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0月31日证监许可【2008】1251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3日开始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产品类型,其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2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法定代表人:杨琨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壹元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联系人:孙昌海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   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已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Jean-Yves Coline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 1990年加入Caisse Nationale de Crédit Agricole,历任资本市场部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负责人。1997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风控绩效和审计部门负责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合规部负责人。   许红波先生:董事,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 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hierry Mequillet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1979年开始从事银行工作,在Credit Agricole Indosuez 工作近15年并担任多项管理职务。1994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任香港地区总经理。1999年起至今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   陈基华先生:董事   经济学硕士。1994年起先后担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执行经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沙特阿拉伯ALJ(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及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起至今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总经理,总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金交易中心总经理、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票据营业部总裁。   季立刚先生:独立董事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1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曾长期担任上海市复旦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先后在德国康斯坦茨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孟焰先生:独立董事   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1982年起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曾担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Michael Pettis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MBA。曾就职于Manufacturer Hanover Trust、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并曾在Bear Stearns 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及负责人。曾先后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公共事务学院和商学院,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全职访问教授。   2、公司监事   唐建邦先生:监事会主席   博士、研究员。1970年起任教于清华大学。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科技部、信息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的领导职务。1998年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0年至2008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Jean-Yves 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巴黎总部国际协调发展部负责人。   毛远建先生:监事   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人事部副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于意女士:监事   管理学硕士。2002年4月-2004年7月,就职于上海银行,先后在资金财务部和国际业务部任职; 2004年8月-2007年8月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工作,担任运营部主管。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   燕斌先生:监事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1997年7月-1999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工作,担任法律顾问职务;1999年7月-2002年4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工作,担任高级经理助理职务;2002年7月-2007年9月在上海华虹有限公司工作。现就职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红波先生: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 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年7月起进入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先后任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处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Laurent Tournier先生:副总经理   管理学硕士。1987年至2000年担任摩根大通银行欧洲结算系统公司北美地区公关经理、北亚地区销售和公关经理、副总裁。2000年加入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历任东方汇理银行(香港)项目主管、东方汇理银行(巴黎)托管部业务发展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8年3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9年8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昌海先生:督察长   金融学硕士。1998年9月起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2001年3月起任上海浦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7月起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4年8月起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陈加荣先生:天津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学位,具有10年证券业和基金业从业经历。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债券研究员、交易员、本外币投资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德盛小盘基金债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德盛稳健基金债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固定收益投资负责人。2008年12月起担任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4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成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栾杰先生,公司投资总监,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13年证券从业经验,6年基金管理经验。曾担任华宝信托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2003年6月至2007年8月担任宝康消费品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担任华宝兴业收益增长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6月至同年8月担任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郝兵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经济学硕士。具有7年基金业从业经验,曾担任泰信基金管理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基金基金经理、中信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部高级副总裁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赵雪桂女士,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具有6年证券业从业经验。曾担任光大证券研究所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和国信证券研究所联席研究总监、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统计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具有6年的证券业和基金业从业经历。历任长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分析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华宝兴业先进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489.94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68888917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交通银行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09年7月发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交通银行总资产排名位列第56位,一级资本排名位列第49位。截止2009年6月末,交通银行总资产超过人民币3万亿元,2009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5.79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9年6月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4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建信优势动力封闭、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惠封闭、鹏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50混合、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荷银成长股票、泰达荷银风险预算混合、泰达荷银稳定股票、泰达荷银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闭、易方达上证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合。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五千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法定代表人:杨琨   联系人:沈娴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1)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网址:www.9659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二)注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法定代表人:杨琨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高利民   客户服务电话:021-610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毛慧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谢英峰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曾浩   四、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次级债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5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为提高基金收益水平,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对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本基金将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90个交易日,对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对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或新股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不超过25个交易日之内卖出。