 传真:0769-22320896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1)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电话:0595-22551071 联系人:董培姗 客服电话:400-8896-312 公司网站:www.qzccbank.com (12)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 618 号 法定代表人:徐小建 电话:027-85497270 联系人:邹君 客服电话:96555 公司网站:www.whrcbank.com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站:www.gtja.com (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婵君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9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站:www.cs.ecitic.com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991 联系人:程丽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站:www.htsec.com (19)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38565547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0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热线:95579 网址:www.cjsc.com (2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热线: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2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站:www.bhzq.com (2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2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站:www.cgws.com (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 17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站:www.gzs.com.cn (30)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世贸中心 A 座 13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热线: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3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3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站:www.pingan.com (3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电话:0755-83702462 传真:0755-83700205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张亦潇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3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4)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72042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孙伟 客服电话: 0471-4961259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4 网址:www.cnht.com.cn (3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锋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628337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zq.com (3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8 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联系人:张曼 电话:010-527232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站:www.hx168.com.cn (3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 李巍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8) 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联系人:吴阳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5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99 网站:www.csco.com.cn (4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868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站:www.avicsec.com (4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649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刘莹 客服热线:029—87419999 网址:www.westsecu.com.cn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6 (4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3)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文彬 电话:010-83991888 传真:010-88086637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 网址:www.grzq.com (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5)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7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6)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李慧灵 联系电话:010-58315221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4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嶶 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4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8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3701-3717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联系人:高洋 联系电话:010-59355546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1)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9 公司网站:www.gf.com.cn (5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54)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2042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孙伟 客服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55)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0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57012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祝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统一热线 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 96888 网址:www.gyzq.com.cn (5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电话:0755-83702462 传真:0755-83700205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张亦潇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5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至 26 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至 26 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0311-66006342 客服电话:95363(河北省内)、0311-95363(河北省外) 网址:www.S10000.com (5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54967032 联系人:丁晨 客服电话:95323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1 (6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客服电话:95386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6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85679888 传真:010-85679535 联系人:秦朗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cn (6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磊 联系人:洪成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6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阿婷 联系电话:0755-82721106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2 (64)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021-38509636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6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6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6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胡锴隽 联系电话: 021-20613635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3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6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6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50583533-3011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http://a.leadfund.com.cn/ (70)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876-9988 公司网站:www.zscffund.com (71)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1209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4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72)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 楼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联系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7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站:8.jrj.com.cn (7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站:www.fundzone.cn (7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5 (76)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 13818306630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7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78) 深圳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79)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6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80)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电话:15002933896 客服电话:021-50810687 网址:www.wacaijijin.com (81)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 号天时国际商贸大厦 11 楼 E 座 法定代表人: 吴言林 联系人:李跃 电话:176 1215 4686 传真:021-53086809 客服电话:025-56663409 网址: www.huilinbd.com (82)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 号世纪金融广场 6 号楼 6 楼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范泽杰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站:www.zhengtongfunds.com (83)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中心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刘美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4008875666-129666 客服电话:400-819-9868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7 网址: www.tdyhfund.com (84)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85)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86)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张岩 电话:0571-86655920 传真:0571-85269200 客服电话:0571-86915761 网址:www.cd121.com (87)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8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88)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层 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391 号 A 座五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徐海峥 电话:021-64389188 传真:021-64389188-102 客服电话:4007676298 网址:www.youyufund.com (89)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李明然 电话:010-59013825 传真:010-59013707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9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联系人:董一锋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9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9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35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92)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赵明 电话:021-2032-4155 传真:021-2032-4199 客服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站:www.dtfunds.com (93)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 6 楼 A31 室 法定代表人:贲慧琴 联系人:邱爽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站: www.msftec.com (94) 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馆路 200 号 3 层 A 区 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馆路 200 号 3 层 A 区 法定代表人:单开 联系人:曹楠 电话:13961025188 传真:021-51105888 客服电话:13961025188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0 网址:www.all-share.com.cn (9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96) 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 8 号中粮广场 B 座 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 8 号中粮广场 B 座 501 法定代表人:李雪松 联系人:崔炜 电话:18510774953 传真:010-8526 4540 客服电话:400-818-5585 网址:http://www.kunyuanfund.com (9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9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8 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8 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人代表: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联系电话:010- 62675657 传真:010-62675979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官网网址:www.xincai.com (9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63333389-230 传真:021-6333339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00)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 法人代表:王荻 联系人:潘建 电话:0851-88405605 传真:0851-88405602 客服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101)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88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2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胡旦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102)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杨瑞 电话:0351-6819579 传真:0351-6819926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7 日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张真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3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755-25028023 传真:0755-25026023 联系人:昌华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经 2002 年 4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1 号文批准,依 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久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设立,于 2002 年 7 月 5 日成立,发行规模为 20 亿份基金份额,存续期为 15 年(2002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 4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证上[2002]53 号文审核同意,久嘉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2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为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 2002 年 8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56 号文批准,发起 人变更为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披露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2017 年 4 月 22 日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 讯方式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久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上市,自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 原《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久嘉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 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收益分配原则等予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长城久嘉创新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终止上市权 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将投资人权益数据转登记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注册登记系统,进行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 信息变更。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6 第八部分 基金的集中申购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集中申购 本基金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进行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自 2017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1 日止。本次集中 申购共募集 153,708,770.19 份基金份额,有效申购户数为 3,704 户。 原久嘉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为 1,935,379,700.18 份,集中申购后,本 基金总份额为 2,089,088,470.37 份。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7 月 5 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经登记机构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后,将开放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 回。在确定日常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日常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日常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集中申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8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 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 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 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 本基金时,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该申购金额限制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还应遵循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该限制; 4、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9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 购费率。具体如下: (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 100 万元(含)-300 万元 1.0% 300 万元(含)-500 万元 0.5%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 元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3% 100 万元(含)-300 万元 0.2% 300 万元(含)-500 万元 0.1%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 元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 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申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持续持有期(天) 赎回费率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0 1-6 1.5% 7-29 0.75% 30-184 0.5% 185-365 0.1% 366 及以上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长于 30 天(含)但少于 92 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92 天(含)但少于 185 天的基金份 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185 天(含)的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仍持有的原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自《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 之日起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 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 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 基金申购费率。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 500 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1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非养老金客户)1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1.5%, 若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其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98,522.17 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 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500=93,830.64 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 100,000 份,持有期为 100 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若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130 元,则其得到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0=121,300.00 元 赎回费用=121,300.00×0.5%=606.50 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00-606.50=120,693.50 元 3、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2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申购申请进 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申购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7 项之一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 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5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3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 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以内(含 2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 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所有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具体 见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 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4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暂停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 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规定申请将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收取相应费用,费用详情 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本基金与长城久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优化 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利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城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久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安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鼎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5 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长城智能产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 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 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 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 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已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6 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 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 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 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 圳)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 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晋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服务,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 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7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管理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型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 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具有创新成长主题相关 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依据市场情况灵活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自上而下地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流动性指标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决定股票市场、债 券市场走向的关键因素,如对股票市场影响较大的市场流动性水平和市场波动水平等;对债 券市场走势具有重大影响的未来利率变动趋势和债券的需求等。自下而上地根据可投资股票 的基本面和构成情况,对自上而下大类资产配置进行进一步修正。在资本市场深入分析的基 础上,本基金将参考基金流动性要求,以使基金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在股票、债券及短期金融 工具中实现最佳匹配。 2、股票投资策略 (1)创新成长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创新成长主题相关行业指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及产业升级的进程中,通过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8 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手段实现成长的行业。其中,技术创新是 指企业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或提高产品质量、 降低产品成本,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的活动;服务及产品创新是指通过提供全新的产品 或服务、开创新的产业领域,或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提供已有的产品或服务,提升企业的核心 竞争优势;商业模式创新是指企业通过商业模式、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生产流程等多方面 的创新, 通过这些创新实现了企业成本的降低、盈利的增加和竞争实力的提高。 本基金定义的创新成长主题主要包括以下相关行业: 新兴产业: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 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 产业。