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请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02号),注册日期为:2016年11月 22日。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3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7、19层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设立日期:2013年9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0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杨露露   电话:010-59100288   股权结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55%、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占25%、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占2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蒋月勤先生,董事长,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委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兼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杰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首都师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路营业部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经管部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管总部副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聚合先生,副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及财政货币政策研究,熟悉证券期货市场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交通信用研究院顾问委员会主任。   陈瑛女士,董事,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航天一院211厂总会计师、航天一院财务部副部长、航天一院发射技术及特种车事业部总会计师、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艳丽女士,董事,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副主任,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财务资产部主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江苏广电石湫影视基地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广行天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袁野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职工董事,德国特里尔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德国HVB银行卢森堡分行产品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工董事。   杜宝成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员、中国侨联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主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汀汀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宏利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瑞达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事务所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兼北京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事务所人力资源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事务所战略发展和市场管理委员会委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家勇先生,独立董事,中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南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评奖委员会委员及副秘书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组专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组专家、全国科技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经济贸易名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孔萍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财务处副科长;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稽核、清算部部门总经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许会芳女士,监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与法律部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周琰女士,监事,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投资管理部业务拓展科副科长,现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投资管理部业务拓展科科长、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南京市金陵文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展响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张全先生,职工监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承销部、债券销售交易部、资本市场部、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现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陈晨先生,职工监事,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岗、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现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王琦先生,职工监事,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究员、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究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蒋月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杰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简历同上。   袁野先生,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工董事,简历同上。   周建萍女士,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高翔先生,太原机械学院(现中北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深圳蛇口新欣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开发一部高级程序员、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副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乐久先生,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大期货有限公司研究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主任科员、北京同瑞汇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专员,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稽控合规部负责人。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海浩女士,山东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利顺金融(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Broker、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Broker、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债券交易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交易员,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   许健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融市场业务部投资主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处投资经理,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袁野先生,简历同上。   王琦先生,简历同上。   王浩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   周户先生,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国金证券及其下属基金公司研究员、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现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   黄海浩女士,简历同上。   梁奇先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汤森路透集团软件工程师、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风险控制师,现任职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控合规部风险管理岗。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72只。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1室   法定代表人:蒋月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9层   传真:010-59100298   联系人:贾欣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   网址:www.cfund108.com   (2)网上直销   直销网站:www.cfund108.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8910240   联系人:胡璇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010-89189289、18910325400   传真:010-89180000   联系人:万容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曹怡晨   网址:http://a.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主动投资股票和权证,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回购放大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基金将根据历史收益率的数量分析、特定类属的基本面分析,确定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制定相应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2、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金融市场资金面情况,结合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的研判,从而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预期利率水平整体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整体水平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在研判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基础上,对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占比进行合理配置,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回购放大策略   本基金在严控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金融市场资金面、货币政策的研判和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对利率期限结构的预期,确定合适的回购放大杠杆比例。本基金将在控制合适的回购放大杠杆比例条件下,对回购利率和现券收益率以及其他投资品种收益率进行比较,通过回购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投资于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以及其他获利机会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信用债券选择的基本依据。根据对未来债券市场的判断,基金采用战略性配置与战术性交易结合的方法,买入并持有核心资产,同时结合市场上出现的机会利用信用利差策略进行战术交易。   6、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积极参与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的申购,上市后根据个券的具体情况做出持有或卖出的决策;同时,本基金将综合分析个券行业前景、估值水平、条款博弈等因素进行投资操作,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7、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兼备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通过相对价值分析、基本面研究、估值分析、可交换债券条款分析,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性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流通,并带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9、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基本面和资金面的分析,对国债市场走势做出判断,以作为确定国债期货的头寸方向和额度的依据。当中长期经济高速增长,通货膨胀压力浮现,央行政策趋于紧缩时,本基金建立国债期货空单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利率风险,减少利率上升带来的亏损;反之,在经济增长趋于回落,通货膨胀率下降,甚至通货紧缩出现时,本基金通过建立国债期货多单,以获取更高的收益。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本基金不主动投资股票和权证,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2)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3)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14)本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11)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中 国债券市场总体走势的代表性指数。该指数的样本券覆盖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 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几乎 所有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中债综合 财富(总值)指数是以债券全价计算的指数值,考虑了付息日利息再投资因素, 即在样本券付息时将利息再投资计入指数之中。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 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该基准指数停止发布,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摘自本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信建投稳祥A   ■   中信建投稳祥C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3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中信建投稳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   2、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   3、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并经托管人复核;   4、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示了本基金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到本次更新截止日以来的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事项。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