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于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将其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走向、市场资金状况以及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各个子市场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其发展趋势的综合分析、比较,首先采用大类资产类属配置策略进行固定收益及权益类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制定各自策略构建相应投资组合。   1、大类资产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走向以及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分析,在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内,设定并不断优化固定收益类及权益类资产在基金组合中的配置比例,力求在较低风险下获得较高组合收益。若预期宏观经济趋缓,基准利率难以较大幅度上调,且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偏高时,基金组合将会增加债券配置比例,减少在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数量并减少转债的配置;反之,本基金将缩短组合久期,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减少债券配置比重,增加可转债持有比重,延长一级市场申购获得的新股持有时间,以期获得更高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普通债券投资上将利用数量化的辅助手段,通过对国民经济发展、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基准利率走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利率变化尤其是利差演变趋向的分析构筑稳健的债券投资组合。   (1)久期调整策略   债券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的最重要指标。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未来市场利率可能的变动方向,并在合理预测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灵活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提高债券投资收益。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通过增加持有短期债券或增持浮动利息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在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通过增持长期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充分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①收益率曲线形变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周期以及不同期限券种供求状况等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随着短、中、长期利率的不同变化,债券收益率曲线可能会表现出平行移动、正向和反向蝶形形变以及扭曲形变等。其中正向蝶形形变是指收益率曲线的曲度降低,即中期收益率下降而长期和短期收益率上升,反向蝶形形变则是指收益率曲线的曲度增加,即中期收益率上升而长期和短期收益率下降。扭曲形变是指收益率曲线的整体斜率发生变化。在判断可能形变类型的基础上,相应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策略合理配置在短、中、长期券种上的配置比例,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②收益率偏离策略   合理的债券收益率曲线将反映出某一时点上(或某一天)不同期限债券的即期或到期收益率水平,其形状可以反映出当时长短期利率水平之间的关系,一般将其作为判断不同期限债券的市场价格的公允标准。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有交易券种的收益率水平,并将其与收益率曲线上同期限券种同期的公允收益率进行比较,若两者出现较大偏离,则采用买入低估券种(收益率偏高)或卖出高估券种(收益率偏低)的投资策略,待偏离的债券价值回归时即可获得收益。   ③曲线下滑策略   曲线下滑策略是充分利用债券期限缩短过程中收益率水平的下降获取资本利得的投资策略。当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较陡时,基金管理人将选择处于较为陡峭处的券种买入持有。随着持有债券剩余期限的逐渐缩短,其收益率水平也会从较为陡峭的区间进入较为平缓的低位,这时将债券按市场价格出售,投资者可以获得债券利息和资本利得的双重收益。   (3)类属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回购策略   ①息差放大策略:该策略是利用债券回购收益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即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必须考虑到始终保持债券收益率与回购收益率的相互关系,只有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该策略才能够有效执行。   ②逆回购策略:基金管理人还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的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拆借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借鉴外部的信用评级结果,并据此建立信用类债券核心库。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根据对信用类债券发行人及债券资信状况的分析,给核心库内债券的发行主体和标的债券打分,给出各目标信用类债券基于其综合得分的信用评级等级。基金经理据此从核心库中优选具有信用利差优势的券种纳入组合。   (6)其他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①资产支持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②可转债与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债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并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基金管理人将选择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在降低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的同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正股股价的变动情况适时将可转债转为股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卖出,以保留参与股票升值的收益潜力,提高组合的收益率水平。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股票研究手段,通过对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它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的可分离交易,因此其定价较普通可转债更为直观,即分别对认购权证和债券定价即可。同时,与普通可转债相比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设行权价重设和赎回条款,所创设的权证的期限也与相关债券的到期日不同。由于分离可转债的票面利率较低,投资者实际上是利用较低的利率来换取权证的取得。但由于此类债券的收益情况与股票市场和权证市场具有密切关系,因此也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此外,本基金还将视市场情况和资金充裕程度适当参与可转债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以降低投资成本或获取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低风险差价收益。   3、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新股申购策略   在新股申购方面,本基金将通过对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分析,对首次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以及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合理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价格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   新股申购收益率的主要决定因素为新股上市溢价率和申购中签率,这两者将直接决定新股申购的收益率水平。基金管理人将统计以往新股的申购资金量、中签率以及上市当日溢价水平,并根据市场当前的资金状态,对新股中签率进行合理的评估。并根据之前的价值分析以及市场整体的估值水平,对新股上市当日的溢价率进行评估。结合中签率与上市当日溢价率,得出新股申购的预期收益率。当新股申购的预期收益率高于市场资金成本时,决定参与新股申购。当同时有多支新股申购时,我们将选择预期收益率水平最高的新股优先申购。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购买权证等衍生品资产,但有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对通过持有分离交易可转债或股票所获得的权证,本基金在其上市后不超过25个交易日之内卖出。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国债总指数×50% +中债金融债总指数×30%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20% 。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产品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产品类型,其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23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23日至2009年9月30日)   ■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3日生效,至2009年9月30日不满一年;   (2)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次级债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5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23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0.6%。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2%。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5、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2)赎回费   ■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一: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例二:假定某三个投资人在T日各自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该三个持有人持有年限分别为低于1年、低于2年但高于1年、高于2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5)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所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申购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09年8月4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公司概况、主要人员情况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更新。   2、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增加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6、 对“对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进行了部分更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