新兴产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存在广阔的机遇,同时也将是经济继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消费服务领域: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消费服务领域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投资机会,例如, 医疗、金融保险、娱乐等产业的需求会大增;食品、衣着、日用品消费将呈现品牌化、集中 化的趋势;服务业也将进入大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柱。 传统行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总需求放缓导致传统行业竞争趋于激烈,这对传统企业 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向智能、环保和高效的方向转型。目前影响传统企业的政 策包括但不限于:国企改革、户籍改革、土地改革、金融改革、养老改革和创新等。一批有 竞争的传统产业的企业将脱颖而出,进入又一个高成长的阶段,龙头公司、优势企业在这个 过程中将持续受益。 创新成长是一个长期动态的概念,本基金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加强跟踪新技术、 新产品和新模式等研发应用,寻找受益于我国经济转型、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动 态调整创新成长投资主题的范畴界定。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据创新成长投资主题的定义确定备选股票池,并依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 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估筛选,构建本基金的各级股票池。 1)定性分析 本基金通过传统的定性分析手段,关注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竞争优势、 管理能力三个方面: 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考察上市公司在细分行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产品定价 能力,是否具有相对成本优势、从事主营业务的历史,以及主营业务在市场不同经济周期中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9 的发展状况。 竞争优势:主要考察上市公司在商业模式、科技创新能力、品牌、经营效率等方面是否 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相对优势。 管理能力: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管理层对股东的责任感、管理层长效约束与 激励机制的建立、管理层长远眼光和战略能力,以及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迅速作出反应。 通过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的分析,判断其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创新程度、成长潜力 和成长的可持续性,从中挑选出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2)定量分析 在定量分析中,本基金将结合PE、PB、PS、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自由现金流贴现等 绝对估值方法来考察企业的估值水平,以判断当前股价高估或低估。创新成长投资主题的股 票因其高成长性一般估值较高,因此,本基金在关注估值指标的同时,还会关注营业收入增 长率、盈利增长率、现金流量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评估企业的成长性。在考 察其科技创新能力可持续性方面,将重点关注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及获得财政补贴 的情况。而在业务结构分布上,通过其收入的地区占比及业务占比,并结合对于不同地区不 同业务的发展空间研判,来综合评估。 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估值指标的横向、纵向分析,并结合成长性的行业比较,并结合其 他量化指标,综合选择估值与成长位于合理区间的转型成长投资主题的企业进行投资,动态 构建资产组合。 同时,本基金在进行股票资产配置时,将考察企业的流动性和换手率指标,参考基金的 流动性需求,以降低股票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当股票市场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大时,本基金将择机把部分资产转换为债券资产,或 通过参与一级债券市场交易获取低风险收益,以此降低基金组合资产风险水平。本投资组合 对于债券的投资以久期管理策略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收益率曲线策略、个券选择策略、 跨市场套利策略对债券资产进行动态调整,并择机把握市场低效或失效情况下的交易机会。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收益,以不改变投资组 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为首要条件,运用有关数量模型进行估值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质量及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0 提前偿还率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选 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具有创新成长 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 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1 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2)、( 12)、(16)、( 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 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 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2 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创新成长主题相关上市公司。中证800指数 对创新成长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固定收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该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和维护,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 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 本基金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范围为0-95%。本基金对中证800指数 收益率和中债综合财富指数分别赋予50%和50%的权重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特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由于 上述原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不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基金产品。 七、投资决策依据及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4)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市场周期分析; (5)上市公司财务品质和管理能力,以及对公司盈利增长能力的预测。 2、投资决策程序 (1)研究部定期对宏观经济、市场、行业、投资品种和投资策略等提出分析报告,为 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决策依据;对于可能对证券市场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3 件,及时提出评估意见及决策建议; (2)研究部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各级股票库,并提供重点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在公司各级股票库的基础上,基金经理负责建立符合基金合同规定和投资需求的股票投资备 选库; (3)固定收益部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对象库,提供各券种的基本面情况 及投资要点分析; (4)在对经济形势和市场运作态势进行讨论分析后,基金经理拟定下一阶段股票、债 券及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做出资产配置提案和重点证券投资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讨论; (5)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经理上报的资产配置提案的基础上,讨论并确定下一阶段 的资产配置和重点证券投资决定,会议决定以书面形式下达给基金经理; (6)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决议和重点证券投资决定,基金经理负责在 股票投资备选库和固定收益投资对象库中选择拟投资的个券制定投资组合方案; (7)在基金经理权限内的投资,由基金经理自主实施;超过基金经理权限的,须经投 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或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金融工程小组负责开发基金投资组合的分析评价体系及其他辅助分析统计工具, 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定期跟踪分析,为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持。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 九、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4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25,772,891.33 68.43 其中:股票 525,772,891.33 68.4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7,593,415.00 3.59 其中:债券 27,593,415.00 3.5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00 19.5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3,480,752.51 8.26 8 其他资产 1,450,512.25 0.19 9 合计 768,297,571.0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00,698,585.34 40.1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23,760,153.60 3.18 E 建筑业 10,224,000.00 1.37 F 批发和零售业 4,190,635.54 0.5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441,000.00 0.8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021,489.91 3.08 J 金融业 23,847,000.00 3.19 K 房地产业 37,020,000.00 4.9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814,516.74 5.4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5,674,178.35 6.1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081,331.85 1.35 S 综合 - - 合计 525,772,891.33 70.27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5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763 通策医疗 850,385 45,674,178.35 6.10 2 000661 长春高新 180,000 42,660,000.00 5.70 3 601888 中国国旅 600,037 40,814,516.74 5.45 4 000895 双汇发展 1,006,950 26,331,742.50 3.52 5 600521 华海药业 1,200,061 26,269,335.29 3.51 6 603338 浙江鼎力 350,647 19,005,067.40 2.54 7 300078 思创医惠 1,900,821 18,437,963.70 2.46 8 600048 保利地产 1,500,000 18,255,000.00 2.44 9 600886 国投电力 2,000,020 15,360,153.60 2.05 10 600271 航天信息 550,000 15,306,500.00 2.0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7,593,415.00 3.6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7,593,415.00 3.6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7,593,415.00 3.69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018002 国开 1302 273,500 27,593,415.00 3.69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以上一只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6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 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暂 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87,085.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63,227.98 5 应收申购款 198.3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50,512.25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7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过往一定阶段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至2018年9月30日) 时间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5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0.48% 0.50% 4.83% 0.35% -5.31% 0.15% 2018年1月1日至2018 年9月30日 -10.30% 0.99% -6.07% 0.61% -4.23% 0.3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5日)至 2018年9月30日 -10.73% 0.83% -1.53% 0.52% -9.20% 0.31%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 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 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 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 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 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 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 得相互抵销。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 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照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4)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成本能够近似体现公允价值,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适当 性,并在情况发生改变时做出适当调整。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 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 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 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1 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 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 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 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按照上述公允价值确定原则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 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 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 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 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 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 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 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 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 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 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 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 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 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 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 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 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 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 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3 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 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 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 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证券交易场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 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4 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 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 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 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7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一)申购费用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 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具体如下: 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含)-300万元 1.0% 300万元(含)-500万元 0.5%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1000元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3% 100 万元(含)-300 万元 0.2% 300 万元(含)-500 万元 0.1%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 元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 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 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对于5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若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8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500=93,830.64份 (二)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续持有期(天) 赎回费率 1-6 1.5% 7-29 0.75% 30-184 0.5% 185-365 0.1% 366 及以上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 于30天(含)但少于92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2天(含)但少于185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 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 长于185天(含)的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手续费。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手续费=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手续费 例:某投资者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 50,000 份,持有期为 85 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 若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00 元,则其得到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50,000×1.1500=57,500 元 赎回手续费=57,500×0.5%=287.50 元 净赎回金额=57,500-287.50=57,212.50元 (三)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 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转入基金财产 所有。 (1)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9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适用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例:某投资者持有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 转换为本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入基金(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0元,转出基金(长城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及基 金转换费为: 转出金额=100,000×1=1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0 转入总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100,000-100,000/(1+1.5%)=1,477.83元 转入净金额=100,000-1,477.83=98,522.17元 转入份额=98,522.17/1.2500=78,817.73份 基金转换费=0+1,477.83=1,477.83元 (2)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长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 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及基金转换费为: 转出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125,000×0.5%=625元 转入总金额=125,000-625=124,375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0 转入净金额=124,375-0=124,375元 转入份额=124,375/1=124,375份 基金转换费=125,000×0.5%=625元 2、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 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 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0 3、转出基金赎回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 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 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 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 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该等费用根据《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约定收取) ;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 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 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 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 集中申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3 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 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 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 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集中申购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的具体事宜编制集中申购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 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3、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日常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日常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4、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销售网点查阅或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5、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 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 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 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4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 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 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6、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 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集中申购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 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5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 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7、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 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 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9、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 报告中披露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 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 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 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 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 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 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 阅、复制。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一、市场风险 广义的市场风险指与利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相关的风险,主要与不同市场的供 需情况紧密联系。狭义的市场风险主要指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由于交易对手或债务人无法按照约定交割资产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主要指违约风险。本基金的信用风险分析主要针对债券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引起的损失; 2、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或违规投资操作而引起的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金融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一些情况下,市场无法有效执行交易头寸需 要,将使得金融资产无法在价格平稳变动的基础上被购入或者卖出。本基金面临的流动性 风险来自两个方面: 1、大额赎回:本基金属于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在交易过程中,有发生集中大额赎回的 可能性。集中大额赎回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难度加剧,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 由于大额出售个券引致个券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从而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 2、特殊的市场情形:在特殊市场情形下,如市场资金紧张时,市场整体流动性降低, 将可能导致个券的变现能力减弱,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指由于基金管理人信息系统、投资运作系统或其他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失灵 或失误带来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来自于计算机系统失灵(如病毒、软件错 误)、人为失误和基金管理人以外的不可控因素。 五、模型风险 模型风险指投资估值模型的参数错误或模型运用不当带来的基金资产损失风险。在利 用定价模型对金融资产,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定价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模型风险。 六、法律/合同风险 法律/合同风险指合同签约的一方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另外一方损失时可能 发生的法律诉讼风险。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8 七、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指物价水平上升导致本基金的名义收益率在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影响后降 低的风险。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通货膨胀风险也表现为物价水平上升导致中、短期固定 收益证券或者回购交易的实际收益率远低于名义收益率的情况。 八、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 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托管行违约等超 出基金管理人自身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基金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损。 九、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投 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 将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报告检查等方式, 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0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1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3)销售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 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7)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8)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9)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0)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1)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2)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3)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 外部机构; (14)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集中申购、申购、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2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集中申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 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3 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 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 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4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 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 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 其退任而免除;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5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 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5、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6、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集中申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6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 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等标准的 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但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事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7 4)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集中申购、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 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 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 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 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 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 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 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 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8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的,基金管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发布提示 性通知,除载明前述内容外,还应明确有关实施安排,说明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并在实施前预留至少 20 个开放日或者交易日供基金份 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 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 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 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 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9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含 1/2)。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 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 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 1/3 以上 (含 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 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 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含 1/2); 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 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 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 1/3 以上(含 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 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方可召开。 4)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 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0 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会议并表决。 5、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 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 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 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 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5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6、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1 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 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 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 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 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 表决。 7、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 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 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 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2 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8、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 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 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有约束力。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或法律 法规增加新的持有人大会机制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 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3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4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 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 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0-41 层 邮政编码:518026 法定代表人:王军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5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 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 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 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 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6 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 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 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 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 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 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 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具有创新成长主题相 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 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 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具有创新成长 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 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 超过该权证的 10%;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7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2)、( 12)、(16)、( 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投资组合限制条款中,若属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当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8 或变更上述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 准。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第十五条第十一 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 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并以双 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 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 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及时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 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 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 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 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审查。 4、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 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慎重选择的、本 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 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 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 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整 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 照协议进行结算。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 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但不承担交易 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 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 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银行存 款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建立投资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9 制度、审慎选择存款银行,做好风险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 关业务办理。 6、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 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7、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进行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 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 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 限证券。 (3)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 制制度、流动性风险控制预案等规章制度。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流动性的需要合理安排 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风险控制制度中明确具体比例,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 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将上述规章制度以及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度的决议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4)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监管机构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与承销商签订的 销售协议复印件、缴款通知书、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划款账号、划款金额、 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过程中,如认为因市场出现剧 烈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具体投资行为可能对基金财产造成较大风险,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 基金管理人对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和整改,并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基金托管 人经事先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执行其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 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6)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确保证基金托 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 或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责任与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报送相关数据或者报送了虚假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0 的数据,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职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除 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据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履行职责外,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产生的损失,基金 托管人按照本协议履行监督职责后不承担上述损失。 (8)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违反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 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 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 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 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9)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 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 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10)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 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 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 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 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 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 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 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 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1 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 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 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1、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 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 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2、集中申购资金的验证 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集中申购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 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3、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资金账户,并根据基金 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 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 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进行。 (3)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 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 金资产的支付。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2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 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 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 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 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 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5)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 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并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应当 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5、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 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6、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7、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妥善保 管,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 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 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8、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 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3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2、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1)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2)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 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三方 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照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④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证券,估值日不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成本能够近似体现公允价值,应持续评估上述做法的 适当性,并在情况发生改变时做出适当调整。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 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 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 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 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4 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④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 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 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 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 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 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 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 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按照上述公允价值确定原则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基金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 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 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 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3、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 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5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在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会计责任方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 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 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 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 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基金托管 人在履行正常复核程序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由于证券交易场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 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 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业有通行做 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4、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5、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6、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分别 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6 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 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7、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5工作日内完成;招募说明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更新并公 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45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 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60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 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 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复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收到后应在3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 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3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 到后4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 上述文件往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 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 务专用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 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8、基金管理人应每季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6月 30日、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的名 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登记机构编制,由基金管理人审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 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个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绝提供。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7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 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限为15年。基金托管 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 务。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 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 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8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账单服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账户查询系统查阅对账单。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向本基金管理人定制对账单。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对账单定制情况,向账单期内发生交易或账单期末仍持有基金管理人 旗下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对账单,但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详实填 写或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等)导致 基金管理人无法送出的除外。 二、客户服务中心(Call Center)电话服务 1.24小时自动语音应答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基金净值查询、基金账户查询、基金信息查 询等服务。 2.工作时间由专门客服人员为投资者提供全面业务咨询(包括公司信息、基金信息、基 金投资指南等)及投诉受理等服务。 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服邮箱:support@c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868-666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9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长城基金关于增加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7/11 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生生物”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7/25 3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st 长生”长生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7/31 4 长城基金关于增加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 业务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8/02 5 长城基金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身份证 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8/09 6 长城基金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 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8/10 7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st 长生”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8/25 8 关于长城基金旗下基金在东海证券新增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8/28 9 关于长城基金旗下基金在中金公司新增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8/28 10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9/01 11 长城基金关于增加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9/14 1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众升财富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含认购、定投-放开折扣限制)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9/28 13 长城基金关于增加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 务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9/28 14 长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交通银 行开展的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09/29 15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美的集团、光环新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10/12 16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益丰药房)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10/16 17 长城基金关于增加晋商银行为旗下开放式基金 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11/16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0 18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11/20 19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资产 支持证券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11/20 20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12/26 21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 金参与农业银行开展的公募基金交易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8/12/29 22 在本报告期内刊登的其他公告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1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查阅。 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招募说明书条款 及内容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ccfund.com.cn)查阅和下载本招募 说明书。 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 (二)《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